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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廉政党课【7篇】

热门资讯 时间:2022-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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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dquo廉洁政府&rdquo这个词最早出现在晏子的《春秋与正午》问第二个四个问题:&ldquo一个廉洁的长期政府,它能做什么我们现在谈论的是什么&ldquo廉洁政府&rdquo主要是指政府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时,不以权谋私,公正廉洁。后来,政治&rdquo具有政治内涵。孟子认为:"不义之财什么也拿不到,会带来伤害,而且便宜。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基层廉政党课的文章7篇 ,欢迎品鉴!

基层廉政党课篇1

  十八大以来,关于“反腐败斗争形势”的提法和论述,除了用词语气和轻重有所区别外,“严峻”两字始终被提到首要。这是党中央实事求是的判断,也是党中央反腐防腐决心的体现。“微腐败”是一种公权乱用的行为。
  一、深刻认识“微腐败” (一)微腐败的特点:
  小:指乱用公权的行为很小,如接待群众态度冷漠、在下基层时会接受一点土特产、一盒香烟等,小到人们容易忽视它的存在。
  多:这种乱用公权行为比较普遍,如接受服务单位私人宴请在为其办事时打“擦边球”,或在帮人办事时接受不贵重物品,群众司空见惯、习以为常。
  近:社会公众对其态度暧昧。大家认为这些行为很小,生活在一起,低头不见抬头见,处理起来未免“上纲上线”,不近人情,对这种行为放之任之,也会效仿这种行为“方便”行事。
  (二)群众身边“微腐败”的表现形式 “微腐败”危害巨大,他损害的是老百姓的切身利益,破坏的是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从近年来我区查处的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案件来看,农村“微腐败”已成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个工作重点。通过分析归纳,我们认为基层“微腐败”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漠视群众、政令不畅。有的基层干部政治纪律性不强,对中央的政策执行不到位,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使中央政策变形走样;从地方或局部利益出发,擅自出台有关规定,损害群众利益。少数基层干部在位不作为、慢作为、怕作为,作风懒散,喜欢串岗、溜岗,上班时间办私事,对群众的办事要求要么拖拉、要么推诿,责任担当意识比较淡薄,基层群众对此反映强烈。
  二是克扣截留、套取资金。有的乡镇和单位在执行国家惠农政策时缩水走样,落实政策不公开、不公正、不及时、不到位。有的基层干部利用职权便利,克扣、
  截留、挪用民生资金;有的基层干部采取对上虚报冒领、对下隐瞒实情等手段,直接或变相骗取各项补助资金;有的部门和单位截留专项资金,设立账外账,用于发放奖金和各种补贴;有的把专项资金转移到下属职能部门,请客送礼,挥霍浪费 三是徇私舞弊、侵占“三资”。有些基层干部不能秉公办事,而是凭感情、靠关系办事,吃拿卡要、以权谋私,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有的在低保资金的发放上,搞亲情救助和贿赂性救助。村务公开在一些村徒有虚名,村干部挥霍集体资金、公款吃喝、随意开支现象程度不同地存在。有的借考察学习之名公款旅游;有的村收入不记账,隐匿集体收入,从中谋利;有的虚报公用开支,侵占集体资产;有的村干部低价处置集体资产,甚至把集体的资产变到自己或亲属名下。
  四是隐形变异,贪污受贿。有的基层干部利用职权,以侵吞、窃取、骗取等非法手段将集体资金据为己有;有的基层干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主动索取群众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其谋取利益,提供方便。在公款吃喝方面,方式更加隐蔽,由过去的宾馆、酒店转移到单位的食堂、乡下农家乐、村干部家;有的将公款吃喝费用纳入会议费用报销等,部分行政村招待费用支出大。
  五是以权谋私,作风腐化。一些基层党政组织和干部缺乏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行政不作为,推诿扯皮;有的对安全生产、预防事故重视不够,监管不力;少数基层干部利用手中掌握的公共权力和公共资源捞取好处,以权谋私。有的农村干部在救灾救济物资发放、特困群体救助等工作中处事不公、优亲厚友;少数干部不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不遵守相关规定,作风腐化,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
  (三)群众身边“微腐败”发生的原因 自律防线不牢。一是一些基层干部对政策法规和纪律的学习不够,对党风廉政建设的思想认识不到位,政治理论水平欠缺,廉洁自律自觉性不强,法纪意识淡薄,工作规范性不高,心存侥幸,甚至认为“八项规定”精神约束的是领导,反“四风”、反腐败,查的是国家干部,与自己关系不大,偶尔搞点违规的事,没什么大不了,没有认识到自己作为基层干部代表的是党和政府的形象,放松了对自己能力和素质的要求。二是一些基层干部接受监督的自觉性不够,在公开工作中搞形式、走过场,
  使群众对身边的重要事务不知情,逃避群众监督。三是一些村干部把公权当私器,权钱交易,认为自己帮谁出过力,谁就得来报答。四是一些村干部利用职权挪用集体资金、贪污受贿、虚报冒领、优亲厚友。五是一些基层干部却以为钱已经归还、问题交代清楚就可以回家,村干部还可以照当不误。六是一些基层干部认为法不责众,只要大家有参与,就大胆跟着拿;七是一些基层干部工作只求结果,不注重工作程序和规范要求,时间一长容易产生腐败,导致违法违纪行为发生。
  制度执行不力。一是许多群众身边发生的“微腐败”中的基层违纪违法干部,除了自身原因外,与相关制度没有充分发挥保障作用是分不开的。制度的不完善间接产生腐败,腐败分子一旦找到制度“缺口”,就会投机经营权力而获得暴利,会为谋私利而不择手段地钻制度的空子。二是有的制度规定过于原则,在实际工作中不易操作;有的制度执行不严,执行中往往“变通”解释,绕开制度的监管,使制度成为维护少数利益体的“护身符”,损害党群干群关系,拉开干部与群众的距离;一些规章制度虽然建立,但流于形式,贴在墙上、挂在嘴上,制度制定后执行不力。如,有的村干部自认为是村里一把手,代表村集体,村里事情自己说了算,把集体议事规则当儿戏,把财务管理、村务公开当摆设,以假公开甚至不公开来逃避政府和群众的监督。有的制度没有广泛宣传,群众不知道,不了解,不知办事究竟该找哪个部门、按什么程序、需提交什么资料。
  监督合力不够。乡镇纪委“三转”仍不到位,大部分乡镇虽然做到了纪委书记专职专用,但仍存在专职不专干现象,抓“主业”精力较少,监督作用发挥不明显,在落实监督职责中方法不多、手段单一,监督检查面狭窄,思路不宽,面上的检查多,深层次的检查少。往往是有音有信才查,偏重于事后惩戒,忽视事前防范和事中控制监督工作。党内监督存在空白和盲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力度层层递减的问题。同级监督弱化,由于乡镇纪委书记的工资、福利、提拔、重用、组织人事关系等都在乡镇,跟乡镇的联系要紧密得多,在实际工作中,个别乡镇纪委存在“好人主义”思想,怕得罪干部,怕影响到个人的名利,认为与同志们相处久了,碍于情面,不想监督、不愿监督。另外,由于许多基层站所都实行了条管,编制、工资、福利、考核均不在乡镇,容易出现上级管得着、但不一定看得见,本单位看
  得见、但管不着的现象,实际上存在一定程度的“空白”。群众监督软化,多数基层群众,特别是针对发生在自己身边的腐败问题,心存顾忌,觉得没有必要去“惹是生非”,不敢监督、不去监督。
  二、基层“微腐败”的大祸害 危害一:由于基层党员干部的工作责任各不相同,“微腐败”容易导致差别对待,造成不平衡。
  比如,一些与领导有良好关系的基层工作人员可能会被安排做一些比较容易的、有丰厚利润的、影响效果较大的工作。而与领导关系不太好的基层工作人员就可能会被安排做一些比较复杂的、没有很大影响效果的工作。同时,“微腐败”也会使基层工作人员丧失工作积极性,比如一些基层工作人员以获得褒奖为目的进行工作,没有向上的态度,也不能进行有效的交流协调,使得一些本来容易完成的工作复杂化。
  危害二:“微腐败”隐蔽性强,腐蚀党员干部。
  “微腐败”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是看不见却约定俗成的规则,其长期存在于社会中。比如,一些基层工作人员拜访领导时要拿一些东西,遇到节日或者领导生日要请大家吃饭,喜事、丧事要随礼等,都属于腐败行为的一种。一些人把这些行为当作为人处世之道,把请客、随礼、拜访等行为作为促进关系以及进行沟通的必要途径,即使这些行为用的是公共财产。虽然一些“微腐败”行为涉及钱财数额有限,但对党员干部的影响却是十分巨大的。党员干部的“微腐败”行为会使其意志不坚定、思想颓废、自制能力下降。即使只是一点点的腐败,如果不及时治理,就会积少成多,最终使领导干部走向不归路,不仅会断送自己的前途和自由,也会给国家和人民造成巨大损失。
  危害三:危害性大,败坏党内风气。
  基层“微腐败”行为的产生,不仅会损害相关基层工作人员的利益,也会损害党组织工作氛围和党员干部的形象。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指出,“‘微腐败’也可能成为‘大祸害’,它损害的是老百姓切身利益,啃食的是群众获得感,挥霍的是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同时,“微腐败”问
  题具有一定的传染性,会损害党的根基,减少人民群众的信任,如果不及时进行处理,就会造成难以预料的后果,影响党和国家的长远发展。
  危害四:损害党的形象,破坏党群关系。
  为人民服务是我党的根本宗旨,只有人民群众的拥护,才是我们永远不倒的“靠山”。基层党员干部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最直接的桥梁和纽带,人民群众相信基层党员干部,就是相信党和政府。然而一些地区的基层工作人员面对群众问题时,没有良好的服务态度以及正确的认识,不能真正为人民群众解决问题,“吃拿卡要”现象时有发生,给人民群众办事设卡,拿钱才能办事或者拿钱也不办事,使得人民群众对基层党员干部越来越不信任,对党和政府的信任也逐渐减少。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相对于‘远在天边’的‘老虎’,群众对‘近在眼前’嗡嗡乱飞的‘蝇贪’感受更为真切”。总而言之,公权滥用的现象以及行为会损害党和政府的声誉,使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失望,不利于党和政府的发展。
  三、预防基层“微腐败”的对策建议 (一)筑牢思想防线。强化乡镇党委“主体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切实加强对基层干部队伍尤其是村干部的教育和监管,创新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的方式方法,通过举办廉政警示教育讲座、廉政文化“三下乡”、廉政歌咏比赛、党内法规和廉政知识测试,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旁听国家公职人员违法犯罪案件庭审大会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警示教育活动,教育引导基层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群众观点,不断增强党性观念和法治意识,自觉遵守党纪国法,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办事,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始终做到警钟长鸣,切实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建立健全对基层党员干部的廉政谈话提醒机制,及时扯袖子、咬耳朵,将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建立长效机制。解决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不仅要有动真碰硬的态度、严惩不贷的手段,还要建立起切实管用的长效机制,不断加强机制和制度创新。要建立完善把纪律挺在前、长管长严机制,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建立健全问题发现机制,通过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及时消除潜在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健全落实“两个责任”专题报告、
  述责述廉、考核通报制度;完善约谈、函询、诫勉谈话、公开曝光机制;坚持“一案双查”“责任倒查”等制度,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严格落实集体议事制度,不得以两委会议代替村民大会,不得以一把手或几个人代替两委会议,杜绝个别干部独断专行。
  (三)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积极引导和督促各乡镇纪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找准自身定位,认真按照“对监督的再监督”的职能定位,突出监督重点,严肃查处扶贫领域各类违纪违法行为。加强对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扶贫项目、资金、惠民物资发放、惠民政策落实等情况的日常监督管理。充分发挥扶贫等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作用,在职责范围内对行业和部门落实脱贫攻坚各项工作任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筑牢廉政防线,全程跟进监督,形成高压态势,严把廉政关口,做到廉洁扶贫、阳光扶贫,从源头上杜绝脱贫攻坚领域“微腐败”现象。抽调扶贫、财政、审计等部门组成工作组定期开展专项检查,针对突出问题跟踪指导乡镇纪委办理重点问题线索,聚焦重点领域、重大政策、重要环节,通过走访核实、包村入户、滚动排查等方式,开展“推磨式”交叉检查,着力发现问题、推动整改,切实提高监督实效。
  (四)拓宽监督渠道。要持续加大“微腐败”问题治理力度,畅通区、乡、村三级信访举报渠道,加大涉农涉民生领域问题线索排查力度,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微腐败”问题,并公开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在农村基层营造“不敢腐”的氛围。

基层廉政党课篇2

  (二〇二〇年五月)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年。今年3月6日,xxxx在北京出席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时强调,脱贫攻坚是一场硬仗,越到最后越要绷紧这根弦,不能停顿、不能大意、不能放松。按照会议安排,今年全国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硬任务”是实现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这是党XX作出的郑重承诺,必须如期实现,没有任何退路和弹性。可以说,目前这项工作已经到了“最吃劲”的关键阶段。农村基层党组织强不强,基层党组织书记行不行,直接关系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效果好不好。从这个维度来讲,实现乡村振兴,关键在党,“主心骨”是基层党组织。作为纪检部门来说,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是纪检监察机关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的重要工作任务之一。在座各位都是我区村(居)党组织书记,是乡村振兴战略的执行者、实践者,是乡村振兴的领头雁、排头兵,是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主力军”。唯有切实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政治过硬、担当过硬、作风过硬,才能在乡村振兴的重大历史机遇中既干成事又不出事,更加扎实地承担起时代赋予的政治任务和历史使命。

   一、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形势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我们党启动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两学一做”专题教育等,将党的新时代从严治党要求融入到了党的建设、改革发展、队伍建设、人民服务等不同的领域当中,充分凝聚了全党上下的从严治党基本要求,也让党员干部在从严治党的环境氛围中感受到了自己的责任与担当,体会到了时代使命的召唤。党的十九大,对全面从严治党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为各级党组织深化从严治党指明了方向,在理论学习上致力于党员干部对党章党规、XX八项规定等进行深入的学习,以此来把握政治理论当中的从严要求,坚定理想信念不动摇。在执纪监督上加大了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监察力度,注重党风政风基本要求的落实了,通过各种典型案例来绷紧党员干部的纪律规矩红线,以此助推风清气正良好政治生态氛围的塑造,这也是新时期深化从严治党基本要求的应有之义。最显著的成效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方面,党XX以“八项规定”为切入点,把作风建设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突破口。通过大力整治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等问题,深入开展办公用房整顿、会员卡清退、吃空饷整治等专项治理活动,有效刹住了歪风邪气,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消极腐败现象销声匿迹,党风政风和整个社会风气“越来越干净”。

   首先是过节“越来越干净”。中国是人情社会,尤其是在春节、中秋等传统节日期间,更是少不了人情往来。在“八项规定”出台之前,一些干部在过节期间有吃不完的酒席、送不完的节礼。请客送礼不仅造成了严重的经济负担,很多干部有时还要担心请客的饭店不上档次、购买的礼品不够贵重,

   “礼数不周到”。尤其是,越到春节,公车司机师傅们越忙,开着公车奔驰在请客送礼的大路上。“八项规定”出台之后,很多公款接待定点饭店关门大吉了,“靠饭局解决问题、靠酒量检验干部”的场面销声匿迹了,天价月饼礼盒、粽子礼盒、茶叶礼盒卖不出去了,逢年过节很多干部不用再愁着请客、吃请和送礼、收礼了,公车司机师傅们也终于可以踏踏实实地过年了。

   其次是会风“越来越干净”。十八大以前,开会往往讲究排场,就连很多不太重要的会议,也要铺地毯、摆鲜花、拍合影、赠送会议纪念品。而现在,文山会海现象明显减少,并且会议安排变得简单朴素了,没有了红地毯,没有了鲜花,没有了大合影,更没有了借开会的名义公款游山玩水。从中纪委公布的数据看,十八大至今,XX和国家机关各部门的培训费同比减少了20%以上。

   再次是干部的学风“越来越干净”。XX号召转变学风文风,尤其是明确禁止培训期间学员之间用公款相互宴请。相信大家可以感受到,现在参加培训除了上课学习和实践参观之外,课余时间顶多打打球、散散步,聚餐吃饭明显少了,“晚上喝醉、白天瞌睡”明显少了,很多党校和干部培训机构周围的饭店和娱乐场所也不再火爆了。

   这三个“越来越干净”也直接促成了“三公”经费的持续降低。衡量一个地区、一个单位的干部作风,“三公”经费是一个非常客观的指标。在过去相当长的一个时期内,我国的“三公”经费数额十分巨大。十八大以后,在“八项规定”的基础上,XX又陆续出台了一系列限制公款消费的重要规定。公款消费迅速降温,公务接待、公款吃喝行为明显减少,公款铺张浪费明显减少,依赖公款消费的高档餐饮娱乐行业遭遇了“寒冬”,全国的“三公”经费由2010年的94.7亿元,逐渐降低到2018年的58.8亿元,减少了将近36个亿。去年的政府工作报告进一步提出,2019年“XX财政要开源节流,一般性支出压减5%以上、‘三公’经费再压减3%左右”。

   另一方面,党XX坚持查办大案要案,执纪监督作用更加明显。2019年以来全国共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3.8万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2万人,涉嫌犯罪移送检察机关4900余人。坚决查处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坚持分行业分领域深入排查,重点督促解决教育医疗、生态环保、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各地区开展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农村低保等专项治理。海南、重庆、四川等完善惠民资金监督管理机制,加大整治力度。全国共查处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10.4万起,处理13.2万人,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可以说,经过持续不懈的努力,不敢腐的目标初步实现,不能腐的笼子越扎越牢,不想腐的堤坝正在构筑。2019年初,十九届XX纪委三次全会作出了

   “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的重大政治判断,标志着全面从严治党取得了重大成果并向前迈出了新的一步。在座的不少都是老书记,都在这个岗位上干了很多年,可以说是亲眼目睹、亲身经历了这种巨大变化。

   在这里,着重介绍一下当前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新形势。

   党的十八大以来,XX高度重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作出了一系列重要部署,向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亮剑,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尤其是十九大后,党XX结合当前党风廉政建设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积极探索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着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全面铺开,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全面推进,市县巡察工作不断创新实践

   一是2018年的XX一号文件《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不仅对乡村振兴战略作了专题部署,同时明确提出,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环节和纪律保证,要在全国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加大基层小微权力腐败惩处力度,严厉整治惠农补贴、集体资产管理、土地征收等领域侵害农民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其中,在脱贫攻坚方面,利用三年时间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按照这一部署,全国各级各地始终把脱贫攻坚作风建设摆在突出位置,针对扶贫领域存在的“四个意识”不强、责任落实了不到位、工作措施不精准、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工作作风不扎实、考核监督从严要求不够等问题展开专项治理,强力纠治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弄虚作假等突出问题,用作风建设的成果促进各项扶贫举措落实了落地。全国共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8.5万件,剖析典型案例,推动举一反三、持续深化纠治。

   前段时间,XX纪委书记赵乐际在中纪委十九届四次全会工作报告中再次强调,要以“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为重点,紧盯扶贫项目资金管理风险隐患,坚决查处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优亲厚友等问题。抓好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巡察整改,围绕政策落地、责任落实了和工作作风等方面,督促纠治扶贫标准把握不精准、“两不愁三保障”落实了不到位、脱贫摘帽后政策不稳定等突出问题。严肃查处“面子工程”“形象工程”,山东、甘肃、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集中整治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今年,各级对基层小微权力腐败的惩处力度只会越来越大,并且,监督惩处的重点依然是农村基层党员干部。

   二是全国范围内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向纵深发展。这里的“黑”是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恶”是指恶势力和恶势力犯罪集团。通过公安机关查处的案例可以看出,黑恶势力大多发生在基层、发生在群众身边,群众是直接受害者,对涉黑涉恶犯罪也最痛恨。比如,采取“霸选”“骗选”“贿选”等手段操纵破坏农村基层换届选举、把持基层政权;在村内搞“小山头”,阻碍村民集体决议;非法承包、开发农田林地矿产等集体资源,贪污、侵吞村集体资产;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百姓;在征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群众闹事,以维权的名义组织非法上访、闹访、缠访甚至聚众斗殴;在村集体项目建设中强揽工程、恶意竞标、强买强卖、哄抬价格、阻挠施工等行为,在基层并不少见,严重蚕食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和获得感。

   2019年,全国共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3.8万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2万人,涉嫌犯罪移送检察机关4900余人。中纪委十九届四次全会也明确提出,要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把扫黑除恶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加强与政法机关协同配合,制定破解“保护伞”查办难题相关政策,对移交问题线索全面摸排、重点督办,对重大复杂案件同步立案、同步调查。实地指导查处云南省昆明市孙小果和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呼兰区于文波、杨光等涉黑涉恶案件背后的责任问题、腐败问题。山西、陕西等建立“联点包案”机制,坚决“打伞破网”。

   三是全力保障脱贫攻坚决战决胜,集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脱贫是全面小康的重中之重,是必须完成的硬任务。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刻认识肩负的职责使命,坚持问题导向,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进行盘点梳理,着力加强对脱贫工作绩效、脱贫政策连续性稳定性,以及脱贫摘帽后“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的严肃问责,对贪污侵占、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的从严查处,促进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推动脱贫攻坚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坚持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就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精准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

   “保护伞”案件,深入开展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集中整治,根据不同领域和地域特点深化拓展,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监督作用,引导群众有序参与,推动基层干部廉洁公平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截至目前,全国着重开展省区市巡视工作指导督导试点,制定XX部委、XX国家机关部门党组(党委)开展巡视工作指导意见,促进落实了责任、规范工作。召开全国市县巡察工作推进会,推动巡察监督更加聚焦、更加有效。全国各市县均开展巡察工作,覆盖1.1万个乡镇、5.9万个部门和企事业单位、22.5万个村级党组织。福建、贵州等创新方式方法,巡视巡察同步,巡察交叉机动,全覆盖质量不断提高。另外,区委对村居的巡察目前已全面展开。大家要对当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势有清醒认识,自觉做到讲纪律、守规矩,做清正廉洁的表率。

   二、当前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分析

   近年来,纪检监察机关将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监督执纪重点,今年以来,全区共查办案件X件,其中农村党员干部违纪案件X件,占立案总数的X%,查处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X人,占农村党员违纪总数的X%。从受理的信访举报情况看,90%以上都是反映村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由此可以看出,当前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依然易发多发,农村党员干部尤其是村级党组织书记违纪违法问题仍然时有发生。

   从近年来查处的案件来看,农村干部违规违纪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8个方面。

   一是刁难群众、吃拿卡要。主要表现为村干部利用自己掌握村居公共事务的权力,向办事的村民收取一定的好处,尤其是在土地承包流转、低保办理和宅基地批准等直接涉及群众利益的问题上,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如X市X村原党支部书记X在为村民办理低保过程中吃拿卡要,违规收取礼金用于个人消费,受到党内警告处分。X街道某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X,利用协助政府上报村低保户的职务便利,以协调关系、请客吃饭为名,违规向X、X等办理低保的困难群众收取费用共计X元,去年年X某某将违规收取的X元逐户退还。X党委给予X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是坐收坐支、违规报账。主要表现为私设账外账或小金库,违反财务规定公款私存、将公款转借、为他人提供经济担保或挪作他用等;利用村级财务管理混乱的空子,坐收坐支,或是虚开发票、虚列项目,随意开支、侵占集体资产。如湖南省X市X村原村级财务报账员X采取虚开果树苗木、物资运输等发票,侵占村集体资金X万余元,受到开除党籍处分。X街道某村原党支部书记X在收到沿街楼租金后,未按照“三资”管理相关规定及时入账,坐收坐支,金额达X万余元,X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区纪委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X街道某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X在

   对外出售村级资产时,违背“三资”管理相关规定,未履行村集体资产处置程序,同时将村集体收入坐收坐支,金额达X万元,许某某还有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区纪委给予其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三是虚报冒领、以权谋私。主要表现为利用政策或监管方面的漏洞,采取虚报项目或数据、伪造虚假信息、冒充他人甚至直接挪用等手段贪污、侵占、骗取危房改造、粮食种植、一事一议等国家各专项资金。如湖北省X县X村原党支部书记X,伙同村委会主任和计生专干,利用职务之便,通过伪造X个虚假农户姓名骗取退耕还林补助X元,被给予开除党籍处分。X省X市X县X村党支部原书记X通过虚报芍药种植户受损面积,获取保险赔偿款X万元,伪造资料以X户村民的名义虚报“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强县以奖代补”项目,骗取补助款X万元,在低保审定中违规操作,将不符合低保政策的人员纳入低保,套取低保资金X万余元。2018年12月,X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X街道某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X利用职务便利,在青苗补偿花名册上编造部分农户占地亩数,虚报冒领青苗补偿款共X万元,以“工业用电管理费”的名义违规超出正常电费标准向村内多家企业多收取电费共X余万元,个人占有,区纪委给予X开除党籍处分。X街道某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X在为本村两户村民进行危房改造过程中,弄虚作假,用刚建好的村委办公室作为村民危房改造房进行上报验收,骗取上级政府危房改造款两笔共计X元,后坐收坐支,挪作他用

   。区纪委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

   四是铺张浪费、违规支出。主要表现为以公务接待、参观考察项目、采购物资等各种事由吃喝招待,甚至明显超出合理范围铺张挥霍,或者虚报吃喝招待开支、违规发放福利、违规将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转嫁至村集体。如广东省X市X区X村原党支部书记X及现党支部书记X,在没有召开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的情况下,向相关村干部违规发放津补贴,共计X万元,违反廉洁纪律。二人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X街道某村党支部书X,巧立电话补助、打井补助、为民服务费等名义给村干部发放补助共计X余万元,X街道党工委给予刘某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X街道某村党支部书记X挥霍浪费集体资金,违规支出招待费、福利费X元,X对此负有领导责任,X街道党工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X街道某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X违规在村集体报销个人车辆保险费、修理费及审车费用共计X元,另外,X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X街道党工委给予X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五是假公济私、优亲厚友。主要表现为在工程发包、低保户确认、贫困户识别、危房改造资金发放等方面,利用职务之便,违规为自己的家属或亲友办理手续,致使真正需要救助的村民得不到及时救助,真正可以享受政策的村民享受不到政策。如江西省X市X县X村原支部书记X利用职务便利,违规为其不符合条件的姑姑江某申报五保户并且获批,X去世后,X故意隐瞒其死亡情况,继续冒领五保供养补贴金共计X元,受到开除党籍处分。X街道某村党支部书记X等人在扶贫工作中严重违反工作纪律,将包括村“两委”干部在内的X户明显不符合贫困户标准的农户上报为贫困

   户。在X名贫困户死亡后,该村及街道帮扶干部不正确履行职责,未及时上报贫困户死亡情况。2014年至2016年,X在办理本村低保户申报过程中,还收受X名村民贿赂现金X元,先后为X人及其配偶办理低保待遇。2018年9月,X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有关人员受到党内警告或政务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X街道某村原党支部书记X在任职期间,弄虚作假,以亲属的名义违规申请城镇低保待遇,共骗取国家城镇低保金X元,并且违反规定为不符合条件的本村X名党员办理农村低保。区纪委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X街道某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X利用职务便利,违规将其父亲列为一般贫困户,并弄虚作假,向上级主管部门隐瞒其父母的真实生活状况,开具虚假证明,向上级申请危房改造补助款X元。X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申请的危房改造补助款已予以收缴。

   六是侵吞挪用、截留私分。主要表现为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等领域,利用职权低价承包转包土地、利用集体资金投资盈利或挪作他用、将专项资金或集体资金直接据为己有;或者利用落实了国家各项惠农政策之机,以截留、克扣、收取手续费等手段捞取“好处费”,甚至将村民应得的国家专项补贴款直接截留一部分归村集体或自己所有。如X市X县X村党支部书记X利用职务便利,挪用扶贫资金X万元用于个人经营活动,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X省X市X村原书记X,任职10余年间,将村集体资产通过各种渠道转移、侵吞,变为私有,金额高达X亿

   元,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X庄街道某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X将区民政局为该村危房重建补助资金剩余款擅自挪用于村集体日常支出,同时,X某某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X街道党工委给予X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七是失职渎职、作风不实。主要表现为滥用职权、履职尽责不到位、处理村级事务不按程序、审批审核事项把关不严甚至工作疏忽大意,导致村集体、村民蒙受经济损失或其他损失。如广西X市X区X村党支部书记X违反工作纪律,多次无故缺席区、镇两级扶贫工作会议,对镇党政办、镇扶贫办布置的工作敷衍应付,不认真履行村级党组织第一责任人职责,经诫勉谈话后仍未有整改,在党员群众中造成不良的影响,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X街道某村党支部书记X“新官不理旧事”,在协调村院落承包双方的合同纠纷过程中,以无法界定上届村“两委”所签合同效力为由,不担当不作为,致使发生承包方聚众围堵该处院落、扒墙堵门等过激行为,严重影响院内某物流有限公司正常经营,造成不良影响,破坏了营商环境。区纪委给予吴某某党内警告处分。X街道某村党支部书记X在建设产业扶贫项目林果大棚过程中,未经上级批准,擅自改变项目规模,进行招标施工。因该项目未能按照批示组织施工,致使无法验收,给扶贫工作造成不良影响。X因在扶贫项目建设中履职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八是作风霸道、涉黑涉恶。主要表现为村级事务决策时独断专行,压制他人意见表达,处事不公、一手遮天;发展派系或势力,借助宗族或黑恶势力滥用职权、恃强欺弱、肆意侵犯村民权利,或者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如X市X街道X村党支部原书记X涉黑涉恶,利用家族势力把持基层政权,通过成立建筑工程公司、综合经营部等方式,实施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采取殴打、恐吓等暴力手段,多次实施强迫交易、敲诈勒索、寻衅滋事、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等犯罪行为,在XX及周边区域、建筑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牟取暴利,造成恶劣影响,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X县X镇X村以X为首的村霸恶势力团伙干扰破坏村“两委”换届选举,并通过上访胁迫上级认定其为村委会主任,长期把持基层政权;通过挑头闹访、胁迫等非法手段获得占地补偿款XX万元,将其中X万元用于支付诉讼、闹访等费用;多次组织群众缠访、闹访,围堵县、镇办公场所和公安机关,严重干扰正常办公秩序和社会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X镇某村党支部书记X在村内安装自来水时,工作方式简单粗暴、态度恶劣,与本村村民发生口角,继而发生殴打,导致村民住院治疗,X镇党委给予高某党内警告处分。

   刚才列举的这些案例,很多就发生在我们身边,这些案件的发生严重损害了群众的利益,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希望大家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警钟长鸣。

   三、做忠诚担当、廉洁奉公的乡村振兴“排头兵”

   村干部,尤其是村书记,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直接实施者,是党和政府在农村的代言人。农村的稳定与发展、文明与和谐,离不开一支合格的村干部队伍,更离不开村书记的带领与指挥。尤其是在乡村振兴战略中,村书记作为“一线施工队长”,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最基础、最坚实、最具战斗力的保障力量,是乡村振兴战略政策落地实不实、推进过程顺不顺、实施效果好不好的重要决定性因素。村级党组织书记必须在乡村振兴大潮中找准定位、真抓实干,始终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这里给各位提六点要求:

   一是要讲政治,对党忠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乡村振兴,既是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也是政治任务,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讲政治,体现在党员干部的具体行动上,就是对党忠诚、心中有党、爱党护党,就是始终同以xxxx为核心的党XX保持高度一致,就是坚决贯彻落实了党XX和各级党委的决策部署和任务要求。当前,我区的村书记队伍总体上是讲政治的,但是不守政治纪律、不讲政治规矩的问题依然不同程度存在,主要表现为:有的党性原则缺失,阳奉阴违、当面一套背后一套,口头上拥护XX,暗地里对XX决定说三道四,甚至公开发表同XX精神相违背的

   言论;有的不讲组织纪律、不讲上下级规矩,自由放任、我行我素,把上级党委政府要求当耳旁风;有的不讲工作纪律,开了会不传达、布置的任务不落实了,能推就推、能拖就拖;有的不讲团结、缺乏协作精神,妄自尊大,不注意团结“两委”班子其他成员,甚至打压不同意见;有的做不到“先公后私”,在对待公事与私事上,往往是舍大家顾小家,先考虑满足私欲、谋取私利。在座各位要对照这些问题表现,给自己把把脉、开展一次深刻的自我检查。要时刻不忘自己村级党组织负责人的身份,时刻牢记自己是党的人,牢记讲政治是对党员干部最核心、最本质、最根本的要求。要自觉加强党性修养,进一步把牢政治方向、强化政治意识、树牢“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党XX保持高度一致。要站稳政治立场,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政治定力,不该说的话坚决不说,不该去的地方坚决不去,不该干的事情坚决不干。讲政治,就是要强化责任担当,落实了上级决策部署不走样。xxxx说:“干部干部,干是当头的。”村级党组织作为乡村振兴战略各项政策部署执行落实了的“神经末梢”,村书记的执行力强不强,关系着农民群众能否充分享受到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红利和发展果实。从我区情况来看,大多数村级党组织能够认真贯彻落实了上级决策部署,在思想上行动上与上级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但也有少数村在执行上级政策和各级党委决定上,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甚至顶风而上,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以种种理由不执行。特别是近年来在拆违拆临、征地拆迁、生态保护等重点工作中,为了局部利益不顾大局利益、为了小团体利益损害集体利益的现象仍然存在。在今年的全区农业农村工作会议上,区委区政府提出要加快建设乡村振兴

   X样板示范区,并对农民增收、脱贫攻坚、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等各项重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村书记要充分发挥带头人作用,切实做到维护发展大局不动摇、执行上级政策不走样,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推动我区“三农”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是要勤学习,提升素质。俗话说,“刀不磨要生锈,人不学要落后”。尤其是随着新农村建设的深入开展和“三农”工作的不断推进,新政策、新观念、新问题、新矛盾层出不穷,对村书记的理论素养、知识储备和执政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相信大家也有所体会:现在的农村和以前大不一样了,旧办法、老经验吃不开了、不管用了、村民不买账了。作为村集体发展的“主心骨”“带头人”“领头雁”,村书记唯有站得更高、看得更远、懂得更多,不断丰富做好新形势下基层工作的方式方法,才能更好地适应“三农”工作新形势、应对新变化、解决新问题。从实际情况看,哪些村干部善于学习、与时俱进,哪里的工作就有创新突破、农村面貌就焕然一新,哪些村干部思想守旧、故步自封,哪里的工作就迟迟打不开局面。要学政治理论。充分利用集中学习培训、“三会一课”等形式,学习党章党规,学习十九大精神和xxxx系列重要讲话,端正理想信念,夯实宗旨意识,解决好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问题。要学方针政策。认真学习领会十九大报告关于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论述,学习了xxx关于乡村振兴

   “五个振兴”的科学论断和明确指示,将政策学深学透、将政策红利用足用透,用最新政策指导工作、解决问题、谋求发展。要学法律法规。现如今,村民群众的民主意识、法制观念越来越强,村书记必须学法、懂法、用法,特别是要学习《宪法》《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土地承包法》《合同法》、《物权法》《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等有关村民群众基本权利义务、农业生产、市场经济、基层组织建设、“三资”管理、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学习征地拆迁、社会保障、优抚救助、脱贫攻坚等方面的专项规定,提高依法治村、依规办事的能力,更加熟练地使用法律法规武器来保护村民群众和村集体的合法利益。

   三是要存敬畏,行有所止。“凡善怕者,必身有所正,言有所规,行有所止。”意思就是,一个人只有敬畏、害怕一些东西,才会自觉做到谨言慎行、严于律己、中规中矩。当前,在基层党员干部队伍中,仍有一些不知敬畏的人:有的不怕群众享受不到惠民政策、却怕自己没法钻政策的空子去捞一笔,一切向钱看;有的不怕工作干不好、却怕上级领导注意不到自己,一切向上看;甚至还有的天不怕、地不怕,什么饭都敢吃、什么酒都敢喝、什么钱都敢拿、什么事都敢做,这些人也为自己的所作所为付出了应有的代价。心存敬畏,要做到敬畏群众。从我们查处的案例看,很多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都是源于村干部不敬畏群众,不把群众当回事儿、不把群众的信任和期盼当回事儿、不把群众的监督当回事儿。作为村书记,要牢记自己也是一名普通群众,

   “放下锄头是干部、扛起锄头是农民”,放低姿态、敬畏群众,时刻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心怀敬畏之心去关爱群众服务群众,回报群众的信任。心存敬畏,要做到敬畏法纪。xxxx说过,党员干部要明白党纪国法不是“橡皮泥”、不是“稻草人”,要把对纪律的尊崇、对法律的敬畏转化成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都不能跳出党纪国法的框架。敬畏法纪,就是要牢记纪律的威严、法律的神圣,牢记纪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牢记法纪面前人人平等、谁都没有特权,牢记“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道理和身边案例血淋淋的深刻教训,经常自觉对照检查自己的一言一行,夯实遵规守纪、廉洁自律的思想底线。心存敬畏,要做到敬畏权力。中国有句老话,“所谓权力,生于民意,关乎民生重计,当敬而用之。”意思很明白,就是说权力是人民群众给的,是用来为人民群众谋利益的,使用权力必须先敬畏权力。xxxx也说过:“党员干部工作上要大胆,但用权上则要谨慎,常怀敬畏之心。”一些村干部违纪破法,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对手中的权力缺乏客观认识和敬畏之心,把权力当成了组织给个人的特权,当成了牟取私利的工具,导致公权私用、权力变质。敬畏权力,就是要在行使权力的过程中时刻牢记自己是在代表人民群众行使权力,把权力当做使命、压力和动力,真正做到如履薄冰、如临深渊,谨慎用权,做到依规决策、依法办事,秉公用权。

   四是要转作风,优化服务。村书记工作在农村工作第一线,和群众联系最为紧密,任何作风问题都会直接暴露在群众眼前。很多村书记“一靠辈份高,二靠嗓门粗,三靠脾气大”的“土霸王”粗暴作风,严重侵蚀了农村基层的党群干群关系。只有村书记作风优良,党群干群关系才能亲密,农村社会才能和谐稳定。首先要公道正派。有一句老话说得好,“民不服吾能,而服吾公”。意思就是老百姓不会因为我的才能而服从我,但会因为我的公平而服从我。作为村书记,必须牢记,只有办事公道,才能赢得“两委”班子和群众的信任和拥护,搞一次特权就降低一份威信,谋一次私利就失去一片人心。要常怀公正之心、常行公正之举,在处理矛盾纠纷、协调利益关系时,特别是在低保户推选审定、各项惠民补贴发放、发展党员、宅基地审批等方面,一定要处以公心、秉公办事,做到“一碗水端平”。凡涉及村居重大事项都要严格坚持民主决策,多沟通,多商议,确保走好每一道程序,该公开、公示的一定要公开、公示,真正给群众一个“明白”,还干部一个“清白”。要吃苦奉献。有人曾经这样形容村书记:刮风时,村书记是群众的一堵墙,下雨时,村书记是群众的一把伞。要当好村书记,没有强烈的奉献精神是不行的,没有为群众服务的强烈愿望是不行的,没有做好吃苦吃亏的思想准备是不行的。在中国的农村大地上,近年来涌现出了许多优秀的村书记,他们正是靠着无私的奉献精神和忘我付出,最终带领村民群众脱贫致富,也成为我们学习的榜样。临沂代村社区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王传喜在当选之初,面对村集体负债

   380万元以及环境脏、民风乱、治安差的“烂摊子”,立马带着“两委”班子,背上100多斤煎饼和咸菜、辣椒酱,到全国各地的先进乡村学习取经。19年来,王传喜一心扑在工作上,加班到深夜更是家常便饭,光工作日记就写了190本。在他的带领下,代村走上了农业、科技、旅游相结合的现代农业之路,一跃成为村集体资产12亿元、村民人均年收入6.5万元的先进村。王传喜被中宣部称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时代楷模”。沂源县张家泉村老书记朱彦夫,在参加抗美援朝时负伤导致重度伤残,失去了双手双脚和左眼,但他以重残之躯,在村支部书记的岗位上一干就是25年,带领乡亲艰苦奋斗,改变了家乡的落后面貌。感动中国的贵州老支书黄大发,因为村子地势高、位置险、严重缺水,带领村民群众历时30余年,仅仅靠着锄头、铁锤和双手,在悬崖峭壁上“硬生生”凿出了一条长9400米,地跨3个村的“生命渠”,结束了村子长期缺水的历史。他们都将自己的全身心奉献给了自己的岗位、自己的村子、自己带领的村民群众,用吃苦奉献换来了群众的美好生活。要扎根群众。把“群众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自己工作的最高标准,多跑田间地头,多进村民家门,多听群众呼声,尤其是虚心听取群众的批评意见,在深入群众中了解群众愿望,在联系群众中增进群众感情。

   五是要促团结,凝心聚力。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农村发展的火车头就是村书记。有威信有魄力、有凝聚力号召力的村书记,才能带出有号召力、战斗力的村“两委”班子,村集体才会有发展活力,村民群众才能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事往一处办。相反,“两委”班子如果各唱各的调,各吹各的号,一盘散沙、四分五裂,那么就算村书记的个人能力再强、人脉再广,也不可能有大的作为。村书记要摆正自身位置。认清自己虽然是村里的“一把手”,但也是村“两委”班子的其中一员,做到正确对待自己,正确对待班子,正确对待其他班子成员,遇事多交流、多沟通,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做到相互补台不拆台,不谋特权、不搞特殊。要坚持民主集中。凡重大党务、村务,重大财务支出、重大项目建设,都要充分发挥“一事一议”作用,严格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平等议事,民主决策,不搞“一言堂”、“家长制”。要树立大局观,牢记“一根筷子易折断、众人拾柴火焰高”,凡事都要从村“两委”班子、全体村民利益和全村发展的大局出发,坚持个人服从集体,少数服从多数,真正把人心统起来,把战斗力提上去,把村“两委”建成“战斗的堡垒”。

   六是要严自律,清正廉洁。三国时期,东吴郁林太守陆绩为官清廉、克己奉公。退休之后,陆绩坐船回乡养老。船夫发现,这位太守的行李非常简单,就只有几件换洗的衣服。但是那天海上风很大,船又太轻,船夫只好从岸上搬来一块大石头,压住船舱,这才平安起航。后来,人们便把这块石头叫做

   “廉石”,廉就是廉洁自律的廉,来纪念为官清廉的陆绩,再后来,人们也渐渐把“廉洁自律”比喻成做官之人的“压舱石”:有了这块压舱石,做官才能稳当、人生才能平安。当前,随着“三农”工作的扎实推进,城镇拆迁、新农村建设、惠农补贴、扶贫救助等政策性资金大量涌入农村,村书记要守好自己那块“压舱石”、不要弄丢,牢记纪律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前提和保证,牢记推动乡村振兴必须有严明的纪律保障,牢记廉洁自律才能带来底气和威信、不廉洁自律就难以全身而退。要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在村级工作各领域各环节带头守纪律讲规矩,带头执行各项制度规定。要严格落实了XX八项规定精神,认真遵守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十不准”规定,杜绝大操大办、奢侈浪费、借机敛财,深入推进移风易俗。要严格财经纪律,严禁挪用和侵占集体资金,严禁坐收坐支和违规借用集体资金,严禁克扣涉农惠农补贴。要正确认识监督,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组织监督和社会监督,严格执行“三务公开”,保障村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要算清政治账、经济账、名誉账、家庭账、亲情账、自由账、健康账,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稳得住心神、管得住手脚、守得住底线、经受住考验。

   同志们,人勤春来早,奋进正当时。乡村振兴战略为我们描绘了一幅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美好画卷。希望大家进一步转变作风、严守纪律,抢抓机遇、快干实干,为奋力争创乡村振兴

基层廉政党课篇3

  同志们:

  根据区委统一安排,今天由我为大家上一节专题廉政课。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年。今年3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出席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时强调,脱贫攻坚是一场硬仗,越到最后越要绷紧这根弦,不能停顿、不能大意、不能放松。按照会议安排,今年全国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硬任务”是实现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这是党中央作出的郑重承诺,必须如期实现,没有任何退路和弹性。可以说,目前这项工作已经到了“最吃劲”的关键阶段。农村基层党组织强不强,基层党组织书记行不行,直接关系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效果好不好。从这个维度来讲,实现乡村振兴,关键在党,“主心骨”是基层党组织。作为纪检部门来说,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是纪检监察机关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的重要工作任务之一。在座各位都是我区村(居)党组织书记,是乡村振兴战略的执行者、实践者,是乡村振兴的领头雁、排头兵,是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主力军”。唯有切实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政治过硬、担当过硬、作风过硬,才能在乡村振兴的重大历史机遇中既干成事又不出事,更加扎实地承担起时代赋予的政治任务和历史使命。

  下面,根据课程安排我从面临形势、存在问题、下部措施三个大方面与大家做一下分享交流。

  一、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形势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我们党启动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两学一做”专题教育等,将党的新时代从严治党要求融入到了党的建设、改革发展、队伍建设、人民服务等不同的领域当中,充分凝聚了全党上下的从严治党基本要求,也让党员干部在从严治党的环境氛围中感受到了自己的责任与担当,体会到了时代使命的召唤。党的十九大,对全面从严治党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为各级党组织深化从严治党指明了方向,在理论学习上致力于党员干部对党章党规、中央八项规定等进行深入的学习,以此来把握政治理论当中的从严要求,坚定理想信念不动摇。在执纪监督上加大了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监察力度,注重党风政风基本要求的落实,通过各种典型案例来绷紧党员干部的纪律规矩红线,以此助推风清气正良好政治生态氛围的塑造,这也是新时期深化从严治党基本要求的应有之义。最显著的成效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方面,党中央以“八项规定”为切入点,把作风建设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突破口。通过大力整治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等问题,深入开展办公用房整顿、会员卡清退、吃空饷整治等专项治理活动,有效刹住了歪风邪气,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消极腐败现象销声匿迹,党风政风和整个社会风气“越来越干净”。

  首先是过节“越来越干净”。中国是人情社会,尤其是在春节、中秋等传统节日期间,更是少不了人情往来。在“八项规定”出台之前,一些干部在过节期间有吃不完的酒席、送不完的节礼。请客送礼不仅造成了严重的经济负担,很多干部有时还要担心请客的饭店不上档次、购买的礼品不够贵重,“礼数不周到”。尤其是,越到春节,公车司机师傅们越忙,开着公车奔驰在请客送礼的大路上。“八项规定”出台之后,很多公款接待定点饭店关门大吉了,“靠饭局解决问题、靠酒量检验干部”的场面销声匿迹了,天价月饼礼盒、粽子礼盒、茶叶礼盒卖不出去了,逢年过节很多干部不用再愁着请客、吃请和送礼、收礼了,公车司机师傅们也终于可以踏踏实实地过年了。

  其次是会风“越来越干净”。十八大以前,开会往往讲究排场,就连很多不太重要的会议,也要铺地毯、摆鲜花、拍合影、赠送会议纪念品。而现在,文山会海现象明显减少,并且会议安排变得简单朴素了,没有了红地毯,没有了鲜花,没有了大合影,更没有了借开会的名义公款游山玩水。从中纪委公布的数据看,十八大至今,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的培训费同比减少了20%以上。

  再次是干部的学风“越来越干净”。中央号召转变学风文风,尤其是明确禁止培训期间学员之间用公款相互宴请。相信大家可以感受到,现在参加培训除了上课学习和实践参观之外,课余时间顶多打打球、散散步,聚餐吃饭明显少了,“晚上喝醉、白天瞌睡”明显少了,很多党校和干部培训机构周围的饭店和娱乐场所也不再火爆了。

  这三个“越来越干净”也直接促成了“三公”经费的持续降低。衡量一个地区、一个单位的干部作风,“三公”经费是一个非常客观的指标。在过去相当长的一个时期内,我国的“三公”经费数额十分巨大。十八大以后,在“八项规定”的基础上,中央又陆续出台了一系列限制公款消费的重要规定。公款消费迅速降温,公务接待、公款吃喝行为明显减少,公款铺张浪费明显减少,依赖公款消费的高档餐饮娱乐行业遭遇了“寒冬”,全国的“三公”经费由2010年的94.7亿元,逐渐降低到2018年的58.8亿元,减少了将近36个亿。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进一步提出,2019年“中央财政要开源节流,一般性支出压减5%以上、‘三公’经费再压减3%左右”。

  另一方面,党中央坚持查办大案要案,执纪监督作用更加明显。2019年以来全国共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3.8万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2万人,涉嫌犯罪移送检察机关4900余人。坚决查处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坚持分行业分领域深入排查,重点督促解决教育医疗、生态环保、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各地区开展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农村低保等专项治理。海南、重庆、四川等完善惠民资金监督管理机制,加大整治力度。全国共查处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10.4万起,处理13.2万人,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可以说,经过持续不懈的努力,不敢腐的目标初步实现,不能腐的笼子越扎越牢,不想腐的堤坝正在构筑。今年初,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作出了“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的重大政治判断,标志着全面从严治党取得了重大成果并向前迈出了新的一步。在座的不少都是老书记,都在这个岗位上干了很多年,可以说是亲眼目睹、亲身经历了这种巨大变化。

  在这里,着重介绍一下当前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新形势。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高度重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作出了一系列重要部署,向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亮剑,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尤其是十九大后,党中央结合当前党风廉政建设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积极探索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着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全面铺开,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全面推进,市县巡察工作不断创新实践

  一是2018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不仅对乡村振兴战略作了专题部署,同时明确提出,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环节和纪律保证,要在全国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加大基层小微权力腐败惩处力度,严厉整治惠农补贴、集体资产管理、土地征收等领域侵害农民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其中,在脱贫攻坚方面,利用三年时间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按照这一部署,全国各级各地始终把脱贫攻坚作风建设摆在突出位置,针对扶贫领域存在的“四个意识”不强、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精准、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工作作风不扎实、考核监督从严要求不够等问题展开专项治理,强力纠治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弄虚作假等突出问题,用作风建设的成果促进各项扶贫举措落实落地。全国共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8.5万件,剖析典型案例,推动举一反三、持续深化纠治。

  前段时间,中央纪委书记赵乐际在中纪委十九届四次全会工作报告中再次强调,要以“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为重点,紧盯扶贫项目资金管理风险隐患,坚决查处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优亲厚友等问题。抓好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巡察整改,围绕政策落地、责任落实和工作作风等方面,督促纠治扶贫标准把握不精准、“两不愁三保障”落实不到位、脱贫摘帽后政策不稳定等突出问题。严肃查处“面子工程”“形象工程”,山东、甘肃、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集中整治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今年,各级对基层小微权力腐败的惩处力度只会越来越大,并且,监督惩处的重点依然是农村基层党员干部。

  二是全国范围内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向纵深发展。这里的“黑”是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恶”是指恶势力和恶势力犯罪集团。通过公安机关查处的案例可以看出,黑恶势力大多发生在基层、发生在群众身边,群众是直接受害者,对涉黑涉恶犯罪也最痛恨。比如,采取“霸选”“骗选”“贿选”等手段操纵破坏农村基层换届选举、把持基层政权;在村内搞“小山头”,阻碍村民集体决议;非法承包、开发农田林地矿产等集体资源,贪污、侵吞村集体资产;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百姓;在征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群众闹事,以维权的名义组织非法上访、闹访、缠访甚至聚众斗殴;在村集体项目建设中强揽工程、恶意竞标、强买强卖、哄抬价格、阻挠施工等行为,在基层并不少见,严重蚕食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和获得感。2019年,全国共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3.8万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2万人,涉嫌犯罪移送检察机关4900余人。中纪委十九届四次全会也明确提出,要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把扫黑除恶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加强与政法机关协同配合,制定破解“保护伞”查办难题相关政策,对移交问题线索全面摸排、重点督办,对重大复杂案件同步立案、同步调查。实地指导查处云南省昆明市孙小果和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呼兰区于文波、杨光等涉黑涉恶案件背后的责任问题、腐败问题。山西、陕西等建立“联点包案”机制,坚决“打伞破网”。

  三是全力保障脱贫攻坚决战决胜,集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脱贫是全面小康的重中之重,是必须完成的硬任务。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刻认识肩负的职责使命,坚持问题导向,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进行盘点梳理,着力加强对脱贫工作绩效、脱贫政策连续性稳定性,以及脱贫摘帽后“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的严肃问责,对贪污侵占、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的从严查处,促进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推动脱贫攻坚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坚持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就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精准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深入开展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集中整治,根据不同领域和地域特点深化拓展,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监督作用,引导群众有序参与,推动基层干部廉洁公平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截至目前,全国着重开展省区市巡视工作指导督导试点,制定中央部委、中央国家机关部门党组(党委)开展巡视工作指导意见,促进落实责任、规范工作。召开全国市县巡察工作推进会,推动巡察监督更加聚焦、更加有效。全国各市县均开展巡察工作,覆盖1.1万个乡镇、5.9万个部门和企事业单位、22.5万个村级党组织。福建、贵州等创新方式方法,巡视巡察同步,巡察交叉机动,全覆盖质量不断提高。另外,区委对村居的巡察目前已全面展开。大家要对当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势有清醒认识,自觉做到讲纪律、守规矩,做清正廉洁的表率。

  二、农村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分析

  近年来,我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监督执纪重点,今年以来,全区共查办案件X件,其中农村党员干部违纪案件X件,占立案总数的X%,查处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X人,占农村党员违纪总数的X%。从受理的信访举报情况看,90%以上都是反映村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由此可以看出,当前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依然易发多发,农村党员干部尤其是村级党组织书记违纪违法问题仍然时有发生。

  从近年来查处的案件来看,农村干部违规违纪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8个方面。

  一是刁难群众、吃拿卡要。主要表现为村干部利用自己掌握村居公共事务的权力,向办事的村民收取一定的好处,尤其是在土地承包流转、低保办理和宅基地批准等直接涉及群众利益的问题上,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如X市X村原党支部书记X在为村民办理低保过程中吃拿卡要,违规收取礼金用于个人消费,受到党内警告处分。X街道某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X,利用协助政府上报村低保户的职务便利,以协调关系、请客吃饭为名,违规向X、X等办理低保的困难群众收取费用共计X元,去年年X某某将违规收取的X元逐户退还。X党委给予X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是坐收坐支、违规报账。主要表现为私设账外账或小金库,违反财务规定公款私存、将公款转借、为他人提供经济担保或挪作他用等;利用村级财务管理混乱的空子,坐收坐支,或是虚开发票、虚列项目,随意开支、侵占集体资产。如湖南省X市X村原村级财务报账员X采取虚开果树苗木、物资运输等发票,侵占村集体资金X万余元,受到开除党籍处分。X街道某村原党支部书记X在收到沿街楼租金后,未按照“三资”管理相关规定及时入账,坐收坐支,金额达X万余元,X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区纪委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X街道某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X在对外出售村级资产时,违背“三资”管理相关规定,未履行村集体资产处置程序,同时将村集体收入坐收坐支,金额达X万元,许某某还有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区纪委给予其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三是虚报冒领、以权谋私。主要表现为利用政策或监管方面的漏洞,采取虚报项目或数据、伪造虚假信息、冒充他人甚至直接挪用等手段贪污、侵占、骗取危房改造、粮食种植、一事一议等国家各专项资金。如湖北省X县X村原党支部书记X,伙同村委会主任和计生专干,利用职务之便,通过伪造X个虚假农户姓名骗取退耕还林补助X元,被给予开除党籍处分。X省X市X县X村党支部原书记X通过虚报芍药种植户受损面积,获取保险赔偿款X万元,伪造资料以X户村民的名义虚报“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强县以奖代补”项目,骗取补助款X万元,在低保审定中违规操作,将不符合低保政策的人员纳入低保,套取低保资金X万余元。2018年12月,X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X街道某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X利用职务便利,在青苗补偿花名册上编造部分农户占地亩数,虚报冒领青苗补偿款共X万元,以“工业用电管理费”的名义违规超出正常电费标准向村内多家企业多收取电费共X余万元,个人占有,区纪委给予X开除党籍处分。X街道某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X在为本村两户村民进行危房改造过程中,弄虚作假,用刚建好的村委办公室作为村民危房改造房进行上报验收,骗取上级政府危房改造款两笔共计X元,后坐收坐支,挪作他用。区纪委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

  四是铺张浪费、违规支出。主要表现为以公务接待、参观考察项目、采购物资等各种事由吃喝招待,甚至明显超出合理范围铺张挥霍,或者虚报吃喝招待开支、违规发放福利、违规将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转嫁至村集体。如广东省X市X区X村原党支部书记X及现党支部书记X,在没有召开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的情况下,向相关村干部违规发放津补贴,共计X万元,违反廉洁纪律。二人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X街道某村党支部书X,巧立电话补助、打井补助、为民服务费等名义给村干部发放补助共计X余万元,X街道党工委给予刘某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X街道某村党支部书记X挥霍浪费集体资金,违规支出招待费、福利费X元,X对此负有领导责任,X街道党工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X街道某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X违规在村集体报销个人车辆保险费、修理费及审车费用共计X元,另外,X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X街道党工委给予X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五是假公济私、优亲厚友。主要表现为在工程发包、低保户确认、贫困户识别、危房改造资金发放等方面,利用职务之便,违规为自己的家属或亲友办理手续,致使真正需要救助的村民得不到及时救助,真正可以享受政策的村民享受不到政策。如江西省X市X县X村原支部书记X利用职务便利,违规为其不符合条件的姑姑江某申报五保户并且获批,X去世后,X故意隐瞒其死亡情况,继续冒领五保供养补贴金共计X元,受到开除党籍处分。X街道某村党支部书记X等人在扶贫工作中严重违反工作纪律,将包括村“两委”干部在内的X户明显不符合贫困户标准的农户上报为贫困户。在X名贫困户死亡后,该村及街道帮扶干部不正确履行职责,未及时上报贫困户死亡情况。2014年至2016年,X在办理本村低保户申报过程中,还收受X名村民贿赂现金X元,先后为X人及其配偶办理低保待遇。2018年9月,X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有关人员受到党内警告或政务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X街道某村原党支部书记X在任职期间,弄虚作假,以亲属的名义违规申请城镇低保待遇,共骗取国家城镇低保金X元,并且违反规定为不符合条件的本村X名党员办理农村低保。区纪委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X街道某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X利用职务便利,违规将其父亲列为一般贫困户,并弄虚作假,向上级主管部门隐瞒其父母的真实生活状况,开具虚假证明,向上级申请危房改造补助款X元。X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申请的危房改造补助款已予以收缴。

  六是侵吞挪用、截留私分。主要表现为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等领域,利用职权低价承包转包土地、利用集体资金投资盈利或挪作他用、将专项资金或集体资金直接据为己有;或者利用落实国家各项惠农政策之机,以截留、克扣、收取手续费等手段捞取“好处费”,甚至将村民应得的国家专项补贴款直接截留一部分归村集体或自己所有。如X市X县X村党支部书记X利用职务便利,挪用扶贫资金X万元用于个人经营活动,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X省X市X村原书记X,任职10余年间,将村集体资产通过各种渠道转移、侵吞,变为私有,金额高达X亿元,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X庄街道某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X将区民政局为该村危房重建补助资金剩余款擅自挪用于村集体日常支出,同时,X某某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X街道党工委给予X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七是失职渎职、作风不实。主要表现为滥用职权、履职尽责不到位、处理村级事务不按程序、审批审核事项把关不严甚至工作疏忽大意,导致村集体、村民蒙受经济损失或其他损失。如广西X市X区X村党支部书记X违反工作纪律,多次无故缺席区、镇两级扶贫工作会议,对镇党政办、镇扶贫办布置的工作敷衍应付,不认真履行村级党组织第一责任人职责,经诫勉谈话后仍未有整改,在党员群众中造成不良的影响,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X街道某村党支部书记X“新官不理旧事”,在协调村院落承包双方的合同纠纷过程中,以无法界定上届村“两委”所签合同效力为由,不担当不作为,致使发生承包方聚众围堵该处院落、扒墙堵门等过激行为,严重影响院内某物流有限公司正常经营,造成不良影响,破坏了营商环境。区纪委给予吴某某党内警告处分。X街道某村党支部书记X在建设产业扶贫项目林果大棚过程中,未经上级批准,擅自改变项目规模,进行招标施工。因该项目未能按照批示组织施工,致使无法验收,给扶贫工作造成不良影响。X因在扶贫项目建设中履职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八是作风霸道、涉黑涉恶。主要表现为村级事务决策时独断专行,压制他人意见表达,处事不公、一手遮天;发展派系或势力,借助宗族或黑恶势力滥用职权、恃强欺弱、肆意侵犯村民权利,或者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如X市X街道X村党支部原书记X涉黑涉恶,利用家族势力把持基层政权,通过成立建筑工程公司、综合经营部等方式,实施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采取殴打、恐吓等暴力手段,多次实施强迫交易、敲诈勒索、寻衅滋事、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等犯罪行为,在XX及周边区域、建筑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牟取暴利,造成恶劣影响,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X县X镇X村以X为首的村霸恶势力团伙干扰破坏村“两委”换届选举,并通过上访胁迫上级认定其为村委会主任,长期把持基层政权;通过挑头闹访、胁迫等非法手段获得占地补偿款XX万元,将其中X万元用于支付诉讼、闹访等费用;多次组织群众缠访、闹访,围堵县、镇办公场所和公安机关,严重干扰正常办公秩序和社会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X镇某村党支部书记X在村内安装自来水时,工作方式简单粗暴、态度恶劣,与本村村民发生口角,继而发生殴打,导致村民住院治疗,X镇党委给予高某党内警告处分。

  刚才列举的这些案例,很多就发生在我们身边,这些案件的发生严重损害了群众的利益,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希望大家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警钟长鸣。

  三、做忠诚担当、廉洁奉公的乡村振兴“排头兵”

  村干部,尤其是村书记,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直接实施者,是党和政府在农村的代言人。农村的稳定与发展、文明与和谐,离不开一支合格的村干部队伍,更离不开村书记的带领与指挥。尤其是在乡村振兴战略中,村书记作为“一线施工队长”,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最基础、最坚实、最具战斗力的保障力量,是乡村振兴战略政策落地实不实、推进过程顺不顺、实施效果好不好的重要决定性因素。村级党组织书记必须在乡村振兴大潮中找准定位、真抓实干,始终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这里给各位提六点要求:

  一是要讲政治,对党忠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乡村振兴,既是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也是政治任务,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讲政治,体现在党员干部的具体行动上,就是对党忠诚、心中有党、爱党护党,就是始终同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就是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各级党委的决策部署和任务要求。当前,我区的村书记队伍总体上是讲政治的,但是不守政治纪律、不讲政治规矩的问题依然不同程度存在,主要表现为:有的党性原则缺失,阳奉阴违、当面一套背后一套,口头上拥护中央,暗地里对中央决定说三道四,甚至公开发表同中央精神相违背的言论;有的不讲组织纪律、不讲上下级规矩,自由放任、我行我素,把上级党委政府要求当耳旁风;有的不讲工作纪律,开了会不传达、布置的任务不落实,能推就推、能拖就拖;有的不讲团结、缺乏协作精神,妄自尊大,不注意团结“两委”班子其他成员,甚至打压不同意见;有的做不到“先公后私”,在对待公事与私事上,往往是舍大家顾小家,先考虑满足私欲、谋取私利。在座各位要对照这些问题表现,给自己把把脉、开展一次深刻的自我检查。要时刻不忘自己村级党组织负责人的身份,时刻牢记自己是党的人,牢记讲政治是对党员干部最核心、最本质、最根本的要求。要自觉加强党性修养,进一步把牢政治方向、强化政治意识、树牢“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站稳政治立场,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政治定力,不该说的话坚决不说,不该去的地方坚决不去,不该干的事情坚决不干。讲政治,就是要强化责任担当,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走样。习近平总书记说:“干部干部,干是当头的。”村级党组织作为乡村振兴战略各项政策部署执行落实的“神经末梢”,村书记的执行力强不强,关系着农民群众能否充分享受到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红利和发展果实。从我区情况来看,大多数村级党组织能够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在思想上行动上与上级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但也有少数村在执行上级政策和各级党委决定上,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甚至顶风而上,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以种种理由不执行。特别是近年来在拆违拆临、征地拆迁、生态保护等重点工作中,为了局部利益不顾大局利益、为了小团体利益损害集体利益的现象仍然存在。在今年的全区农业农村工作会议上,区委区政府提出要加快建设乡村振兴X样板示范区,并对农民增收、脱贫攻坚、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等各项重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村书记要充分发挥带头人作用,切实做到维护发展大局不动摇、执行上级政策不走样,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推动我区“三农”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是要勤学习,提升素质。俗话说,“刀不磨要生锈,人不学要落后”。尤其是随着新农村建设的深入开展和“三农”工作的不断推进,新政策、新观念、新问题、新矛盾层出不穷,对村书记的理论素养、知识储备和执政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相信大家也有所体会:现在的农村和以前大不一样了,旧办法、老经验吃不开了、不管用了、村民不买账了。作为村集体发展的“主心骨”“带头人”“领头雁”,村书记唯有站得更高、看得更远、懂得更多,不断丰富做好新形势下基层工作的方式方法,才能更好地适应“三农”工作新形势、应对新变化、解决新问题。从实际情况看,哪些村干部善于学习、与时俱进,哪里的工作就有创新突破、农村面貌就焕然一新,哪些村干部思想守旧、故步自封,哪里的工作就迟迟打不开局面。要学政治理论。充分利用集中学习培训、“三会一课”等形式,学习党章党规,学习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端正理想信念,夯实宗旨意识,解决好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问题。要学方针政策。认真学习十九大报告关于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论述,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五个振兴”的科学论断和明确指示,将政策学深学透、将政策红利用足用透,用最新政策指导工作、解决问题、谋求发展。要学法律法规。现如今,村民群众的民主意识、法制观念越来越强,村书记必须学法、懂法、用法,特别是要学习《宪法》《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土地承包法》《合同法》、《物权法》《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等有关村民群众基本权利义务、农业生产、市场经济、基层组织建设、“三资”管理、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学习征地拆迁、社会保障、优抚救助、脱贫攻坚等方面的专项规定,提高依法治村、依规办事的能力,更加熟练地使用法律法规武器来保护村民群众和村集体的合法利益。

  三是要存敬畏,行有所止。“凡善怕者,必身有所正,言有所规,行有所止。”意思就是,一个人只有敬畏、害怕一些东西,才会自觉做到谨言慎行、严于律己、中规中矩。当前,在基层党员干部队伍中,仍有一些不知敬畏的人:有的不怕群众享受不到惠民政策、却怕自己没法钻政策的空子去捞一笔,一切向钱看;有的不怕工作干不好、却怕上级领导注意不到自己,一切向上看;甚至还有的天不怕、地不怕,什么饭都敢吃、什么酒都敢喝、什么钱都敢拿、什么事都敢做,这些人也为自己的所作所为付出了应有的代价。心存敬畏,要做到敬畏群众。从我们查处的案例看,很多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都是源于村干部不敬畏群众,不把群众当回事儿、不把群众的信任和期盼当回事儿、不把群众的监督当回事儿。作为村书记,要牢记自己也是一名普通群众,“放下锄头是干部、扛起锄头是农民”,放低姿态、敬畏群众,时刻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心怀敬畏之心去关爱群众服务群众,回报群众的信任。心存敬畏,要做到敬畏法纪。习近平总书记说过,党员干部要明白党纪国法不是“橡皮泥”、不是“稻草人”,要把对纪律的尊崇、对法律的敬畏转化成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都不能跳出党纪国法的框架。敬畏法纪,就是要牢记纪律的威严、法律的神圣,牢记纪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牢记法纪面前人人平等、谁都没有特权,牢记“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道理和身边案例血淋淋的深刻教训,经常自觉对照检查自己的一言一行,夯实遵规守纪、廉洁自律的思想底线。心存敬畏,要做到敬畏权力。中国有句老话,“所谓权力,生于民意,关乎民生重计,当敬而用之。”意思很明白,就是说权力是人民群众给的,是用来为人民群众谋利益的,使用权力必须先敬畏权力。习近平总书记也说过:“党员干部工作上要大胆,但用权上则要谨慎,常怀敬畏之心。”一些村干部违纪破法,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对手中的权力缺乏客观认识和敬畏之心,把权力当成了组织给个人的特权,当成了牟取私利的工具,导致公权私用、权力变质。敬畏权力,就是要在行使权力的过程中时刻牢记自己是在代表人民群众行使权力,把权力当做使命、压力和动力,真正做到如履薄冰、如临深渊,谨慎用权,做到依规决策、依法办事,秉公用权。

  四是要转作风,优化服务。村书记工作在农村工作第一线,和群众联系最为紧密,任何作风问题都会直接暴露在群众眼前。很多村书记“一靠辈份高,二靠嗓门粗,三靠脾气大”的“土霸王”粗暴作风,严重侵蚀了农村基层的党群干群关系。只有村书记作风优良,党群干群关系才能亲密,农村社会才能和谐稳定。首先要公道正派。有一句老话说得好,“民不服吾能,而服吾公”。意思就是老百姓不会因为我的才能而服从我,但会因为我的公平而服从我。作为村书记,必须牢记,只有办事公道,才能赢得“两委”班子和群众的信任和拥护,搞一次特权就降低一份威信,谋一次私利就失去一片人心。要常怀公正之心、常行公正之举,在处理矛盾纠纷、协调利益关系时,特别是在低保户推选审定、各项惠民补贴发放、发展党员、宅基地审批等方面,一定要处以公心、秉公办事,做到“一碗水端平”。凡涉及村居重大事项都要严格坚持民主决策,多沟通,多商议,确保走好每一道程序,该公开、公示的一定要公开、公示,真正给群众一个“明白”,还干部一个“清白”。要吃苦奉献。有人曾经这样形容村书记:刮风时,村书记是群众的一堵墙,下雨时,村书记是群众的一把伞。要当好村书记,没有强烈的奉献精神是不行的,没有为群众服务的强烈愿望是不行的,没有做好吃苦吃亏的思想准备是不行的。在中国的农村大地上,近年来涌现出了许多优秀的村书记,他们正是靠着无私的奉献精神和忘我付出,最终带领村民群众脱贫致富,也成为我们学习的榜样。临沂代村社区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王传喜在当选之初,面对村集体负债380万元以及环境脏、民风乱、治安差的“烂摊子”,立马带着“两委”班子,背上100多斤煎饼和咸菜、辣椒酱,到全国各地的先进乡村学习取经。19年来,王传喜一心扑在工作上,加班到深夜更是家常便饭,光工作日记就写了190本。在他的带领下,代村走上了农业、科技、旅游相结合的现代农业之路,一跃成为村集体资产12亿元、村民人均年收入6.5万元的先进村。王传喜被中宣部称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时代楷模”。沂源县张家泉村老书记朱彦夫,在参加抗美援朝时负伤导致重度伤残,失去了双手双脚和左眼,但他以重残之躯,在村支部书记的岗位上一干就是25年,带领乡亲艰苦奋斗,改变了家乡的落后面貌。感动中国的贵州老支书黄大发,因为村子地势高、位置险、严重缺水,带领村民群众历时30余年,仅仅靠着锄头、铁锤和双手,在悬崖峭壁上“硬生生”凿出了一条长9400米,地跨3个村的“生命渠”,结束了村子长期缺水的历史。他们都将自己的全身心奉献给了自己的岗位、自己的村子、自己带领的村民群众,用吃苦奉献换来了群众的美好生活。要扎根群众。把“群众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自己工作的最高标准,多跑田间地头,多进村民家门,多听群众呼声,尤其是虚心听取群众的批评意见,在深入群众中了解群众愿望,在联系群众中增进群众感情。

  五是要促团结,凝心聚力。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农村发展的火车头就是村书记。有威信有魄力、有凝聚力号召力的村书记,才能带出有号召力、战斗力的村“两委”班子,村集体才会有发展活力,村民群众才能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事往一处办。相反,“两委”班子如果各唱各的调,各吹各的号,一盘散沙、四分五裂,那么就算村书记的个人能力再强、人脉再广,也不可能有大的作为。村书记要摆正自身位置。认清自己虽然是村里的“一把手”,但也是村“两委”班子的其中一员,做到正确对待自己,正确对待班子,正确对待其他班子成员,遇事多交流、多沟通,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做到相互补台不拆台,不谋特权、不搞特殊。要坚持民主集中。凡重大党务、村务,重大财务支出、重大项目建设,都要充分发挥“一事一议”作用,严格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平等议事,民主决策,不搞“一言堂”、“家长制”。要树立大局观,牢记“一根筷子易折断、众人拾柴火焰高”,凡事都要从村“两委”班子、全体村民利益和全村发展的大局出发,坚持个人服从集体,少数服从多数,真正把人心统起来,把战斗力提上去,把村“两委”建成“战斗的堡垒”。

  六是要严自律,清正廉洁。三国时期,东吴郁林太守陆绩为官清廉、克己奉公。退休之后,陆绩坐船回乡养老。船夫发现,这位太守的行李非常简单,就只有几件换洗的衣服。但是那天海上风很大,船又太轻,船夫只好从岸上搬来一块大石头,压住船舱,这才平安起航。后来,人们便把这块石头叫做“廉石”,廉就是廉洁自律的廉,来纪念为官清廉的陆绩,再后来,人们也渐渐把“廉洁自律”比喻成做官之人的“压舱石”:有了这块压舱石,做官才能稳当、人生才能平安。当前,随着“三农”工作的扎实推进,城镇拆迁、新农村建设、惠农补贴、扶贫救助等政策性资金大量涌入农村,村书记要守好自己那块“压舱石”、不要弄丢,牢记纪律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前提和保证,牢记推动乡村振兴必须有严明的纪律保障,牢记廉洁自律才能带来底气和威信、不廉洁自律就难以全身而退。要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在村级工作各领域各环节带头守纪律讲规矩,带头执行各项制度规定。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遵守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十不准”规定,杜绝大操大办、奢侈浪费、借机敛财,深入推进移风易俗。要严格财经纪律,严禁挪用和侵占集体资金,严禁坐收坐支和违规借用集体资金,严禁克扣涉农惠农补贴。要正确认识监督,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组织监督和社会监督,严格执行“三务公开”,保障村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要算清政治账、经济账、名誉账、家庭账、亲情账、自由账、健康账,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稳得住心神、管得住手脚、守得住底线、经受住考验。

  同志们,人勤春来早,奋进正当时。乡村振兴战略为我们描绘了一幅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美好画卷。希望大家进一步转变作风、严守纪律,抢抓机遇、快干实干,为奋力争创乡村振兴X样板,谱写我区乡村振兴新篇章做出应有贡献。

基层廉政党课篇4

  中纪委和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多次强调,要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并把它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头等大事来抓。这一决定抓住了当前党风廉政建设的要害和关键,上符党心,下合民意。同时这也提出了一个值得深入研究的重大理论问题,即党风廉政建设的根本目的是什么。

  长期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取得了明显成效。但近些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和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新情况、新矛盾不断出现,党风廉政建设面临新的困难和挑战,往往抓了这方面的问题,又冒出那方面的问题,治标难治本,工作上颇有力不从心之感。为什么侵害群众利益的现象在一些地方屡禁不止,有的甚至愈演愈烈,使得群众对党和政府的意见越来越多,不满情绪越来越大,有的甚至站到党和政府的对立面去了。表面上看,这是基层干部的工作作风、工作方法问题,实质上是缺乏理论武装、思想认识不明的问题,是理想信念动摇、宗旨意识淡忘的问题。没有理论指导的实践是盲目的实践。正是因为理论上的不清醒,政治上的不坚定,才导致了工作上的盲目,导致了腐败行为以及劳民伤财的“政绩工程”等种种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反复出现。

  “情系民生,勤政廉政”,就是要求民政党员干部要把群众的冷暖常挂心上,切实解决好事关民生的热点、难点问题。敏锐地抓住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这个主要矛盾,就抓住了党风廉政建设的根本,这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是建设人民满意政府的迫切要求,也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和保持社会稳定的现实需要。我们只有认真解决好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真心实意地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切实维护群众利益,才能赢得群众的衷心拥护。将“党风廉政建设的根本目的是维护群众利益”这样一个重大理论问题进行科学阐述,全面弄清,并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对于统一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增强其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实践党的宗旨的自觉性,对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健康、深入开展,意义是十分重大的。

  一、增强宗旨意识。切实深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责,善谋富民之策,多办利民之事,在四个方面率先垂范:一是在深入群众方面率先垂范。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诚心诚意为人民群众服务,为最需要帮助的困难群体服务,特别是要为弱势群体服务,办好一些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实事、好事,最大限度地让群众得到实惠。二是在工作创新上率先垂范。认真切实转变思维方式,积极探索为民服务的新思想和新办法,大胆创新,加快发展,为密切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打下坚实的物资基础。三是在树立良好的人民公仆形象上率先垂范。必须以自己的人格力量赢得群众的尊重和信赖,切实规范自己的言行,不该去的地方坚决不去,不该沾的东西坚决不沾,不该做的事情坚决不做,以良好的形象取信于民。四是在弘扬创业精神上率先垂范。把艰苦奋斗的精神贯彻到各项工作中去,增强创业意识,在与群众同甘共苦中了解群众的疾苦,寻找致富的门路,身体力行,真抓实干,带领群众共同致富。

  二、强化廉洁从政意识。严格自律,坚决抵制利益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资本主义腐朽思想的侵袭,提高觉悟,坚定信念,锤炼意志,增强免疫力,真正做到理想信念不动摇,大是大非不糊涂,党性原则不丧失,不被歪理邪说所俘虏;要耐得住清贫,树立正确的利益观。并且特别注意处理好“先富”与共同富裕的关系。因为社会发展总有个过程,总要经过从少数人富裕到共同富裕的阶段,但这个阶段我们党员干部绝不能利用职权谋取私利而先富起来,这是我们党的宗旨和执政地位所决定的;要抗得住诱惑,严格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公私分明,认真处理好亲情与党性的关系;还要慎重交友、慎重用权;尊重自己的人格,珍惜自己的声誉。拒腐蚀、保原色,经受住考验,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和浩然正气。

  三、加强学习和修养。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水平,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坚持从大局出发,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至高无尚的大局意识,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动力基础,也是我们加强学习和修养的追求方向,使自己真正做到重事业、淡名利、争贡献。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把中央、省、市党风廉政建设精神同实际工作结合起来,开拓创新,进一步深化认识、理解和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与时俱进的思想和开拓进取的精神风貌,凝心聚力开创各项工作的新局面,积极投身我们的现代化建设事业。三是要坚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勤于学习、勤于思考、勤于调研。到群众中去了解实情、了解真情、掌握第一手资料,使思想认识更贴近实际、贴近群众,使自己的工作方式方法更加符合加快发展的需要,更加符合人民群众的需要。四是要坚持不断地改进工作作风,狠抓落实,做一个廉洁勤政、无私奉献的人。五是要长期保持奋发进取、心平气和的精神状态。在开明开放、舒畅和谐的政治环境和社会氛围中,团结协作、严守纪律、坚强意志、奋发向上,扎实有效地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向前发展。

  四、狠抓作风建设。在民政系统要大力加强作风建设,正确对待手中权利,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权力是一柄“双刃剑”,可以让人谱写出光辉的篇章,也可以把人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可以使人高尚,也可以使人堕落;可以成就一个人,也可以毁掉一个人;用好了就能造福人民,实现个人的抱负,如果滥用或失控,不仅会贻误党和人民的事业,而且会使个人身败名裂,遭人唾弃。慎用权力,对于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来说,十分重要。第一、权力是人民给的。我们不过是受人民委托,行使公共权力管理各种社会事务。但是,有的人并没有清楚地认识到这一点,特别是我们党在执政时间较长的情况下,党员干部很容易产生模糊思想,在权力从何而来,为谁掌权、为谁服务、如何用权问题上容易出现偏差。比如,现在有的人认为,权力不是党和人民给的,而是凭自己的“本事”获得的,凭关系取得的等等。它从根本上违背马克思主义的权力观,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当作私有商品和交换的筹码,进行交易。近

  几年,全国共查处了十几位省部级高官,他们无一不在丑恶思想攻击下堕落为人民的罪人。这说明,权力一旦背离了人民群众,就必然走向腐败。我们一定要引以为戒,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必须牢记权力来自于人民,权力只能用来为人民服务的基本观点。第二、掌权就必须无条件地服从于党和人民的整体利益。“权”只能为人民服务,而不能为所欲为,更不能以权谋私。历史上有的干部运用手中的权力为自己谋利,为配偶子女服务,为亲朋好友服务,严重破坏党和政府的形象,损害了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引起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强烈不满。江泽民同志指出:“人心向背,是决定一个政党、一个政权兴亡的根本性因素。政风廉洁,从来都是赢得民心,实现政治清明、社会安定繁荣的重要一环。”因此,我们必须清醒地对待和运用手中的权力。第三、权力是否等于权威?现在,少数干部有一种错觉,认为手中有了权力,自然就有了权威。特别是当他感到说话有人听,办事有人帮,甚至一呼百应的时候,更加忘乎所以,久而久之,就摆出一副官架子,高高在上,盛气凌人。这是极其错误的。领导权威大小取决于领导者在被领导者心目中的认可度、接受度。如果群众不认可,不接受,你地位再高,权力再大,也不可能有权威,相反,还会被群众所抛弃。古人云“公生明,廉生威”。因此,只要我们一心为民,办事公道,就能得到人民群众的衷心拥护和爱戴,在人民群众中就有威信。

  目前,政府和人民群众对我们民政事业的发展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在给我们带来巨大压力的同时,也给我们提供了很好的发展机遇,因此,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应脚踏实地、无怨无悔的干实事,坚持严格秉公用权,依法恪守廉政,在工作方式上敢于创新,有所创新;在工作阻力面前敢于碰硬,善于碰硬;在工作标准上事争一流,永争一流,再创我县民政事业发展的新局面。

基层廉政党课篇5

  十八大以来,关于“反腐败斗争形势”的提法和论述,除了用词语气和轻重有所区别外,“严峻”两字始终被提到首要。这是党中央实事求是的判断,也是党中央反腐防腐决心的体现。“微腐败”是一种公权乱用的行为。
  一、深刻认识“微腐败”
  (一)微腐败的特点:
  小:指乱用公权的行为很小,如接待群众态度冷漠、在下基层时会接受一点土特产、一盒香烟等,小到人们容易忽视它的存在。
  多:这种乱用公权行为比较普遍,如接受服务单位私人宴请在为其办事时打“擦边球”,或在帮人办事时接受不贵重物品,群众司空见惯、习以为常。
  近:社会公众对其态度暧昧。大家认为这些行为很小,生活在一起,低头不见抬头见,处理起来未免“上纲上线”,不近人情,对这种行为放之任之,也会效仿这种行为“方便”行事。
  (二)群众身边“微腐败”的表现形式
  “微腐败”危害巨大,他损害的是老百姓的切身利益,破坏的是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从近年来我区查处的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案件来看,农村“微腐败”已成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个工作重点。通过分析归纳,我们认为基层“微腐败”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漠视群众、政令不畅。有的基层干部政治纪律性不强,对中央的政策执行不到位,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使中央政策变形走样;从地方或局部利益出发,擅自出台有关规定,损害群众利益。少数基层干部在位不作为、慢作为、怕作为,作风懒散,喜欢串岗、溜岗,上班时间办私事,对群众的办事要求要么拖拉、要么推诿,责任担当意识比较淡薄,基层群众对此反映强烈。
  二是克扣截留、套取资金。有的乡镇和单位在执行国家惠农政策时缩水走样,落实政策不公开、不公正、不及时、不到位。有的基层干部利用职权便利,克扣、截留、挪用民生资金;有的基层干部采取对上虚报冒领、对下隐瞒实情等手段,直接或变相骗取各项补助资金;有的部门和单位截留专项资金,设立账外账,用于发放奖金和各种补贴;有的把专项资金转移到下属职能部门,请客送礼,挥霍浪费
  三是徇私舞弊、侵占“三资”。有些基层干部不能秉公办事,而是凭感情、靠关系办事,吃拿卡要、以权谋私,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有的在低保资金的发放上,搞亲情救助和贿赂性救助。村务公开在一些村徒有虚名,村干部挥霍集体资金、公款吃喝、随意开支现象程度不同地存在。有的借考察学习之名公款旅游;有的村收入不记账,隐匿集体收入,从中谋利;有的虚报公用开支,侵占集体资产;有的村干部低价处置集体资产,甚至把集体的资产变到自己或亲属名下。
  四是隐形变异,贪污受贿。有的基层干部利用职权,以侵吞、窃取、骗取等非法手段将集体资金据为己有;有的基层干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主动索取群众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其谋取利益,提供方便。在公款吃喝方面,方式更加隐蔽,由过去的宾馆、酒店转移到单位的食堂、乡下农家乐、村干部家;有的将公款吃喝费用纳入会议费用报销等,部分行政村招待费用支出大。
  五是以权谋私,作风腐化。一些基层党政组织和干部缺乏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行政不作为,推诿扯皮;有的对安全生产、预防事故重视不够,监管不力;少数基层干部利用手中掌握的公共权力和公共资源捞取好处,以权谋私。有的农村干部在救灾救济物资发放、特困群体救助等工作中处事不公、优亲厚友;少数干部不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不遵守相关规定,作风腐化,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
  (三)群众身边“微腐败”发生的原因
  自律防线不牢。一是一些基层干部对政策法规和纪律的学习不够,对党风廉政建设的思想认识不到位,政治理论水平欠缺,廉洁自律自觉性不强,法纪意识淡薄,工作规范性不高,心存侥幸,甚至认为“八项规定”精神约束的是领导,反“四风”、反腐败,查的是国家干部,与自己关系不大,偶尔搞点违规的事,没什么大不了,没有认识到自己作为基层干部代表的是党和政府的形象,放松了对自己能力和素质的要求。二是一些基层干部接受监督的自觉性不够,在公开工作中搞形式、走过场,使群众对身边的重要事务不知情,逃避群众监督。三是一些村干部把公权当私器,权钱交易,认为自己帮谁出过力,谁就得来报答。四是一些村干部利用职权挪用集体资金、贪污受贿、虚报冒领、优亲厚友。五是一些基层干部却以为钱已经归还、问题交代清楚就可以回家,村干部还可以照当不误。六是一些基层干部认为法不责众,只要大家有参与,就大胆跟着拿;七是一些基层干部工作只求结果,不注重工作程序和规范要求,时间一长容易产生腐败,导致违法违纪行为发生。
  制度执行不力。一是许多群众身边发生的“微腐败”中的基层违纪违法干部,除了自身原因外,与相关制度没有充分发挥保障作用是分不开的。制度的不完善间接产生腐败,腐败分子一旦找到制度“缺口”,就会投机经营权力而获得暴利,会为谋私利而不择手段地钻制度的空子。二是有的制度规定过于原则,在实际工作中不易操作;有的制度执行不严,执行中往往“变通”解释,绕开制度的监管,使制度成为维护少数利益体的“护身符”,损害党群干群关系,拉开干部与群众的距离;一些规章制度虽然建立,但流于形式,贴在墙上、挂在嘴上,制度制定后执行不力。如,有的村干部自认为是村里一把手,代表村集体,村里事情自己说了算,把集体议事规则当儿戏,把财务管理、村务公开当摆设,以假公开甚至不公开来逃避政府和群众的监督。有的制度没有广泛宣传,群众不知道,不了解,不知办事究竟该找哪个部门、按什么程序、需提交什么资料。
  监督合力不够。乡镇纪委“三转”仍不到位,大部分乡镇虽然做到了纪委书记专职专用,但仍存在专职不专干现象,抓“主业”精力较少,监督作用发挥不明显,在落实监督职责中方法不多、手段单一,监督检查面狭窄,思路不宽,面上的检查多,深层次的检查少。往往是有音有信才查,偏重于事后惩戒,忽视事前防范和事中控制监督工作。党内监督存在空白和盲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力度层层递减的问题。同级监督弱化,由于乡镇纪委书记的工资、福利、提拔、重用、组织人事关系等都在乡镇,跟乡镇的联系要紧密得多,在实际工作中,个别乡镇纪委存在“好人主义”思想,怕得罪干部,怕影响到个人的名利,认为与同志们相处久了,碍于情面,不想监督、不愿监督。另外,由于许多基层站所都实行了条管,编制、工资、福利、考核均不在乡镇,容易出现上级管得着、但不一定看得见,本单位看得见、但管不着的现象,实际上存在一定程度的“空白”。群众监督软化,多数基层群众,特别是针对发生在自己身边的腐败问题,心存顾忌,觉得没有必要去“惹是生非”,不敢监督、不去监督。
  二、基层“微腐败”的大祸害
  危害一:由于基层党员干部的工作责任各不相同,“微腐败”容易导致差别对待,造成不平衡。
  比如,一些与领导有良好关系的基层工作人员可能会被安排做一些比较容易的、有丰厚利润的、影响效果较大的工作。而与领导关系不太好的基层工作人员就可能会被安排做一些比较复杂的、没有很大影响效果的工作。同时,“微腐败”也会使基层工作人员丧失工作积极性,比如一些基层工作人员以获得褒奖为目的进行工作,没有向上的态度,也不能进行有效的交流协调,使得一些本来容易完成的工作复杂化。
  危害二:“微腐败”隐蔽性强,腐蚀党员干部。
  “微腐败”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是看不见却约定俗成的规则,其长期存在于社会中。比如,一些基层工作人员拜访领导时要拿一些东西,遇到节日或者领导生日要请大家吃饭,喜事、丧事要随礼等,都属于腐败行为的一种。一些人把这些行为当作为人处世之道,把请客、随礼、拜访等行为作为促进关系以及进行沟通的必要途径,即使这些行为用的是公共财产。虽然一些“微腐败”行为涉及钱财数额有限,但对党员干部的影响却是十分巨大的。党员干部的“微腐败”行为会使其意志不坚定、思想颓废、自制能力下降。即使只是一点点的腐败,如果不及时治理,就会积少成多,最终使领导干部走向不归路,不仅会断送自己的前途和自由,也会给国家和人民造成巨大损失。
  危害三:危害性大,败坏党内风气。
  基层“微腐败”行为的产生,不仅会损害相关基层工作人员的利益,也会损害党组织工作氛围和党员干部的形象。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指出,“‘微腐败’也可能成为‘大祸害’,它损害的是老百姓切身利益,啃食的是群众获得感,挥霍的是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同时,“微腐败”问题具有一定的传染性,会损害党的根基,减少人民群众的信任,如果不及时进行处理,就会造成难以预料的后果,影响党和国家的长远发展。
  危害四:损害党的形象,破坏党群关系。
  为人民服务是我党的根本宗旨,只有人民群众的拥护,才是我们永远不倒的“靠山”。基层党员干部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最直接的桥梁和纽带,人民群众相信基层党员干部,就是相信党和政府。然而一些地区的基层工作人员面对群众问题时,没有良好的服务态度以及正确的认识,不能真正为人民群众解决问题,“吃拿卡要”现象时有发生,给人民群众办事设卡,拿钱才能办事或者拿钱也不办事,使得人民群众对基层党员干部越来越不信任,对党和政府的信任也逐渐减少。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相对于‘远在天边’的‘老虎’,群众对‘近在眼前’嗡嗡乱飞的‘蝇贪’感受更为真切”。总而言之,公权滥用的现象以及行为会损害党和政府的声誉,使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失望,不利于党和政府的发展。
  三、预防基层“微腐败”的对策建议
  (一)筑牢思想防线。强化乡镇党委“主体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切实加强对基层干部队伍尤其是村干部的教育和监管,创新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的方式方法,通过举办廉政警示教育讲座、廉政文化“三下乡”、廉政歌咏比赛、党内法规和廉政知识测试,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旁听国家公职人员违法犯罪案件庭审大会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警示教育活动,教育引导基层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群众观点,不断增强党性观念和法治意识,自觉遵守党纪国法,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办事,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始终做到警钟长鸣,切实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建立健全对基层党员干部的廉政谈话提醒机制,及时扯袖子、咬耳朵,将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建立长效机制。解决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不仅要有动真碰硬的态度、严惩不贷的手段,还要建立起切实管用的长效机制,不断加强机制和制度创新。要建立完善把纪律挺在前、长管长严机制,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建立健全问题发现机制,通过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及时消除潜在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健全落实“两个责任”专题报告、述责述廉、考核通报制度;完善约谈、函询、诫勉谈话、公开曝光机制;坚持“一案双查”“责任倒查”等制度,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严格落实集体议事制度,不得以两委会议代替村民大会,不得以一把手或几个人代替两委会议,杜绝个别干部独断专行。
  (三)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积极引导和督促各乡镇纪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找准自身定位,认真按照“对监督的再监督”的职能定位,突出监督重点,严肃查处扶贫领域各类违纪违法行为。加强对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扶贫项目、资金、惠民物资发放、惠民政策落实等情况的日常监督管理。充分发挥扶贫等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作用,在职责范围内对行业和部门落实脱贫攻坚各项工作任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筑牢廉政防线,全程跟进监督,形成高压态势,严把廉政关口,做到廉洁扶贫、阳光扶贫,从源头上杜绝脱贫攻坚领域“微腐败”现象。抽调扶贫、财政、审计等部门组成工作组定期开展专项检查,针对突出问题跟踪指导乡镇纪委办理重点问题线索,聚焦重点领域、重大政策、重要环节,通过走访核实、包村入户、滚动排查等方式,开展“推磨式”交叉检查,着力发现问题、推动整改,切实提高监督实效。
  (四)拓宽监督渠道。要持续加大“微腐败”问题治理力度,畅通区、乡、村三级信访举报渠道,加大涉农涉民生领域问题线索排查力度,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微腐败”问题,并公开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在农村基层营造“不敢腐”的氛围。拓宽问题线索来源渠道,充分发挥12388信访举报电话和网络举报平台和纪委信访室主渠道作用,及时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各乡镇纪委书记、村务监督委员会通过党员活动室、村务公开栏、手机微信群等平台公开举报电话及个人手机号码,及时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并对问题线索进行台账化管理。通过采取集中时间下访、机动式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高频次开展下访、走访活动。及时抓好督办督查,对问题反映比较集中或者问题线索较多但查处不力的,深入一线进行督查,有针对性地查办问题。强化部门监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会同人大、司法、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主动出击,深入基层,实现监督全覆盖。
  (五)加大惩处力度。持续加大对乡、村问题线索的处置力度,发挥乡镇办案协作作用,在乡、村开展交叉核查,提高查实问题的能力。充分利用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成果,加强对扶贫领域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察监督,首先立案调查扶贫领域涉嫌犯罪问题,高度关注脱贫攻坚中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纪委监委加强与司法机关的协作配合,做好纪法衔接工作,协调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依法从严从快办理扶贫领域涉嫌犯罪问题,形成强力震慑。持续加大对扶贫领域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和通报曝光力度,对专项治理开展以来仍然不收敛不收手的突出问题,一律进行公开通报曝光,坚决斩断伸向扶贫领域的黑手,打通基层反腐败的“最后一公里”,为打赢脱贫攻坚战保驾护航。
  五、全面从严整治基层“微腐败”
  (一)从严整治“微腐败”净化基层政治生态。
  第一,要从基础抓起,筑牢风气建设根基。要加强廉政建设方面的教育,严加监管相关制度的实施。同时,要加强作风建设,表扬先进队伍,发挥表率作用,形成良好的工作作风。首先,要监督基本制度的实施。可以根据党员干部的年度总结、工作报告等,了解基层党员干部的履职情况以及廉政建设情况,加强党员干部队伍的廉政建设,保持党的纯洁性。其次,要实施党员干部的述职讲评制度。可以定期举行党员干部的述职以及讲评活动,重点惩处党员干部公权私用、贪污腐败等行为。最后,要加强基层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对有能力、有执行力的党员干部要集中培养,逐渐提高其能力水平。同时,要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增强基层党员干部的法律意识,建设清正、廉明、尽职尽责的基层党员干部队伍。
  第二,要扎紧制度的笼子,推进权力阳光运行。整治“微腐败”问题,一定要兼顾根本问题和表面问题,要利用制度的强制力以及思想教育的潜移默化作用共同解决问题,使“微腐败”问题的解决有长效性的、制度性的保障。首先,要使遵纪守法的观念深入人心。当前,一些领导干部思想观念出现偏差,认为贪一点是没什么的,这种错误的观念使得一些党员干部逐渐走向深渊。对于这种错误的思想,要善于利用实际的案例来提醒党员干部,使党员干部不想腐。其次,要增强各部门的联系,广泛收集信息,从一方对抗腐败到多方对抗腐败。最后,要扎紧制度的笼子,建立“微腐败”的全面监察机制,促使权力全面公开使用,要善于发挥人民群众的作用,使基层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第三,以纪律强化主体责任,增强党纪党规的权威性。在加强党的建设的过程中,要避免公权私用等行为的发生,必须从三个方面着手,即从关键的人、关键的事、关键的问题着手,要增加督察力度、提高精确性、加大处理力度。关键的人指的是党员干部主体、实施主体和监察管理主体。纪律检查机关要时常教育、提醒、警示关键的人。关键的事指的是和大众生活、重要领域相关的事情。要对关键的事实行公开的监管,减少腐败行为的发生。关键问题指的是涉及金额数量较大、对社会影响较大的问题。对于这种问题,要结合相关案件,进行深入的研究和分析,找出解决的根本方法,从而保证党的清正廉洁,增强人民群众的信任感。
  第四,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总书记在主持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十六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加强党的建设,必须营造一个良好从政环境,也就是要有一个好的政治生态。营造良好从政环境,要从各级领导干部首先是高级干部做起”。“微腐败”行为的出现,既不利于党执政能力的提高,也不利于基层良好政治氛围的形成。因此,要营造良好的基层政治生态,对公权滥用等行为进行严肃处置,让基层党员干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同时,要建设合理的、科学的基层权力体制。要注重权力的公开,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要对法律法规进行调整,使其与基层的实际情况相符,对滥用权力的行为严肃处理,特别是腐败问题。要把法律意识灌输到基层,不断提高基层干部的法律意识,使基层党员干部知法、懂法、畏法。要建设新形式的监督模式,使人民群众积极主动地参与监督,保障权力的公正公平行使。总而言之,建设良好的基层政治生态,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形成合理的、科学的、廉洁的基层工作作风。
  (二)破解五方面问题,整治基层“微腐败”。
  一是着力破解素质不高问题。基层干部文化水平相对较低,接受教育培训的机会相对较少,这就导致部分基层干部纪法观念淡薄、特权思想严重、缺乏党性锻炼,习惯用个人意志代替法规政策。因此,必须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始终将严把“入口关”放在首位,村(社区)干部选任、提名要从严,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坚持宁缺毋滥原则,把品行不端、动机不纯的人拒之门外,保持队伍的纯洁。必须从严发展党员,严格执行有关程序,建立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四本台账”,有效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必须强化培训学习,在开展多层次专题培训的同时,加强宣传教育,让基层党员干部在潜移默化中提升党性修养;必须加强工作指导,继续深化领导干部下基层制度,加强与基层干部的沟通交流,督促基层干部在实践锻炼中增强能力素质;必须加大基层干部选拔力度,注重选聘思想素质优、文化程度高、工作能力强的大学毕业生、优秀村干部、返乡农民工担任专职村支部书记,建立廉洁、高效、稳定的村干部队伍。
  二是着力破解动力不足问题。当前,基层干部动力不足是一个客观存在的问题,在政治上,村(社区)干部每三年换届一次,是否能继续留任受诸多因素影响,职位没有保障;在经济上,目前村(社区)干部工资标准普遍低,如果不从事其他工作,难以支撑家庭开支;在工作强度上,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基层人少事多压力大的矛盾客观存在,这就导致部分基层干部动力不足、心态失衡,产生补偿心理,为庸懒散浮拖和小官“微腐”埋下“伏笔”。因此,必须进一步建立健全基层干部激励机制,切实增强基层干部动力。要拓展基层领导干部选任方式,健全从村(社区)干部选任乡镇领导干部的机制,创新选拔“专职村支部书记”,打通基层干部上升渠道。要优化基层干部收入结构,提升基层干部收入基数,参照乡镇事业干部薪资水平,按照一定比例确定村(社区)干部待遇,增强岗位吸引力。要完善待遇体系,探索基层干部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直接招聘为乡镇事业单位人员机制,不断吸引素质优、能力强的人才到基层工作。
  三是着力破解作风不实问题。随着社会发展、时代进步,党员干部特别是基层党员干部成长和工作的环境比以往更加复杂,在拜金、享乐和极端个人主义不断冲击下,极易淡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有的官本位思想严重、权力观扭曲,高高在上、脱离群众;有的一心想着升迁,只愿做出风头、出政绩的“大”事,不愿做艰苦细致、服务群众的“小”事;有的作风不实,对贴近群众生活的问题置之不理、漠不关心,扭曲的价值观不断发酵,进而滋生出系列腐败问题。因此,必须持之以恒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通过刹邪风,纠歪风,树新风。要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廉洁教育,运用好“身边事”开展日常警示教育,教育引导基层干部明规矩、知敬畏、存戒惧。要层层压实责任,有效传导责任压力,加强工作督导,着力优化责任清单,把每一项责任明确到人到岗,严格责任追究,推动基层单位充分履职。要持续强化正风肃纪,紧盯“四风”问题新动向,持之以恒纠正“四风”问题。
  四是着力破解用权不慎问题。农村“小微权力”量大面广,据不完全统计,80%以上的群众办理事项需要村级签字盖章。特别是随着脱贫攻坚工作的深入开展,各项政策向基层倾斜,各类资金资源向基层凝聚,基层廉政风险显著提升。但基层干部相对较少,机构设置也没有上级机关严密,这就导致个别地方基层干部集中行使多个职能部门权力。因此,必须切实加强对基层权力运行的规范,科学设置基层权力运行流程,不断压缩基层权力寻租空间,既结合实际,建立高效便民、易于操作的机制,又着眼问题,铲除基层干部腐败的土壤。要进一步清理精减村级“小微权力”,对村(社区)权力清单进行全面梳理公示,依法依规进行清理精减;要加大专项治理力度,深入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工程建设和房地产领域乱象等专项治理;要充分发挥查案治本功能,针对基层腐败案件暴露出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深入分析查找制度机制建设方面存在的缺陷和不足,对现有制度规定进行认真梳理,做好“废改立”工作,织密、扎紧制度笼子;要完善基层信息公开机制,对村级事务进行全面公开,让“小微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五是着力破解纪律不严问题。在实际工作中,个别乡镇(街道)党委政府由于工作任务重、人手少,常把有限精力集中在项目争取和资金分配上,缺乏对重点环节的监督和管理,导致部分项目和资金在实施过程中走形变样。一些基层纪委因长期与本单位、本地区的干部群众打交道,一定程度上也存在办“熟人案”“关系案”现象,从而让纪律失之于宽,让个别基层干部有了侥幸心理,腐败问题有了滋生蔓延的空间。因此,必须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不放松,持之以恒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查处基层腐败问题做到无禁区、全覆盖。要坚持监督力量“大整合”。进一步建立乡镇纪委片区协作机制和村务监督委员履职机制,完善“信、访、网、电”举报渠道,不断深化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
  (三)铲除“微腐败”和不正之风。
  一是领悟新思想,切实立起根本遵循。正风反腐最根本的是要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军委党的建设会议精神,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提升政治站位,提高思想认识。习主席反复强调:“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必须不断强化忧患意识,树立纠治“微腐败”和不正之风久久为功观念,坚持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以“越是艰险越向前”的英雄气概和“狭路相逢勇者胜”的斗争精神,坚定不移地抓下去,切实实现基层风气根本好转。
  二是盯住新问题,持续开展清理整治。基层“微腐败”和不正之风既有顽症痼疾,又有隐形变异,必须坚持问题导向,抓深抓细抓到位。做到全域覆盖集中整治。对照军委纪委问题清单,将清理整治“微腐败”和不正之风工作贯穿全年,年初专题部署、按月对表推进、全程跟踪督导、年终考评问责,做到不留死角盲点。突出重点专项整治。运用“小口切入、促成大效”手段,突出抓好插手干预基层敏感事务等方面专项整治工作,做到精确点穴、精准纠治。坚持按职能对口整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将纠治责任细化到机关职能部门,分系统分领域抓好工程建设、物资管理等行业风气整治,确保清爽托底。
  三是适应新态势,积极运用“四种形态”。纠治基层“微腐败”和不正之风,必须坚持常抓不懈、毫不放松、从严从紧的做法,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防微杜渐、治病救人。坚持抓早抓小。注重用好“第一种形态”,采取提醒谈话、函询谈话等方式,经常咬耳扯袖,教育挽救大多数,防止由“小问题”积攒成“大问题”。坚持常抓常治。健全完善形势分析、实时查纠、通报警示、责任倒查“四位一体”常态纠治机制,做到动辄则咎、震慑常在。坚持实时处理。研究制定贯彻实施“四种形态”细则,合理运用批评教育、职务调整、纪律处分等方法手段,在严管与关爱中立起纠治“微腐败”和不正之风层层防线。
  四是运用新手段,切实增强监督实效。“微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易潜水、易隐蔽、易变异,必须运用科学手段,全方位加强监督。在监督监察上突出“突击性”。采取不打招呼、直插末端等方式,加大明察暗访力度,突出节日假日、士官选晋等时段,紧盯“送、吃、喝、占”等问题,重点查死角、查反弹、查变异,保持高压态势。在群众监督上突出“广泛性”。深入开展“三个双向”、纪委下访、办事公开等活动,解决“举报信箱不开箱、监督热线无应答”等问题,发挥基层风气监督员作用,最大限度调动官兵参与监督的积极性。在方法手段上突出“时代性”。坚持用好“两微一端”“网上曝光台”等新平台,切实提高监督质量效果。

基层廉政党课篇6

  同志们:

  按照区委和局党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今天我们举办一期廉政党课,由我来讲,主要目的是通过这种形式,让大家在思想上受到一次警示、警醒和教育,进一步牢筑思想防线,自觉增强“免疫力”,深化反腐倡廉建设。下面,我讲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正确认识当前反腐倡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保持清醒头脑,筑牢拒腐防变防线

  (一)要充分认识当前腐败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当前的腐败现象呈现几个特点:一是腐败“集团化”。个人腐败向团伙、集团腐败发展,串案、窝案、案中案明显增多。如中石油系统的贪腐等,都是集体腐败的典型案例。二是涉案人员职务“高端化”。2012年以来,中央查处了薄熙来,2014年又查处了周永康、徐才厚,2015年查处了郭伯雄等高级干部,打破了“刑不上”的规则。三是腐败“部门化”。主要特点是“公权私用”,“靠山吃山,靠水吃水”,“近水楼台先得月”,“公共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利益化,部门利益个人化”。四是腐败“年轻化”。由以前的“59岁现象”逐渐变为现在的“39岁现象”、“35岁现象”,年龄愈来愈小,涉案金额越来越大。五是腐败“基层化”。小官巨贪现象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所作所为令人瞠目结舌。六是腐败“家族化”。个别官员利用职权,在干部任用、工程项目、招标采购等方面为亲朋好友谋取不正当利益,“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另外,在我们一些党员干部中“四风”问题依然比较突出。不讲大局、不讲党性的现象还仍然存在;一些党员干部的纪律观念淡薄,执行纪律走样,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游对策;一些领导干部宗旨意识淡薄、工作作风漂浮,不作为、乱作为、差作为的现象依然存在;一些领导干部在其位不谋其政,慵懒散浮拖,等等。可以看出,过去几年反腐成绩虽大,但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

  (二)要正确看待当前存在的腐败问题。当前,我国社会存在腐败现象的原因,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一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毒瘤”。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和各种社会矛盾凸显的历史时期,各方面体制机制还不完善,有不少缺陷和漏洞,存在着滋生腐败现象的土壤和条件。二是资本主义思想“作祟”。在全方位对外开放的条件下,资本主义腐朽思想文化影响乘机而入,同我国历史上遗留下来的封建残余思想影响相结合,侵蚀着党员干部的思想,一些党员干部宗旨意识淡薄,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思想滋长。三是市场经济下的“勾当”。随着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的深入推进,多元利益主体在市场上的竞争日趋激烈,少部分不法商人,想法设法通过贴近权力阶层获得好处,通过商业贿赂攫取非法利益,从而导致腐败问题发生。四是干部队伍精神“缺钙”。一些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发生动摇,部分中青年干部缺少严格党内生活锻炼和重大政治风浪考验,容易受腐败病毒感染;一些领导干部没有很好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心态浮躁、贪名图利。五是制度建设存在“盲区”。警示教育不够扎实,制度不够健全,监督不够得力,预防不够有效,有的甚至包庇腐败和犯罪。

  (三)要正确认识和判断一些错误认识和观点。当前社会上出现了一些错误的看法和说法,甚至存在于我们的党员干部之中。第一种是认为“越反越腐”。最近几年,我们党查处的腐败案件越来越多,级别也越来越高,于是就有人说“腐败越反越多”了。这种说法是缺乏科学分析的。查处的腐败案件逐年增加,并不等于腐败越反越多,而是反腐的力度在逐渐加大,腐败分子的存量愈来愈少。第二种是“唱反调”。国外查处了腐败问题,有人说“体现了自由、法治精神”;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处决了成克杰、陈良宇等高级干部,一些人却说“共产党连高官都腐败了”。未查处腐败的高官时,有些人攻击我们党只打“苍蝇”不打“老虎”;查处了薄熙来、周永康、徐才厚、郭伯雄、令计划等位高权重的腐败分子,他们又说这些是政治斗争的牺牲品。这些评判都是偏执的,是没有根据的错误认识。第三种是认为“影响发展”。2014年,我国经济增长率7.4%,政府工作报告把2015年的经济增长目标定为7%,有些同志就会说,原来我们经济增长率一直保持在9%以上,现在经济增长放缓是反腐败导致的,有些甚至还说餐馆生意不好、经济不景气都是八项规定引起的。这些认识都是不对的。如果我们不反腐败,任由腐败滋生蔓延,社会就会动荡,生产力就会削弱,那才会影响和破坏经济的发展,甚至亡党亡国。当前经济放缓是国家政策的调整,是由快速增长转向平稳增长,是经济发展的“新常态”。对于以上这些错误的认识和观点,作为党员干部,我们必须头脑清醒、是非分明、站稳立场。

  二、准确把握党的纪律规矩的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增强守纪律讲规矩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党员干部守纪律,讲规矩首先要学规矩、知规矩、懂规矩。党的纪律、规矩内涵丰富、体系严密,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党章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章程,也是总规矩。党章集中体现了党的性质和宗旨、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的重要主张,规定了党的重要制度和体制机制,在党内具有最高的权威性和最大的约束力,是全党必须共同遵守的根本行为规范。在党的通过新修订的党章不久,习即要求全党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强调“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二是党的纪律是刚性约束。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党的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不仅要模范遵守国家法律,而且要按照党规党纪以更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坚定理想信念,践行党的宗旨,坚决同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党纪就是红线,处分就是惩戒。党的纪律是多方面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都是党员干部必须自觉遵守的规矩。三是国家法律是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规矩。当前,一个立足中国国情和实际、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集中体现党和人民意志的,以宪法为统帅,以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的法律为主干,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多个层次的法律规范构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这些都是党员干部必须自觉遵守的规矩。党员干部要对法律怀有敬畏之心,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事。四是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也是重要的党内规矩。对我们这么大一个执政党来讲,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建设的任务艰巨繁重,不仅有成文的规矩,还有大量的不成文规矩。党章等党内规章制度、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这些是成文的规矩。这些成文的规矩不可能囊括所有对党员干部的要求,不可能穷尽对党员干部思想和行为应当规范的所有事项,还必须以不成文的规矩作为补充,使党员干部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使管党治党没有空白、不留盲区。

  在所有党的纪律和规矩中,最重要、最根本、最核心、最关键的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政治上清醒,才能行动上自觉;政治上坚定,才能经得起考验。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和规矩的基础,是坚持党的政治立场、政治原则和政治方向的前提,是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的关键。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要自觉做到提出的“五个必须”。一是必须维护党中央权威,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必须维护党的团结,坚持五湖四海,团结一切忠实于党的同志。三是必须遵循组织程序,重大问题该请示的请示,该汇报的汇报,不允许超越权限办事。四是必须服从组织决定,决不允许搞非组织活动,不得违背组织决定。五是必须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得默许他们利用特殊身份谋取非法利益。

  三、加强《廉政准则》贯彻落实,建立反腐倡廉的长效机制

  俗话说:“没有规矩,无以成方圆”。大至一个国家,需要制定法律、法规来规范国民的行为,小至一个单位,需要制定规章制度,来约束成员的举止。新《廉政准则》的颁布,从制度上规范了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行为准则,然而“知易行难”,如何贯彻落实才是关键。如何才能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如何才能抵得住种种诱惑?必须要“重修养以强魂,祛贪欲以守节”,方可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一)要“知”与“行”结合。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贯彻落实《廉政准则》这部规范党员干部行为的重要基础性法规,首先必须要抓好对《廉政准则》的学习,要逐条逐句学,原原本本学,全面、透彻、深入地领会其精神实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仅是知道明白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还不够,还必须将形成的理念用于实践,做到知行合一,在工作、生活和社会交往中自觉践行。要强化信念意识,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心中要始终清楚什么人可交,什么人不可交;什么事可做,什么事不可做。在全国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违纪案件中,很多人都是因为“交友”不慎出了问题,教训不可谓不深刻。我们党员干部也是人,也有自己的亲朋好友和同学、战友等,也有属于自己的个人关系空间。但是,我们结交朋友,必须从保持清正廉洁的角度出发,把握好交友的度。尤其是当我们由于地位的变化,而出现的一些新朋友,我们更要留意,认真分析一下对方是不是别有用心、另有所求,是不是看中了我们手中的权力,如果是这样,我们就要当心了。因此,既不能排斥正常、健康的人际交往,也不能滥交朋友,更不能把朋友关系异化为酒肉关系、金钱关系和交换关系,在人情交往中要做到既讲感情又不徇私情。要多与那些品行端正、正直坦诚、敢说真话、直言不讳的人交朋友,形成事业上相互支持,感情上和谐融洽的人际关系。

  (二)要“自律”与“他律”结合。一定要守住第一道防线,有这样一个历史故事:一个古代官员乘轿子进城遇雨,看到一个轿夫穿了双新鞋,开始时小心翼翼地只挑干净的路面走,“择地而行”,后来轿夫一不小心,踩进泥水坑里,由此便“不复顾惜”了。他把这件事讲给另一个官员听,另一个官司员很受震动,表示“终身不敢忘”。这个故事说明,人一旦“踩进泥水坑”,心里往往就放松了戒备。反正鞋已经脏了,一次是脏,两次也是脏,于是便有了惯性,从此便“不复顾惜”了。我们有些党员干部也是这样,他们起先在工作中兢兢业业,能够做到清正廉洁,偶然一不小心踩进“泥坑”,就从此放弃了自己的操守,破罐子破摔了。我们如果不能正确地对待诱惑,唯利是图、见利忘义、利令智昏,势必走上以权谋私的邪路,最终误党、伤国、损民、害己。所以要经常用《廉政准则》为自己的行为敲警钟,不断强化自律意识,做清正廉洁的带头人,管住自己的脑,不该想的不要想;管住自己的眼,不该看的不要看;管住自己的嘴,不该吃的不要吃;管住自己的手,不该拿的不要拿;管住自己的腿,不该去的不要去。要像古人那样“一日三省吾身”,自重、自省、自尊、自励,正确对待个人利益,自觉防止私欲膨胀。这样才能做到“绝非分之想,拒非分之物”,不为物欲所惑,不为人情所累。

  (三)要“勤小物,治其微”。能否正确对待小事,能否防微杜渐,是共产党员的基本修养问题。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一个细节能成就一个人,也能毁掉一个人。有个寓言说,有个偷针者和偷牛者一起被游街,偷针者感到委屈,发牢骚说:“我只偷了一根针,为什么和盗牛贼一起游街,太不公平了!”盗牛者对他说:“别说了,我走到这一步也是从偷针开始的。”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任何事物都是由小变大,由量变到质变的。一个人不可能一夜之间成为腐败分子,其走向腐化堕落大多是从不注意小事小节开始的。胡长清第一次只是接受了不法商人赠送的两支毛笔,后来发展到接受他人的宴请、金钱等,再后来便一发不可收拾,竟肆无忌惮地索要起来,最终被判死刑。“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小洞不补,大洞吃苦”,这都是至理名言,一定要牢记。新《廉政准则》内容比原准则大大减少,精简意赅,要言不烦,对党员干部的行为进行了新的规范,要求我们广大党员,要“勿以恶小而为之”,从小事做起,从细微处注意,管好自己的“癖好”,管好身边人的“要求”。领导干部一定要谨记,越是小事越要留心,越是独处越要小心,越是顺境越要清醒,耐得住寂寞,稳得住心神,管得住手脚,抵得住诱惑,经得住考验,自觉加强自我警示,做到警钟常鸣,提高“思廉、践廉”自觉性。

  同志们,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修养,永葆政治本色,不断提高廉洁自律拒腐防变能力,是全体共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终生课题。希望同志们能倍加珍惜为党和人民工作、为事业发展添砖加瓦的良好机遇,倍加珍惜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期盼,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时时处处严格要求自己,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和“守纪律,讲规矩”专题教育,以更高的思想境界、扎实的群众观念、服务意识、崭新的精神面貌,为我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事业迈上新台阶、为建设强富美高新大丰作出积极的贡献。

基层廉政党课篇7

  同志们:

  按照区委和局党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今天我们举办一期廉政党课,由我来讲,主要目的是通过这种形式,让大家在思想上受到一次警示、警醒和教育,进一步牢筑思想防线,自觉增强“免疫力”,深化反腐倡廉建设。下面,我讲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正确认识当前反腐倡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保持清醒头脑,筑牢拒腐防变防线

  (一)要充分认识当前腐败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当前的腐败现象呈现几个特点:一是腐败“集团化”。个人腐败向团伙、集团腐败发展,串案、窝案、案中案明显增多。如中石油系统的贪腐等,都是集体腐败的典型案例。二是涉案人员职务“高端化”。2012年以来,中央查处了薄熙来,2014年又查处了周永康、徐才厚,2015年查处了郭伯雄等高级干部,打破了“刑不上”的规则。三是腐败“部门化”。主要特点是“公权私用”,“靠山吃山,靠水吃水”,“近水楼台先得月”,“公共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利益化,部门利益个人化”。四是腐败“年轻化”。由以前的“59岁现象”逐渐变为现在的“39岁现象”、“35岁现象”,年龄愈来愈小,涉案金额越来越大。五是腐败“基层化”。小官巨贪现象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所作所为令人瞠目结舌。六是腐败“家族化”。个别官员利用职权,在干部任用、工程项目、招标采购等方面为亲朋好友谋取不正当利益,“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另外,在我们一些党员干部中“四风”问题依然比较突出。不讲大局、不讲党性的现象还仍然存在;一些党员干部的纪律观念淡薄,执行纪律走样,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游对策;一些领导干部宗旨意识淡薄、工作作风漂浮,不作为、乱作为、差作为的现象依然存在;一些领导干部在其位不谋其政,慵懒散浮拖,等等。可以看出,过去几年反腐成绩虽大,但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

  (二)要正确看待当前存在的腐败问题。当前,我国社会存在腐败现象的原因,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一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毒瘤”。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和各种社会矛盾凸显的历史时期,各方面体制机制还不完善,有不少缺陷和漏洞,存在着滋生腐败现象的土壤和条件。二是资本主义思想“作祟”。在全方位对外开放的条件下,资本主义腐朽思想文化影响乘机而入,同我国历史上遗留下来的封建残余思想影响相结合,侵蚀着党员干部的思想,一些党员干部宗旨意识淡薄,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思想滋长。三是市场经济下的“勾当”。随着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的深入推进,多元利益主体在市场上的竞争日趋激烈,少部分不法商人,想法设法通过贴近权力阶层获得好处,通过商业贿赂攫取非法利益,从而导致腐败问题发生。四是干部队伍精神“缺钙”。一些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发生动摇,部分中青年干部缺少严格党内生活锻炼和重大政治风浪考验,容易受腐败病毒感染;一些领导干部没有很好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心态浮躁、贪名图利。五是制度建设存在“盲区”。警示教育不够扎实,制度不够健全,监督不够得力,预防不够有效,有的甚至包庇腐败和犯罪。

  (三)要正确认识和判断一些错误认识和观点。当前社会上出现了一些错误的看法和说法,甚至存在于我们的党员干部之中。第一种是认为“越反越腐”。最近几年,我们党查处的腐败案件越来越多,级别也越来越高,于是就有人说“腐败越反越多”了。这种说法是缺乏科学分析的。查处的腐败案件逐年增加,并不等于腐败越反越多,而是反腐的力度在逐渐加大,腐败分子的存量愈来愈少。第二种是“唱反调”。国外查处了腐败问题,有人说“体现了自由、法治精神”;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处决了成克杰、陈良宇等高级干部,一些人却说“共产党连高官都腐败了”。未查处腐败的高官时,有些人攻击我们党只打“苍蝇”不打“老虎”;查处了薄熙来、周永康、徐才厚、郭伯雄、令计划等位高权重的腐败分子,他们又说这些是政治斗争的牺牲品。这些评判都是偏执的,是没有根据的错误认识。第三种是认为“影响发展”。2014年,我国经济增长率7.4%,政府工作报告把2015年的经济增长目标定为7%,有些同志就会说,原来我们经济增长率一直保持在9%以上,现在经济增长放缓是反腐败导致的,有些甚至还说餐馆生意不好、经济不景气都是八项规定引起的。这些认识都是不对的。如果我们不反腐败,任由腐败滋生蔓延,社会就会动荡,生产力就会削弱,那才会影响和破坏经济的发展,甚至亡党亡国。当前经济放缓是国家政策的调整,是由快速增长转向平稳增长,是经济发展的“新常态”。对于以上这些错误的认识和观点,作为党员干部,我们必须头脑清醒、是非分明、站稳立场。

  二、准确把握党的纪律规矩的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增强守纪律讲规矩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党员干部守纪律,讲规矩首先要学规矩、知规矩、懂规矩。党的纪律、规矩内涵丰富、体系严密,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党章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章程,也是总规矩。党章集中体现了党的性质和宗旨、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的重要主张,规定了党的重要制度和体制机制,在党内具有最高的权威性和最大的约束力,是全党必须共同遵守的根本行为规范。在党的通过新修订的党章不久,习即要求全党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强调“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二是党的纪律是刚性约束。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党的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不仅要模范遵守国家法律,而且要按照党规党纪以更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坚定理想信念,践行党的宗旨,坚决同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党纪就是红线,处分就是惩戒。党的纪律是多方面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都是党员干部必须自觉遵守的规矩。三是国家法律是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规矩。当前,一个立足中国国情和实际、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集中体现党和人民意志的,以宪法为统帅,以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的法律为主干,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多个层次的法律规范构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这些都是党员干部必须自觉遵守的规矩。党员干部要对法律怀有敬畏之心,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事。四是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也是重要的党内规矩。对我们这么大一个执政党来讲,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建设的任务艰巨繁重,不仅有成文的规矩,还有大量的不成文规矩。党章等党内规章制度、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这些是成文的规矩。这些成文的规矩不可能囊括所有对党员干部的要求,不可能穷尽对党员干部思想和行为应当规范的所有事项,还必须以不成文的规矩作为补充,使党员干部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使管党治党没有空白、不留盲区。

  在所有党的纪律和规矩中,最重要、最根本、最核心、最关键的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政治上清醒,才能行动上自觉;政治上坚定,才能经得起考验。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和规矩的基础,是坚持党的政治立场、政治原则和政治方向的前提,是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的关键。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要自觉做到提出的“五个必须”。一是必须维护党中央权威,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必须维护党的团结,坚持五湖四海,团结一切忠实于党的同志。三是必须遵循组织程序,重大问题该请示的请示,该汇报的汇报,不允许超越权限办事。四是必须服从组织决定,决不允许搞非组织活动,不得违背组织决定。五是必须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得默许他们利用特殊身份谋取非法利益。

  三、加强《廉政准则》贯彻落实,建立反腐倡廉的长效机制

  俗话说:“没有规矩,无以成方圆”。大至一个国家,需要制定法律、法规来规范国民的行为,小至一个单位,需要制定规章制度,来约束成员的举止。新《廉政准则》的颁布,从制度上规范了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行为准则,然而“知易行难”,如何贯彻落实才是关键。如何才能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如何才能抵得住种种诱惑?必须要“重修养以强魂,祛贪欲以守节”,方可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一)要“知”与“行”结合。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贯彻落实《廉政准则》这部规范党员干部行为的重要基础性法规,首先必须要抓好对《廉政准则》的学习,要逐条逐句学,原原本本学,全面、透彻、深入地领会其精神实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仅是知道明白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还不够,还必须将形成的理念用于实践,做到知行合一,在工作、生活和社会交往中自觉践行。要强化信念意识,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心中要始终清楚什么人可交,什么人不可交;什么事可做,什么事不可做。在全国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违纪案件中,很多人都是因为“交友”不慎出了问题,教训不可谓不深刻。我们党员干部也是人,也有自己的亲朋好友和同学、战友等,也有属于自己的个人关系空间。但是,我们结交朋友,必须从保持清正廉洁的角度出发,把握好交友的度。尤其是当我们由于地位的变化,而出现的一些新朋友,我们更要留意,认真分析一下对方是不是别有用心、另有所求,是不是看中了我们手中的权力,如果是这样,我们就要当心了。因此,既不能排斥正常、健康的人际交往,也不能滥交朋友,更不能把朋友关系异化为酒肉关系、金钱关系和交换关系,在人情交往中要做到既讲感情又不徇私情。要多与那些品行端正、正直坦诚、敢说真话、直言不讳的人交朋友,形成事业上相互支持,感情上和谐融洽的人际关系。

  (二)要“自律”与“他律”结合。一定要守住第一道防线,有这样一个历史故事:一个古代官员乘轿子进城遇雨,看到一个轿夫穿了双新鞋,开始时小心翼翼地只挑干净的路面走,“择地而行”,后来轿夫一不小心,踩进泥水坑里,由此便“不复顾惜”了。他把这件事讲给另一个官员听,另一个官司员很受震动,表示“终身不敢忘”。这个故事说明,人一旦“踩进泥水坑”,心里往往就放松了戒备。反正鞋已经脏了,一次是脏,两次也是脏,于是便有了惯性,从此便“不复顾惜”了。我们有些党员干部也是这样,他们起先在工作中兢兢业业,能够做到清正廉洁,偶然一不小心踩进“泥坑”,就从此放弃了自己的操守,破罐子破摔了。我们如果不能正确地对待诱惑,唯利是图、见利忘义、利令智昏,势必走上以权谋私的邪路,最终误党、伤国、损民、害己。所以要经常用《廉政准则》为自己的行为敲警钟,不断强化自律意识,做清正廉洁的带头人,管住自己的脑,不该想的不要想;管住自己的眼,不该看的不要看;管住自己的嘴,不该吃的不要吃;管住自己的手,不该拿的不要拿;管住自己的腿,不该去的不要去。要像古人那样“一日三省吾身”,自重、自省、自尊、自励,正确对待个人利益,自觉防止私欲膨胀。这样才能做到“绝非分之想,拒非分之物”,不为物欲所惑,不为人情所累。

  (三)要“勤小物,治其微”。能否正确对待小事,能否防微杜渐,是共产党员的基本修养问题。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一个细节能成就一个人,也能毁掉一个人。有个寓言说,有个偷针者和偷牛者一起被游街,偷针者感到委屈,发牢骚说:“我只偷了一根针,为什么和盗牛贼一起游街,太不公平了!”盗牛者对他说:“别说了,我走到这一步也是从偷针开始的。”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任何事物都是由小变大,由量变到质变的。一个人不可能一夜之间成为腐败分子,其走向腐化堕落大多是从不注意小事小节开始的。胡长清第一次只是接受了不法商人赠送的两支毛笔,后来发展到接受他人的宴请、金钱等,再后来便一发不可收拾,竟肆无忌惮地索要起来,最终被判死刑。“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小洞不补,大洞吃苦”,这都是至理名言,一定要牢记。新《廉政准则》内容比原准则大大减少,精简意赅,要言不烦,对党员干部的行为进行了新的规范,要求我们广大党员,要“勿以恶小而为之”,从小事做起,从细微处注意,管好自己的“癖好”,管好身边人的“要求”。领导干部一定要谨记,越是小事越要留心,越是独处越要小心,越是顺境越要清醒,耐得住寂寞,稳得住心神,管得住手脚,抵得住诱惑,经得住考验,自觉加强自我警示,做到警钟常鸣,提高“思廉、践廉”自觉性。

  同志们,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修养,永葆政治本色,不断提高廉洁自律拒腐防变能力,是全体共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终生课题。希望同志们能倍加珍惜为党和人民工作、为事业发展添砖加瓦的良好机遇,倍加珍惜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期盼,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时时处处严格要求自己,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和“守纪律,讲规矩”专题教育,以更高的思想境界、扎实的群众观念、服务意识、崭新的精神面貌,为我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事业迈上新台阶、为建设强富美高新大丰作出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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