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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实施方案材料

幼儿教育 时间:2021-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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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幼儿园是对幼儿集中进行保育和教育的学前教育机构,通常接纳三至六周岁的幼儿。幼儿园可以解除家庭在培养儿童时所受时间、空间、环境的制约,让幼儿身体和智力得以健康发展。中国文库网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实施方案材料,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实施方案材料

  根据国家《教育督导条例》、教育部印发的《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办法》(教督〔20xx〕7号),为认真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山西省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实施方案》(晋政教督办〔20xx〕4号),切实做好我市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规范办园行为,提高保教质量,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督导评估的目标

  建立和完善幼儿园督导评估制度,推动各县(区)加强和改进对幼儿园的管理,促进幼儿园规范办园行为,保障幼儿身心健康、快乐成长。

  二、督导评估的原则

  (一)以评促建。推动各县(区)加强对薄弱幼儿园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引导幼儿园遵循幼儿身心发展特点和规律,加强自身建设,提高保育与教育质量。

  (二)客观公正。以幼儿园实际情况为依据,督导评估程序透明,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三)注重实效。强化督导评估结果运用,为幼儿园提供指导和帮助,为决策提供依据和建议。

  三、组织领导

  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由大同市人民政府统筹领导,市教育局和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专门成立了督导评估工作领导组,组织实施督导评估工作(附件1)。

  四、督导评估的范围

  全市所有面向3-6岁儿童提供保育教育服务的幼儿园、附设幼儿班、幼教点。

  五、督导评估的周期

  1.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督导评估范围,由县级教育督导部门每年组织开展自评。

  2.县级政府教育督导部门以三年为一个周期,每年对辖区内三分之一的幼儿园、附设幼儿班、幼教点进行一次督导评估。

  3.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以三年为一个周期,每年按照一定比例对市直幼儿园及县(区)自评情况适时进行重点抽查。

  六、督导评估内容

  督导评估以《幼儿园工作规程》为基本依据,内容重点包括办园条件、安全卫生、保育教育、教职工队伍、内部管理等五个方面(附件3)。

  1.办园条件(250分):主要考察幼儿园办园资质、办园经费、规模与班额、园舍与场地、设备设施、玩教具材料和图书等情况。

  2.安全卫生(200分):主要考察幼儿园安全和卫生制度、膳食营养、卫生消毒、健康检查、疾病防控、安全教育、安全风险管控、校车及使用情况等。

  3.保育教育(200分):主要考察幼儿园教育理念与目标、教育内容与形式、教育计划与方案、活动组织实施、师幼关系等情况。

  4.教职工队伍(250分):主要考察幼儿园园长、教师、保育员、卫生保健人员、炊事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数量及资格资质,教职工专业成长,师德师风建设和权益保障等情况。

  5.内部管理(100分):主要考察幼儿园组织机构、管理机制、经费管理与使用、招生、家长参与幼儿园管理等情况。

  根据教育部《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办法》,幼儿园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对5个指标与32个要点进行了细化分解,形成了5个一级指标、23个二级指标、53个三级指标、194个采分点(教育部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和信息化工作平台,登录网址为:www.jypg.org.cn)。主要依托信息化平台进行督导评估,并对督导评估过程和结果进行实时监测。

  七、督导评估的方式

  督导评估主要通过现场观察、问卷调查、座谈访谈、资料查阅和数据统计等方式进行。同时登录教育部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和信息化工作平台,运用相应的评估账号进行信息化评估。

  八、县级督导评估的程序

  县级政府教育督导部门按照三年评估周期,制定本县(区)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计划,指导幼儿园进行自评,按照教育部制定的《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规程》,以及省、市实施方案,对幼儿园办园行为实施督导评估。从2019年开始,县级督导评估工作要于每年6月底前完成,督导报告要上报当地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2018年督导评估工作于9月15日前完成。县级政府教育督导部门对督导报告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对幼儿园的督导评估分为前期准备、实地督导和工作总结三个阶段。

  (一)前期准备

  1.印发督导评估通知。县级政府教育督导部门根据本县(区)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计划,向幼儿园发出书面督导评估通知,并督促、指导幼儿园完成自评工作。督导评估通知下发幼儿园的同时向社会公示。

  2.幼儿园自评。幼儿园在接到督导评估通知后,按要求开展自评,并将自评报告报县级政府教育督导部门。

  3.成立督导组。县级政府教育督导部门组织督学和相关专家成立督导组并组织相关业务培训,督导组至少包含3名以上成员。

  (二)实地督导

  1.召开预备会。督导组在实地入园前,由组长主持召开预备会,对实地开展督导评估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2.实地督导。督导组成员进行实地督导评估时,与幼儿园相关人员核对园所信息(附件2),确认之后在评估系统中启动评估程序。通过召开座谈会、资料查阅、现场观察等方式开展实地督导。对教育教学活动的观察应覆盖一日生活的各主要环节,覆盖每个年级,特别是集体教学活动的观察应覆盖每个年级。对幼儿园区角环境、玩教具材料配备等的查看,对教育计划、一日活动安排等的查阅应覆盖每个年级。

  3.核查问题。公示期间如有教职工或家长反映幼儿园存在虐待或体罚幼儿、乱收费、拖欠工资等问题,在实地督查前或督查时进行核查。

  4.结果反馈。督导评估结束时,督导评估组向幼儿园口头反馈督导评估意见,并听取幼儿园的说明和申辩。县级政府教育督导部门根据督导评估组报告、幼儿园自查报告和社会公众意见,形成督导意见书,留给幼儿园。

  5.幼儿园整改。幼儿园根据督导意见书,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并按要求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县级政府教育督导部门。

  6.复查。县级政府教育督导部门督促指导幼儿园进行整改,必要时进行复查。

  (三)工作总结

本文来源:https://www.cqwcsy.com/jiaoyusuibi/84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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