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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文随笔

杂文随笔 时间:2020-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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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杂文随笔【第一篇】:少做点蠢事,多做点实事

  可能以前也说过这样的事情,也曾经发表过这样的文章。可是,这样的事情,不可能因为自己的一篇文章而就从此杜绝了,也没有人会从此就不再做蠢事,也从此改作实事了。这是明显不可能的。还有,很多时候,自己也很有可能会做一些蠢事,在别人看来是愚不可及的事情,在自己看来是极为正确的事情。

  蠢事之所以叫蠢事,是因为一个人的愚蠢的行为造成的。而一个人的愚蠢的行为,通常都是一个人太过聪明的缘故。换一句话说,就是一个自以为是的聪明人的举动、所做出来的事情,才会被称之为“蠢事”的;从这一点说,自己做事情的时候,因为自己不聪明,也不可能会灵光一现,就做出“聪明的事情”;所以,自己的“蠢事”,充其量只是行为过当,并不是真的“蠢事”,因此,“蠢事”的行为,一般都是聪明人的专利的。

  聪明人之所以聪明,是因为很多聪明人的想法,迥异与一般人的。在他们的心理,就有着先天的优势,过人的先天优势,那就是他们比一般人都是聪明百倍的,因而,很多时候,他们就不可能会把一般人的想法放在眼睛里里面,也不可能会顾虑着别人的想法;还有,他们思维深处也这样认为,他们是比普通人聪明,所以,他们的行为,或者是所做的事前,并不是一般人所能看得懂的。因此,他们就是很轻率地做着别人“看不懂”的事情,而且是自以为聪明正确的事情。这就应了那句话,就是聪明反被聪明误的那句话。

  事实上,很多人,应该确切一点说,就是很多的普通人,都会看到一点,那就是一般人的聪明程度都是差不多的,并没有多少人会突出的。大约因为这个原因,很多时候,很多人做事情,都是小心翼翼的,生怕自己的行动出了错,出了差池,或者是自己的行动,做不好,从而会露出自己的丑陋的一面。还有,很多时候,很多人做事情,都是因为这方面、或者是那方面的原因,会考虑和思索,会想着自己尽量不出错,减少出错的机会。所以,很多人做出来的事情,都是正确的,都是实实在在的事情,并没有虚假的程度,也得到了很多人的认可。

  与之相反的事情是,聪明人做事情,很多时候都是在应付着,就像是应付着差事的要求,或者说是糊弄更加的确切一些。因为聪明人知道他们自己的行为,只有他们自己知道,别人是不可能会知道的,也不可能会理解的。当很多人都指出了聪明人所做事情出了差错的时候,很多的聪明人就开始否定,不断地否定者,为自己找出种种借口,并不是他们自己的错,而是别人所犯下的错,理所当然的有别人承担,而不要应该是他们进行承担的。

  这个时候,聪明人所做的事情,就成了“蠢事”。其实,他们也知道应该做实事的。但是,他们却不肯做,也不可能会做,也不想做。这里面的原因有很多,最起码的一条就是,很多人对他们的纵容,还有对他们就像是看着一个小丑在表演一样。如果没有这些人所做的“蠢事”,生活中就缺少很多的快乐。而更为重要的是,也没有却告诉他们所做事情,或者他们即使是知道了也不肯有什么改变的。

  如果不想成为“聪明人”,就应该是少做点蠢事,多做点实事。

  杂文随笔【第二篇】:乡愁,一个时代的情感背景

  也许是越来越多的人抛弃了农村老家,进城生活,我们这个时代,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深切地关注、谈论乡愁。

  也许吵闹的城市缺少人情温暖,人需要一片寄情的山水,在闲暇的时光中,故乡隐约的召唤牵动灵魂,化作乡愁入梦。

  乡愁是一种思念。但思念是针对性的情感,无论思念亲人、情人或者朋友,都是身在远方对另一个人的温暖回忆,思念得受不了,打通电话,思念也就随之而去。但乡愁不是。

  在乡愁的弥漫中,你可以给亲人打一个电话,但却不能给村庄、河流打电话。即使你回去一趟,在家乡小驻几日,让乡愁暂时消失,但也许刚刚坐上返程的汽车,一种模糊的情感又会慢慢升起,

  与思念相比,乡愁显得广阔而又模糊,抽象而又具体,就像月笼雾江,空阔苍苍,久伫江边,一任寒露湿衣,却无法满足对乡愁的释放。

  人生总是伴随着愁。不顺心、办不了、过不去,愁;烦恼、失望、悲凉,愁。愁是凉了的情,揪住的心,愁是漆黑的夜,荒芜的路。不管愁何,只要被愁赶上,立马晴转阴雨。而,唯独乡愁,犹如霞光晚照,在淡淡的伤感中流淌着温暖的彩色。乡愁可能是人世间最美的愁了。

  在外工作的城里人,总会与乡愁不期而遇,让思念伴随着一丝柔美的落寞;漂泊在外的游子,总会与乡愁相伴,想家的热泪,温润了心灵的开阔。我不禁疑惑,古代人背乡离井成为游子,可能是戍守边疆,也许回家时成为了马背上的枯骨;也可能是为了生存的逃离,再也没有回家的指望,乡愁就成了他们生命中绕不开的主题。在漫长的历史中,战乱、动荡、天灾往往就是一种最基本的社会形态,乡愁也就成了那个时代的普遍情感,也难怪在中国的文化史中,乡愁始终是庞大的文学命题,留下了数不清的乡愁文字。不管是“低头思故乡”的李白,或是“月落乌啼霜满天”的张继,不管是“西出阳关无故人”的王维,或是“少小离家老大回”的贺知章,都在站在异乡的大地上,远望苍茫,发出最为动人的乡愁呼唤。

  人都是恋家的,老家是生命的老根。然而有史以来,迁徙却是人类发展的常态,背离老家,又安新家,趋利避害,开辟新的美丽家园,正是社会发展繁荣的强大动力。也许很多人会认为,人在异乡为异客,难免遭受冷漠的侵袭,失意的怀旧,如果在异乡顺水行舟,找到了家感觉,可能就没有乡愁了。然而,即使在大唐盛世,仍然乡愁如雨,天上月亮唯故乡独明;在今天奔小康的宽阔道路上,大多人并非是无奈的出走,悲情的离别,而是漫漫长路上的圆梦,但一旦远离家乡,乡愁也就来了,而很多人已经在城市住了几十年,成为道地的城里人,过着富裕的日子,但乡愁仍然挥之不去。更让人想不通的是,也就是这十来年,在生活的快速发展变化中,人们的小日子越来越红火美好,乡味却成了大众喜爱的味道,乡游成了有情的旅游,乡愁气氛越来越浓。乡愁正在成为一种大众的世纪情绪。

  看来,只要离开家乡,就要与乡愁相伴,乡愁是离家出走必然产生的情感,家有多远,乡愁就有多浓。乡愁是永恒的。奇怪的是却没有“城愁”这个词。一个人在城里不管住了多少年,离开这个城市后,也可能产生怀念,但却仍然上升不到乡愁的高度。也许,城市与乡村就是两个不同地方,拥挤、冷漠、虚假的城市难以承载情感,安放灵魂,一栋火柴盒一样的楼房,或许就不值得怀念。

  乡村是人类寻找并建造的第一个家园,而这个家园人一住就是五千多年,差不多养育了人类的全部文化与历史,直到现在,全世界的大部分人仍在乡村生活着。

  五千年的风云变幻,沧海桑田,乡村亘古不变;五千年的深情守望,足见这就是人类的梦想家园!

  乡村不但为人提供了生存的家园,更为重要的是,为人提供了真实情感的安实依托,唯有在乡村生活,即使贫穷得揭不开锅,但情感仍在漫延,灵魂仍在飞翔,人格是完整的。

  乡愁产生于距离,距离扩大了想象空间与神秘美感,但乡愁的实质却来自乡村与心灵的契合。

  乡愁是对乡村整体生态的缅怀。从人到物,再到近水远山,云霞星空,那里有一个完整的自己;乡愁是一个个无序闪动的温暖画面。那些音容笑貌,老树池塘,凡是能在不经意间闯入心的镜头,都是心灵成长的节点;乡愁是生命成长的重要参照。那个日出山脊,月落树梢的地方恒久不变,让人感到自己在空间中的位置是那样安稳。

  回家时经过的老树、石头、坡头、灯光都在情感中重复为心理标记,让路在心灵中延伸。乡愁是一种舒服的在家感觉。那里的围墙围出了一个个小家庭,却围不住邻居的往来,红白喜事就是全村的悲喜,村庄连着田地,田地连着山野,山野连着云天,那是能时刻感觉到的云水家园,也只有这样的家园才叫家园……

  在过去的二三十年里,城市一直在膨胀,人们在欲望的膨胀中差不多骚动了二三十年,在兴奋、新鲜中翻飞,却全然忽视了乡村的存在。从农村到城市,从城市到城市,梦想在欲望的一次次满足中又一次次跌落,当无奈地回首远望,才发现在民俗与传统的失落中,在年轻人、能人的流失中,在对土地田园的冷漠中,乡村成了一个空壳,家园差不多丢失了。才发现拥挤冷漠的城市大多是一个挣钱的地方,而不像家园,乡村虽然有很多不方便的地方,但却更适合居住。

  乡村是家园,却挣不到钱,城市能挣到钱,却不像家园。也许这就是中国在相当长的时期内的困惑。

  杂文随笔【第三篇】:脱不掉的良知

  我不喜欢明朝,但明朝有一个人我却喜欢,这个人就是王阳明。

  他有一个流传甚广的故事,硬要盗贼承认自己有良知。事情大概是这样的,盗贼问他:“您说人人都有良知,您倒说说看,我们这群盗贼也有吗?”阳明先生肯定地回答:“有。”盗贼说:“证明给我们看。”阳明先生说:“只要你们照我说的去做,我就能证明给你们看。”于是,阳明先生让他们一层层脱掉外衣、内衣,最后剩下一条内裤。阳明先生说:“脱!”盗贼喊道:“这个再不能脱了!”阳明先生笑着说:“你看,这就是你们的知耻良知。”

  这个“不脱裤子”的故事真的很精彩。阳明先生用一条不能脱下的裤子,证明了人类的良知。但是,此刻我突然想起明朝的另一个人来,他与阳明先生以及这些盗贼的选择不一样,他是“脱裤子”的,而且,因为他,明朝成了一个“脱裤子”的朝代。

  这个人,就是朱元璋。

  朱元璋热衷于使用了一种针对士大夫的刑罚,叫“廷杖”,什么叫廷杖呢?就是打屁股。他打屁股,有两个特点:一是在朝堂之上,当众打;二是,脱下裤子,光腚打。据明清史专家孟森先生的说法,这是“明代特有之酷政”。为什么要打士大夫?为什么不在专门的行刑地打,而要在朝堂之上,当着文武大臣的面打?哪里不能打,一定要打屁股?打屁股为什么一定要脱了裤子?

  其实,朱元璋要打的,不是“士大夫”,而是“士大夫”这个称谓前面的“士”,他需要“大夫”为之役使,但不能容忍“士”。因为“士”,从孔孟以来,其天命乃是“志于道”,乃是“仁以为己任”,而不是做皇帝的家奴。他们读圣贤书,所学的就是成仁取义,祖述尧舜、宪章文武、宗师仲尼,以道统约束政统。朱元璋乃隔世嬴政,岂能容下这些?于是秦始皇焚书坑儒,明太祖廷杖棒臀。他曾经取消除曲阜外全国文庙的祭孔仪式,还发狠说要杀孟子,可惜他不能穿越,于是,他就杀孔孟的精神,你不是宣称“士可杀不可辱”吗?我就要折辱你们的士气,打掉你们的良知,剥夺你们的廉耻。我要打掉你们的“能忧心,能愤心,能思虑心,能作为心,能有廉耻心,能无渣滓心”。什么民贵君轻,打!什么民为邦本,打!最后,血肉模糊之中,个个俯首帖耳,人人犬马牛羊!“士”被打掉了,剩下的,是俯首帖耳的“大夫”;“道”没有了,只有他的“政”,从此,政统是人间绝对权威,权势乃是非的定夺准则!

  王阳明碰到的强盗,认为裤子是不能脱的;而士大夫们碰到的朱元璋,却认为裤子是一定要脱的。这就是大盗和小贼的区别吧。王阳明拘捕了不脱裤子的小贼,却不得不对朱元璋这样脱人裤子的大盗三拜九叩,噫!《庄子·盗跖》云:“小盗者拘,大盗者为诸侯。”信乎!

  这段历史,说到底,就是脱掉裤子的无耻。

  权势的敌人,说到底,就是人类的良知。

  杂文随笔【第四篇】:赏析罗敷美

  人教版初中语文第六册选编了一篇汉乐府长篇叙事诗《陌上桑》,诗中叙写了一位年轻美丽的女子罗敷如何机智地拒绝太守的无理要求,捍卫了一位农家女子清白人格的故事,历来为人所传颂,罗敷也成了一位美的化身。

  在阅读这篇文章时,学生的注意力往往集中在“行者见罗敷,下担捋髭须。少年见罗敷,

  脱帽著帩头。耕者忘其犁,锄者忘其锄。来归相怒怨,但坐观罗敷。”和太守见罗敷中的一些情节,教师也会因为学生的兴趣的缘故把教学的时间较多地分配在这样一些内容上,较多的去分析文章中衬托手法的运用、分析罗敷身上勇敢机智的品质等等。其实我在教学中认为,本文教学的重点应该是让学生如何认识罗敷的美。

  那么,罗敷的美到底在哪里呢?我觉得最根本的是她身上劳动的美,这也是罗敷美的根源所在。让我们细读原诗“日出东南隅,照我秦氏楼”和“罗敷喜蚕桑, 采桑城南隅”这样的句子,不难发现诗中所写的罗敷是一位勤劳能干的蚕桑女子,就连“青丝为笼系,桂枝为笼钩”这样的采桑篮子也就显得格外的美丽。其中的行者、耕者、锄者或赶路或耕耘或锄草,本身就是对生产劳动的描写,他们和采桑的罗敷共同织成了一幅美丽的春天里劳动的场景,这才是罗敷美的背景,离开了这样的场景去谈罗敷的美无异于缘木求鱼,也只有这样去欣赏罗敷美,才算是抓住了她美的特质。此时驰骋我们的想象力:头上倭堕髻,耳中明月珠。

  缃绮为下裙,紫绮为上襦 。这样一位打扮得体的女子沐浴朝阳光辉里,穿梭在桑树疏疏密密树荫下,浑身洋溢着一股青春的气息,浑身透着一种成熟的美,一种劳动的节奏的美,这不就是本诗中真正要表现的美吗?也只有这样的美才让所有的劳动者着了迷,忘了手中的活了,因为这是一种生机勃发的美、一种青春焕发的健康的美、自然美,大家都被这种美吸引住了,当属人之常情。也基于这样的认识,我觉得诗中才故意避开了对罗敷容貌的描写,留给读者的却正好是一个无限的空间。

  罗敷美还体现在她的机智上,面对太守,能从容应对,勇敢地上前置辞:使君自有妇,罗敷自有夫 。并最终使太守知趣而返。

  罗敷美还在于她理想,这样一位姑娘,没有自卑于自己的出身,敢于想象,敢于倾诉,敢于追求,她把自己的意中人的形象想象得极为丰满,有文韬武略且风流倜傥。

  综上所述,我认为:这首诗是在表现古代劳动人民心目中的美:这种美不做作,不媚权,敢追求,有朝气,勤劳能干,是完全区别于只会针线、女儿红、涂脂抹粉的甚至是只凭几分姿色过着寄生生活那种美,从这点意义上说,这首诗何尝不是一首对封建社会腐朽的女子美的挑战,不是一篇觉醒了的女子的人格美的宣言呢?

  这种美在我们今天,也是不朽的!我爱罗敷美。

  杂文随笔【第五篇】:人生对错皆本味

  人生的旅途,充满机遇和凶险。每一个隘口,每一处转折,每一次权衡,选对了,顺风顺水,选错了,荆棘不断,甚至大难临头。选择或抉择,决定着我们人生的方向,也考验着我们的智慧。

  对与错,就像硬币的两个面,交互纠缠,如影相随。

  曾几何时,对与错,如此泾渭分明。一道加加减减的算术题错了,老师打个红叉,满分没有了,我们好难过;一件简简单单的事没做对,父母打个手心,下回不敢了,我们长记性。于是,清澈的眼眸里,对的就是对的,错的就是错的,马虎不得。

  后来,我们学会了自己读书,尤其读史书,不跟风,不盲从。那么多历史故事,那么多历史人物,对对错错,是是非非,令人眼花缭乱。尤为困惑的是,某些场景下,对的竟然可以演变成错的,错的竟然能演变为对的,如同戏法。

  公元前154年,西汉大政治家,御史大夫晁错被腰斩于市。汉景帝不可谓不知其治国之策的正确性,为加强中央集权,增强国力,巩固朝廷统治,晁错提出削减诸侯封地,重农贵粟的主张,为此得罪了各路诸侯;为整肃朝纲,严明法典,晁错一再弹劾手握重权的近臣,比如丞相申屠嘉,太常袁盎,自然被一众大臣视为眼中钉。

  皇帝的眼里,晁错的国策无疑是正确的,即便站在历史的高度,以现在的眼光看,晁错的主张也是合理无误的。彼时吴楚七国蠢蠢欲动,北疆匈奴一再犯境,不加强国力,几乎等同自取消亡。然而,当诸侯们联合反叛,叛军高压之下,景帝不得不将贵为帝师的晁错当做替罪羊,痛斥其误国误民。皇帝是永远不会错的,错的只能是晁错,而且是一错再错,于是,晁错的死也就成了分化反叛诸侯们最好的诱饵。

  原来,所谓的对错,跟时势、境地、立场密不可分。不审时度势,不因地制宜,明知不可为而为之,对的也只能破碎瓦解,错的反成为围剿对的最好的借口。

  历史固然是明镜,醒世,警人,却离得太远,太容易淡忘。世事沧桑,总是处处彰显骨感,奈何不得,回避不得,动弹不得。对与错纷纷扰扰,是与非形形色色。

  跟对了人,站对了队,一人得道,鸡犬升天,说你行,你就行,不行也行;说你对,你就对,错的也对。一朝失势,四处碰壁,说不行,就不行,行也不行;说你错,你就错,对的也错。

  曾经以为坚不可摧的爱情,在柴米油盐酱醋茶的煎熬下,海也可枯,石也可烂,孰对孰错?曾经以为书中自有黄金屋,然而读书报国不如投机取巧,搞导弹不如卖茶叶蛋,孰对孰错?曾经以为勿以善小而不为,然而路遇不平拔刀相助,却时不时反被人讹,孰对孰错?曾经以为怀揣着梦想,坚持着信仰就有希望,而今梦想的翅膀不再飞翔,美丽的信仰失去光芒,孰对孰错?

  原来,对与错的界限早已模糊不清。

  一直相信,对错在于公理,公理在于真相。孰料真相只存于内核,那层包裹的外壳坚不可摧并且见不得阳光。那么对错的争议还有何意义?

  或许人生本无绝对的对错,眼睛浑浊了,对与错也就模糊了。不如蝼蚁偷生,假装糊涂。糊涂一回,就算走过几步臭棋,抓过几副烂牌,也容易忘却。好在,见一眼少一眼,白落得清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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