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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执行中央省市关于教育的相关政策的落实情况【三篇】

热门资讯 时间:2022-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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狭义教育是指专门组织的学校教育广义上讲,它是指影响人的身心发展的社会实践活动。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学校执行中央省市关于教育的相关政策的落实情况的文章3篇 ,欢迎品鉴!

学校执行中央省市关于教育的相关政策的落实情况篇1

  按照《辽宁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印发〈2020年对市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方案〉的通知》(辽政教督室〔2020〕5号)要求,我市对照指标体系,认真开展自查自评。现将我市政府2019年履行教育职责情况和2020年重点工作进展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教育基本情况

  我市现有各级各类学校885所,其中幼儿园431所、小学310所、初中102所、高中23所、特殊教育学校6所、工读学校1所、中等职业学校12所,共有学生233904人,教职工25708人。

  二、自查自评开展情况

  根据省文件要求,我市将《市级人民政府2019年履行教育职责重点评价指标》和《市级人民政府2020年重点工作进展落实情况评价指标》进行了任务分解,印发了《关于做好对市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迎检工作的通知》,组织市直各部门对照指标体系全面开展自查。下发了《丹东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印发〈2020年对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方案〉的通知》,启动了对县(市)区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要求各部门、各县(市)区压实工作责任,按时间节点做好自

  查自评工作。

  三、各项评价指标完成情况

  (一)2019年履行教育职责情况

  1、教育系统各级各类学校党组织和党建工作情况

  自评等级:A

  我市已成立市、县两级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党组设立党建工作科,各县(市)区教育局设立党组办公室,配备了专职党务干部,理顺了学校党建管理体系。全市中小学校均建立了党组织,中小学校党组织隶属关系以县(市)区地域管理为主,民办学校的党组织隶属关系已完成由属地管理向教育部门管理移交,将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纳入各级教育工委工作范畴。截止2019年底,全地区教育系统共有党员9873人,基层党支部355个,实现了党组织和党建工作100%全覆盖。

  2、制定和落实教育配套政策的情况

  自评等级:A

  我市认真贯彻国家和省教育法规、政策,坚决执行国家和省重大教育政策,努力推进重大教育工程、项目。印发了《2019年丹东市教育工作要点》,将重点工作进行了目标分解,明确责任人、时间表、路线图,实行挂图作战。及时制定教育配套政策和措施,积极推动各项重点工作的落实。先后印发了《丹东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和《丹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丹东市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进一步促进我市义务教育均衡,整体提升义务教育质量和水平,推动我市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形成了《关于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指导教育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丹东教育现代化2035(送审稿)》《丹东市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2018-2022年)(送审稿)》《关于深化教师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中共丹东市委丹东市人民政府关于新时代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丹东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丹东市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等一系列国家和省有关教育政策、教育发展的配套文件,推进我市教育现代化建设和教师队伍建设,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发展。

  3、落实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情况

  自评等级:B

  我市财政局、教育局联合转发了《关于全省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的通知》(丹财教〔2018〕341号),在全市实施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每生每年500元标准。市级财政按时足额拨付市本级及以上支持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2019年共拨付1232万元。各县级财政跟进投入,目前,东港市、振兴区、振安区、元宝区学前教育公用经费已足额拨付,凤城市、宽甸县本级财政正在积极筹措中。这项政策的落实,有力地推进了学前教育普及普惠。

  4、推进学前教育普惠发展,做好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情况

  自评等级:A

  我市认真落实《辽宁省学前教育条例》,积极推进我市《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大力开展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截止2019年底,共认定170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17861人。目前,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36807人,普惠率达到79.4%。在省下达的46所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任务中,有2所办成公办园,25所转为普惠性民办园,19所完成规划设计,年度任务完成率100%。

  5、巩固基本均衡发展成果,推进优质均衡发展情况

  自评等级:A

  2018年,我市全域通过了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国家验收。为了巩固基本均衡发展成果,推进全地区优质均衡发展,我市根据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对我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检查反馈意见,逐条梳理,形成了我市的问题清单,制定了《丹东市关于〈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对辽宁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检查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明确了各单位、各县(市)区政府整改任务。市政府召开了整改落实工作推进会议,对整改落实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有力的推动了整改工作的落实。我市还认真组织各县(市)区开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动态监测工作,指导各县(市)区对各项基础数据进行认真分析,结合区域社会经济发展,制定了各自的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规划,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全市的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规划。

  6、消除义务教育阶段学校56人及以上大班额情况

  自评等级:A

  我市按照《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消除大班额专项规划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积极采取措施,努力消除大班额。一是规范中小学招生。我市对热点学校严格实行户口、房照及实际居住“三统一”招生原则,出台了“六年一户一学额”的招生政策,以防止热点学校人数反弹。二是严格控制班额,规定已达到班额上限的班级不允许接收新转入学生。三是加快学校建设。我市已着手编制《丹东市城区教育布局规划(2020-2030年)》,目前已形成初稿。各县(市)区已编制了城乡义务教育布局规划(2019年-2023年),并以县(市)区政府名义印发。金汤小学、五纬小学、海华小学、育鹏小学、东港市兴港小学等学校已完成校舍新建并投入使用。四是及时补充教师。加大教职工编制统筹配置和跨区域调整力度,满足学校教育教学基本需求,切实提高中小学教师编制使用效益。2019年,全地区招录教师323名。经努力,截止到2019年末,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大班额已消除45个,占比75%。到2020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56人以上大班额班级将全部消除。

  7、消除普通高中56人及以上大班额现象的情况及超大规模学校数量情况

  自评等级:B

  我市按照《辽宁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辽宁省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实施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辽教发[2017]88号)要求,积极采取措施,下大气力消除大班额和大校额。一是科学规划高中布局,分别投入1.56亿元和1.49亿元,完成了宽甸一高中和凤城二高中异地新建工作。二是严格执行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全市普通高中总招生计划从2018年的13055人减少到2019年的12430人,减少了4.8%。三是建立消除大班额工作台账,逐校排查大班额数量,对大班额进行销号处理。完善消除大班额动态管理机制,避免大班额现象反弹。经过努力,全市超大规模学校由2018年的5所,减至2019年的4所,普通高中56人以上大班额已减至57个,大班额占比7.39%。

  8、实现普通高中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切实落实职普大体相当的要求,“职普比”原则上不低于4:6

  自评等级:C

  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新时期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若干意见》,制定了《丹东市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严格控制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稳定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推动普职比趋向基本相当。开展职业教育宣传周、宣传月活动,开发和增设一批新兴专业,加强骨干专业。广泛推进“订单、定制、定向”培养模式,利用国家对中职学校的优惠政策,吸引退役士兵、农村转移劳动力、下岗工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读中职学校。2019年我市高中阶段教育招生普职比为67:33。

  9、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落实残疾学生生均公用经费标准,落实残疾学生生活补助。保障教师待遇情况。

  自评等级:A

  我市高度重视特殊教育工作,把加快发展特殊教育、实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作为当前和今后特殊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出台了《丹东市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实施方案》,明确了推进特殊教育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加大了特殊教育推进力度,确保特殊教育提升计划顺利实施。成立特殊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了丹东市特殊教育资源中心,负责全市特殊教育随班就读、送教上门工作的发展规划、管理和业务指导。2019年,全市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6%以上。落实残疾学生生均公用经费6000元/年标准,残疾学生生活补助经费走读生达到2500元/年、寄宿生达到5000元/年以上。特教教师津贴标准达到本人基本工资的30%。

  10、健全教育督导机构设置情况

  自评等级:A

  我市及各县(市)区均已成立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于2020年1月完成了成员单位和组成人员的调整工作。目前,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主任由副市长时燕担任,副主任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教育局局长担任,并设专职副主任。成员单位由发改、财政等19个部门组成。设立市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日常教育督导工作。督导室编制4人,2人为处级,2人为科级。各县(市)区也设立政府教育督导室,设正科级职数1人,其他编制不等。市及各县(市)区督导编制的设置基本满足督政、督学、评估监测职能工作需要。

  11、各级教育(普通小学、普通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和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事业费支出情况

  自评等级:A

  我市建立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机制,全力保障教育优先发展。市财政局极力督促各县(市)区财政加大投入力度,对各县(市)区公共财政预算教育投入情况进行调度、督办,确保教育支出高于上年。全市各级教育财政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为281796.942万元,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为294578.608万元,增长4.54%。2019年普通小学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事业费支出12443.22元,增长7.77%;普通初中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事业费支出17132.79元,增长27.40%;普通高中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事业费支出12523.17元,增长37.98%;中等职业学校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事业费支出21344.56元,增长27.73%。

  12、推进“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情况

  自评等级:A

  我市依据《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辽教发〔2018〕67号),制定了《丹东市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意见(试行)》(丹教〔2019〕101号),建立了编制、教育、财政、人社等部门工作联动机制,推进重点工作稳步落实。2019年,市直和各县(市)区城镇学校、优质学校教师交流轮岗比例为符合条件教师总数的10.3%,其中骨干教师交流轮岗比例达到交流总数的20%以上。

  13、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的情况

  自评等级:A

  我市印发《关于进一步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的通知》(丹政办发〔2019〕13号),市政府多次召开专门会议,要求各县(市)区强化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工资不低于公务员工资水平政策。2017年,我市率先将市直学校教师列入绩效考核奖励发放范围,发放标准与主管部门一致,并要求各县(市)区在发放公务员绩效奖励时统筹考虑义务教育教师。我市义务教育教师2019年度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为7.32万元;我市公务员2019年度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为6.57万元。义务教育教师工资高于公务员工资水平。

  14、发放农村教师差别化补助的情况

  自评等级:A

  我市制定了《丹东市农村教师差别化补助政策实施方案》,市政府多次召开县(市)区座谈会,进行研究部署和落实。根据区域地理特点设置档次和标准,其中,东港、凤城、宽甸三个地区分4-5个档次,农村中心校和村小间再分小档次,振安区、元宝区、振兴区分2-3个档次,最低档标准50元左右,最高标准达到500-600元。截止到2019年底,各县(市)区已完成农村差别化补贴发放工作,全市10579人享受到这一政策。

  15、强化体育课和课外锻炼,大力开展阳光体育运动情况

  自评等级:A

  我市高度重视学校体育工作,将体育工作经费纳入财政年度预算,建立健全政府统一领导、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学校体育工作领导体制,成立教育、体育、财政等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席会议,定期研究学校体育工作,形成加强学校体育、增强学生体质的合力。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加大经费投入力度。2019年全地区各级各类学校体育工作累计投入7448.43万元,推动学校开齐开足体育课程和足球进校园活动。目前全市大部分中小学校都建立了球类、田径运动队。已有60%学校开设足球社团,确保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落到实处。市及各县(市)区每年举办一次学生田径运动会和各种球类项目单项比赛,学生参与率达到90%以上。

  16、建立和运行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校园及周边环境治理领导机制及相关工作开展的情况

  自评等级:A

  我市建立了各相关职能部门主要领导共同参与的校园及周边环境治理协调领导机制,各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协调配合,持续进行护校安园、扫黑除恶、防校园欺凌、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管理、食品卫生及传染病防控等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完善了《丹东市校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联合开展了10余次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专项整治行动,解决问题15起。在市公安局和教育局的共同努力下,“平安校园”创建达标率100%。专职保安配备率、一键式紧急报警、视频监控系统达标率和封闭化管理达到100%。完善“护学岗”、“高峰勤务”机制,定期对各成员单位履职尽责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和综合评定。

  (二)2020年重点工作进展落实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和各级各类教育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情况

  自评等级:A

  我市认真贯彻《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辽宁省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结构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办发〔2020〕2号)精神,通过强化预算管理,加强对县(市)区财政部门的指导监督,加快预算执行。建立财政教育资金投入与执行的月调度制度,确保实现“两个只增不减”目标。2020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教育支出为28.9亿元,比2019年增长9.89%。各级各类教育按在校生人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比上年度也均有所增长。

  2、确保实现控辍保学目标情况

  自评等级:A

  我市先后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的意见》,制定了《丹东市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实施方案》。为了确保实现控辍保学目标,今年,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又下发了《丹东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开展2020年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专项督导的通知》,对控辍保学进行专项督导。各县(市)区建立健全联控联保机制、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和残疾学生送教机制、建立控辍工作台账和月报制度。教育行政部门依托“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对建档立卡2209人建立了贫困家庭子女入学情况信息台账,实施“一人一案”,保障劝返失学辍学儿童返校就学。

  3、落实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要求情况

  自评等级:A

  为了加快推进我市特殊教育发展水平,提升残疾儿童入学率,我市积极采取措施,全力保障特殊群体入学。以各县(市)区为单位,联合残联部门对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进行摸底、核查、登记工作。全面了解每一个孩子的残疾类型、残疾程度和家庭情况。根据适龄残疾儿童的不同需求,通过在特校就读,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的方式,制定“一人一案”,保障适龄残疾儿童能够接受义务教育。目前,我市在全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监测系统中共有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174人,除4人因户籍转出等原因不需安置外,其余170人按照“一人一案”原则全部制定了安置计划,截止到7月底,全市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安置率达到100%。

  4、中小学、幼儿园不卫生厕所改造情况

  自评等级:A

  我市出台了《丹东市教育局等七部门关于印发<丹东市中小学校“厕所革命“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1年)>的通知》(丹教〔2020〕25号)和《丹东市2020年中小学校(幼儿园)“厕所革命”建设改造工作方案》,指导项目县(市)区完成编制年度建设改造工作方案。积极争取上级资金,重点保障农村县(市)建设改造所需,督促民办幼儿园足额保障建设改造。全地区178所项目校中,165所学校正在办理开工前期手续,11所学校已开工建设,2所学校已竣工达标。

  5、开齐开足上好德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等课程情况自评等级:A

  我市严格执行国家和省义务教育阶段课程设置方案,按要求开齐开足课程,并把开齐开足课程作为学校教学管理常规的一项重要内容常抓不懈。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穿学校立德树人教育全过程,扎实有效推进学校思政课建设。不断加强和改进学校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因地制宜开展特色学校创建活动,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

  三、工作成效和经验做法

  (一)政府主导,切实强化顶层设计。我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教育工作,先后设立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理顺大中小学党建管理体制。将教育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构建顶层有设计、责任有分工、规划有落实、进展有督查、奖惩有通报的教育履职体系。编制并实施全市学前教育、特殊教育、普通高中教育、民办教育等专项规划,完善教育设施空间布局体系,建立教育设施与居住用地建设相配套的制度,提高学校标准化水平。

  (二)落实政策,推进学前普惠发展。我市积极采取措施,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加大了公办园建设力度,增加了1000个公办园学位,实现了每个乡镇建有一所公办园的目标,公办园幼儿占比达到40.9%;加大了普惠民办幼儿园的认定和扶持力度,认定了普惠性民办园170所,惠及幼儿17861人;加大了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力度,100%完成治理任务;新增普惠学位2000多个,普惠学前教育学位覆盖率达到79.4%。

  (三)多措并举,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我市全面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的规定。严格执行中小学班主任津贴300元/月的政策。落实农村教师差别化补助和“乡村教师职称倾斜政策”。修订完善《丹东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制定《丹东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实施细则》。印发《丹东市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意见(试行)》(丹教〔2019〕101号)。教师培训规划已经完成升级。与辽宁师范大学开展战略合作有突破性进展,为我市中小学校招聘优秀教师提供了政策保障。

  (四)脱贫攻坚,强力推进教育扶贫

  全力做好“两不愁三保障”工作,制定作战表和问题整改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工作指标和完成时限,落实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全面落实各项资助政策,2019年,共为810名幼儿发放85万元资助金;为3150名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贴生活补助370万元;为4100人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补贴生活补助310万元;共拨付普通高中助学金940万元,拨付普通高中免学费金额130万元;各级财政共拨付中职免学费3000万元,发放中职国家助学金360万元。资助各阶段建档立卡家庭学生3300人,确保了不让一名学生因贫困失学的工作目标。

  (五)高度重视,健全安全工作机制。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治理,实施安全管理责任制,全面梳理岗位安全管理标准。建立县级校车安全管理协调机制,确保学生上下学的安全。结合地区特点、年龄特点,全市中小学校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演练,校长及中层以上领导、辖区公安派出所社区民警每学期至少上一次学生安全教育课。防范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工作已形成各相关部门相互配合、通力合作、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    

  四、存在问题

  一是城乡教育发展不均衡,办学条件短板依然存在。二是存在基础教育优质资源结构性短缺问题,教育资源供给不能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的迫切需求。三是教育治理水平有待提升,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需加快推进。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在今后工作中,我市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一是继续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进一步健全教育领域党的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工作机制,压实各级党委政府责任,抓好学校党建工作。

  二是着力深化教育改革。落实好教育体制改革各项重点任务,深化教育评价改革、办学体制改革、管理体制改革和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推进教育“放管服”改革,加强教育督导机制改革。

  三是确保教育优先发展。强化教育事业优先发展理念,落实好中央教育投入、教师队伍建设等各项法定政策要求,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全面提升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四是聚焦短板狠抓整改。针对本次自查中发现的问题以及省督导评价指出的整改意见,进一步明确责任,制定具体的整改方案,实行台账式管理,加强实地督查督办,确保整改任务按时有序完成。

学校执行中央省市关于教育的相关政策的落实情况篇2

  县教育体育局:

  根据《XXXXX教育体育局关于教育惠民政策落实情况整改方案》的通知(平教体„2014‟134号)文件要求,我校对照通知认真开展自查工作,现将教育惠民政策落实对照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政策落实情况

  (一)、严格按照规定发放了教育惠民资金:

  学校在整个助学金发放中,没有以充值食堂饭卡、发放实物、他人代领的行为,或以其他形式的抵顶、扣减等现象。完全是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的。

  1、统一办理中职资助卡,一人一卡。本校严格执行资金发放制度,根据《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免学费管理暂行办法》和《XXXXX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财务管理规定》的规定,统一给享受资助学生在邮政储蓄银行XXXXX县新平街储蓄所办理了“中职生资助银行卡”,一人一卡。

  2、减交应免学费部分。资金发放方式上,考虑到贫困学生家庭的经济负担,让学生能顺利入学,本校在学生入学时就在应缴学费中减除国家免学费部分,该款项下拨后直接进入学校账户,并与学生结算,专账管理。

  3、及时、全额兑现国家助学金。每期末助学金到帐后,通过邮储银行将助学金发放到学生本人的“中职资助卡”中,并及时通知学生家长。做到了资金管理及时、准确、专账、安全、1方便。

  (二)、广泛宣传,及时跟踪,做好了资助回访。

  1、宣传形式多样。一是举办资助政策培训活动。学校专门邀请县资助中心领导对班主任、教师进行政策培训,让每位老师了解资助政策,从而更好对学生进行宣传;二是召开学生大会宣讲资助政策;三是张贴资助海报、召开主题班会、办班级板报、组织资助征文活动等。

  2、监督与自查并重。邀请学生会、家长委员会代表对学校的资助工作进行监督。同时,张贴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及时电话回访受助学生家长,了解资助资金是否真正落实到需要帮助的贫困家庭。

  (三)、制度完善、资料档案完整,做到了有据可查。

  1、在制度的框架下开展工作。为了真正做好学生资助政策,使资助工作制度化、程序化,学校制定了关于资助工作的《学生资助实施细则》、《资助工作奖惩制度》、《困难学生认定制度》等制度,为资助工作的落实以及检查提供了依据。

  2、按资助规程操作。本校按照要求,严格执行了申请、认定、公示程序,即:学生提出申请(附带乡镇贫困表)→班级审核、年级评议→学校公示(一周)→报学校评审小组→上报资助中心。在发放资金过程中,学校没有以充值食堂饭卡、发放实物、他人代领等其他形式的抵顶、扣减惠民资金。完全是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的,并做到经费专款专用,及时拨付。

  3、注重资料收集整理。本校按规定建立了完备的学生资助身份认定、受助档案,将助学金申请表、资助材料、受理结果、有关凭证和工作开展情况,分年度、分类别进行装订存放并由专人保管;同时,坚持对学生资助信息进行动态管理,做到学生个人信息准确、全面。

  二、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虽然学校在政策落实上严格按规定执行,确保了教育惠民政策的落实,得到了上级主管部门与广大家长的肯定,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

  1、对少数学生拿到资助后乱花钱的现象管控不够。

  2、虽然享受了国家的资助政策,但相当部分特困家庭还是不能让其孩子完成学业,中途辍学者不乏其人。

  三、下步工作措施:

  1、进一步监督好学生国助等资助申报程序,做到公平、公正、透明,不虚报、漏报;

  2、进一步完善管理好学生资助档案,一人一档,清楚明了,做到有据可查;

  3、积极帮助特困学生,通过政府相关机构、社会人士争取慈善救助款。

  4、积极宣传,正确引导,使受资助学生真正体会到资助政策的目的和作用,使他们能在资助政策的阳光下健康成长。

学校执行中央省市关于教育的相关政策的落实情况篇3

  按照省效能办《关于开展优惠政策执行情况自查活动的通知》和厅办公室、效能办的通知要求,根据厅办公室整理的《2012年省政府出台的优惠政策及我厅工作的相关文件汇总表》,涉及我处的工作主要是加强校车安全管理责任、强化校车动态监管和普及中小学安全基础教育。现将我处贯彻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责任,强化校车安全监管方面

   一是狠抓校车安全规范化管理。今年以来,召开了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会议、校车更换专题会议、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联席会议,组织开展专题调研,建立了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基础数据信息季报制度。全面掌握校车基础数据,进一步提高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校车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安全管理台帐,规范校车档案,强化校车的日常安全监管与考核。严格落实校车运行安全管理措,排查清理在用学校校车,坚持校车“六定”(定人:固定驾驶员、随车管理教师或人员、定车:固定班次、定座位:固定学生座位、定检:定时对校车进行检测维护、定线路:固定接送线路、定时间:固定接送时间)管理模式和落实日常管理“三个严禁”(严禁无证<校车许可证、驾驶证、行驶证>的车辆运送学生、严禁超载超速、严禁违规运营)。健全落实校车及其驾驶人、照管人员管理制度和应急措施,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明确各自的安全管理责任施。严格落实校车使用、保养和校车驾驶人及照管人员日常管理各项制度。对校车的日常运行维护与检验、驾驶人及照管人员遵章守纪及其审验、交通事故与安全教育等情况进行跟踪记录。规范校车使用许可,严格驾驶人的资格审查与聘用管理。加强学生上放学交通安全管理,教育引导学生不乘坐无牌无证车辆、不坐超员、超速车辆,不坐“摩的”、货车、拖拉机等非营运车辆,自觉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对农村学生确实难以保障就近入学,且校车和客运车辆不能满足乘车需求或受公路交通条件限制,车辆不能开行的地方,实行学生集体上下学路队管理,形成学生每天按路队上放学制度,并要求有条件的地方学生要佩戴小黄帽,保证学生步行安全。二是开展校车和学生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年初,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学生接送车辆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厅会同公安、交警、安监等部门组织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学生接送车辆专项整治工作,建立了校车安全举报监督制度,设立了举报监督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为贯彻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和省政府《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实施意见主要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5月份,我厅又联合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下发了《关于持续深入开展校车及学生接送车辆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决定从5月至12月,在全省范围内持续深入开展以强化宣传教育、规范安全管理、实施校车安全工程、加强路面执法为重点的校车及学生集中接送车辆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据统计,专项整治开展以来,全省各地各学校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17.6万份,召开主题班会6.8万次,主题家长会2.5万次。秋季开学前,我厅又按照省政府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行动”及集中整治大会战工作要求,及时制定下发了《校车和学生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行动”及集中整治大会战实施方案》,成立以厅长鞠维强担任组长,分管领导和相关处室组成的省学生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决定通过三年努力,达到全省校车和学生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下降30%,力争不发生较大以上校车和学生道路交通事故,师生交通安全受教育率达100%,交通安全知识知晓率达100%,三年整治学校覆盖率达100%,全省校车合格卫星定位装置安装率达100%,实现全省教育系统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三是强化校车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建设。健全和完善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强化校车的日常安全监管与考核。建立健全校车管理台账,规范校车档案,严格落实校车使用、保养和校车驾驶人及照管人员日常管理各项制度。对校车的日常运行维护与检验、驾驶人及照管人员遵章守纪及其审验、交通事故与安全教育等情况进行跟踪记录,切实加强校车的日常监管。同时,创新校车监管手段,督促各地各学校抓好校车安装使用带有卫星定位装置和视频监控功能的行驶记录仪工作。目前,全省已有1830辆国标校车和非专用校车安装了卫星定位装置,并接入当地公安交通管理监控平台,实行动态管理、实时监控。

   二、大力普及安全基础教育,加强应急疏散演练

   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学校安全管理条例》、《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和《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等有关法律法规。一是坚持安全教育进课堂。大力实施中小学安全教育课程,将安全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列入地方课程和地方教材,针对不同年龄阶段学生,根据不同时期和季节特点,增强学科渗透,推进安全教育“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二是开展多种形式的主题教育。今年以来,我厅先后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日、5.12防震日等6次全省性的系列宣传活动。特别是1月份,组织开展了“关注校车、关爱学生”为主题的中小学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周活动;3月份组织开展了“普及安全知识,提高避险能力”为主题的第十七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和福建省第五个学校安全教育周主题教育;9月份组织开展了“关注安全,关爱生命”为主题的学生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周活动,3次主题活动教育面广、宣传力度大,效果明显。据不完全统计,仅学生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周期间,全省各地各学校召开各类动员会、举办启动仪式5000多场次,开展专题讲座6348场次,制作专题展板、板报、专栏8173期/条,张贴横幅标语6240条/幅,媒体报道859篇次,发送手机交通安全短信89万条,发放致家长一封信241万封,邀请交警进课堂3816节,制作发放宣传材料102万份,组织观看安全宣传片3668场,开展安全进家庭156万余户。三是举办了安全知识网络竞赛活动。今年5月至11月,我厅联合中国习网,组织全省中小学开展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关注安全、关爱生命”为主题的全省中小学生安全知识网络竞赛活动。为推动竞赛活动的深入开展,我厅专门下发文件、召开会议强调部署,并3次通报竞赛进展情况。同时,把安全知识竞赛与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考评结合起来,扎扎实实地把这项工作落到实处,师生及家长的参赛热情高涨。全省336万多名中小学师生及家长参赛,取得良好的效果。四是强化应急疏散演练。指导推动各地各学校全面开展防灾减灾安全教育。每年都要求各地各学校组织2次以上应急疏散演练。省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都组织地震专家、消防官兵、公安民警等专业人员到学校指导师生开展防灾减灾应急演练,切实提升师生的避险能力和应急逃生能力。同时,我厅还继续会同消防、地震部门开展了全国“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示范校”和“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创建及评选活动,今年共评选出12所中小学校推荐为全国“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示范校”。五是重视安全社会宣传。编发《学校安全工作简报》18期,有关安全工作经验做法多次被省委、省政府作为信息专报。同时,充分发挥媒体作用,主动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通过制作播放专题片、公益广告、滚动字幕等多种形式,多次在省电视台、教育电视台、福建日报、海峡都市报、法制今报等新闻媒体,播放、刊登学校安全教育管理以及学生防溺水、防火、防灾和校车、学生道路交通安全等新闻和学生安全公益广告、滚动字幕。通过张挂横幅、标语,开展大家访、校讯通等途径,面向社会宣传普及安全知识。《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和《福建省学校安全管理条例》颁布后,我厅及时发出通知,组织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广泛深入地面向学生、家长及社会开展系列学习宣传贯彻活动。同时,编印了《福建省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挂图》(2万套)、《幼儿安全教育动画片》(1.4万盒),向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免费赠送,广为张贴宣传。为加强校车安全和校园综治新闻宣传,我厅于10月中旬组织部分中央和省的新闻单位记者深入部分市、县开展采访活动,及时总结推广校车安全和校园综治典型经验做法。

本文来源:https://www.cqwcsy.com/news/143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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