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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汇报【五篇】

扫黑除恶 时间:2022-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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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是对一定时期内所做工作进行的全面、系统的总体检查和评价,以及具体的总体分析和研究。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汇报的文章5篇 ,欢迎品鉴!

【篇1】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汇报

  今年以来,为进一步推动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工作,我局根据中央、省、市、区有关要求,始终把常态化开展交通运输行业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整治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推进,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广泛宣传发动,强化行业整治,加大打击力度,全面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向纵深推进。现将有关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抓组织领导,促进部署有高度

  我局始终把扫黑除恶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一是成立了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交通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实施,由区交通局局党组书记、局长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局属相关站室负责人为成员,有力地组织和推动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开展。二是制定工作方案,层层传达部署。先后制定出台了《安源区交通运输局纵深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的实施方案》《安源区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区交通运输局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暨交通运输领域整治工作方案》《安源区交通运输系统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治乱象、净土壤”集中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等多个文件,明确了责任要求,细化了任务分工,强化了工作落实。三是多次组织召开了专题会议层层部署,及时传达中央和省市区,相关会议精神,确保重点行业领域内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工作落到实处。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以来,研究部署扫黑除恶斗争工作9次,召开扫黑除恶常态化暨行业领域整治调度会2次,切实推动扫黑除恶斗争走深走实。

  二、抓宣传氛围,促进摸排有深度

       20-年3月,我局采取集中和常态宣传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了扫黑除恶“七进”宣传活动。一是“进农村、进社区、进超载超限检测站”。出动宣传车2台在区城主要街道和辖区农村公路宣传1天,印发宣传单等宣传材料15000份,出动执法人员15名,在帮创社区小区门口、超载超限检测站张贴发放。二是“进机关、进家庭”。局机关电梯间、楼梯间内醒目处悬挂了2幅标语,1块宣传栏,设立了举报电话,在超载超限检测站的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2021年4月1日,全体党员签订了承诺书,承诺党员个人和家属积极参与扫黑除恶行动。三是“进企业、进工地”。在建项目中环东路、丹井大道悬挂扫黑除恶宣传横幅。结合重点整治行动,组织人员把扫黑除恶宣传单和宣传海报,发放到个体货车车主手上。严格落实“7+x”清单的报送工作,各业务股室每月将摸排线索及时上报。今年以来,与交通运输行业监管对象、货运企业、项目建设工地等摸排询问55次,除行业乱象问题以外,暂未摸排到涉黑涉恶线索。

  三、抓行业治理,促进打击有力度

  (一)整治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对辖区19家主要货物源头单位落实部门监管,让“黄牛带车”的现象没有滋生蔓延的土壤。重点围绕运输车辆违法超限超载、闯卡等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治理,累计检测货运车辆58.2万辆,查处超载、撒落等违法违规车辆243辆,罚款58.3万元。加大科技治超工作力度,今年年底前将再建成4个不停车检测点。

  (二)整治行业执法乱象。开展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围绕宗旨不牢、作风不优、本领不强、担当不力、执法不廉五个方面,排查出的7个问题已整改到位。开展执法“亮旗亮剑”行动,强化执法警示教育,在全市率先高标准建成交通运输执法教育警示室并投入使用,获得市交通运输局高度肯定。

  (三)整治交通工程建设领域。严格招投标监管,开展公路工程建设领域违法违纪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对近三年来招标的公路建设项目进行再排查再整治。完善《安源区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质量管理办法》《安源区农村公路项目资金拨付、监督管理办法》,加强对工程项目专项资金使用、工程质量等方面的监管。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宣传再升温。在已有的宣传基础上,加大宣传力度,将宣传海报不仅贴进在社区和施工工棚,还要贴向农村招呼站和物流中心。

  (二)摸排再深入。继续加大摸排力度,持续发力,不间断摸排工作,做到“底数清”,对涉黑涉恶行为“零容忍”。

  (三)整治再加力。针对交通运输行业点多、面广、流动性强的特点,对行业中的乱象,不仅要常态化执法整治,还要在货运量大的特殊时段,与各相关部门通力协作,加强联动机制,实现资源共享,加大专项整治力度,铁腕遏制黑恶势力和交通乱象滋生空间。

  (四)监管再加强。加强干部队伍管理,发现渎职、保护伞等线索及时上报区纪委监察委,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打好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攻坚战,净化交通运输系统内外风气、营造风清气正的环境。

【篇2】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汇报

  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XXX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委和上级法院的决策部署,始终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紧抓严抓实,精心部署,周密安排,有力地打击了一批涉黑涉恶犯罪分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阶段性成效,也建立了一系列常态化机制,现将XX法院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成立了XX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统筹协调解决审判中的具体问题。由党组书记、院长担任组长,切实履行第一责任,分管刑事的副院长担任组长、刑事审判庭、法警队、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负责全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审判、安全保障及协调督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刑庭,由刑庭庭长担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扫黑除恶相关日常工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顺利开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是强化队伍建设,提升办案质效。选取多名政治素质高、审判业务精、作风过硬的员额法官组成审判团队负责扫黑除恶案件的申领工作,并加强对审判人员的教育培训力度,找准法律适用点,组织刑事审判人员认真学习“两部两高”《指导意见》,参加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业务培训,准确把握上级最新精神,严格执行“三项规程”,进一步增强证据意识、程序意识,提高业务能力。

  三是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审理涉黑恶案件。多次召开刑事、民商事三大专业法官会议,对涉恶类共同犯罪案件的案件性质、法律适用、证据收集等问题,民商事案件中摸排出的“套路贷”案件问题等进行专门研讨;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用足用好刑罚手段,将专项斗争与正在进行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相结合,围绕扫黑除恶重点打击领域和打击对象,确定打击重点,充分利用财产刑和资格刑,从严掌握取保候审和缓刑适用的条件;对涉恶类共同犯罪案件提前介入,通过重大疑难案件会商、重点案件通报等工作机制,加强与纪委监委和政法各单位的配合,形成打击合力,统一执法思想,力争依法、准确、有力的惩处黑恶势力犯罪和“保护伞”犯罪。

  三是发挥司法建议作用,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在涉黑涉恶案件审理过程中,进一步梳理案件事实,剖析黑恶犯罪背后的深层次原因,充分发挥司法建议作用,对行业管理薄弱问题及时提出司法建议。针对目前中央督导组转交、省扫黑办交办以及已经查处仍举报不断的线索,我院认真分析研判,找到当事人进行核对询问,了解实际情况,对不符合法律和事实的举报,耐心做好举报人的工作,对举报确有问题的,及时将情况报告至县扫黑办。

  四是健全工作会商机制,切实形成打击合力。XX法院始终坚持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对线索排查、问题处置、工作开展、程序推进等事项派专人进行管理,并将相关问题及时上报县委政法委、县扫黑办,积极争取党委的领导和支持。建立与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机制。加强与公、检、司的协作配合,统一执法思想,解决认识分歧,有效形成打击合力。建立涉黑涉恶线索排查机制,通过审理案件发现线索,并派专人对线索进行核查。加强台账建设工作,按照上级要求,对照专项斗争工作清单、任务清单、档案清单的要求,建立了XX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台账。

  五是强化舆论引导,建立宣传报告工作制度。在法院门户网站、微博、微信以及电子屏幕、宣传展板上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宣传,对重大涉黑恶案件进展情况以及扫黑除恶打击的对象、界限范围等进行宣传报道,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强大声势。充分发动群众,形成强大合力。通过发布举报公告,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等方式,鼓励群众踊跃举报涉黑恶案件线索,让更多的群众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来。精选典型案例,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相关群众参与旁听。

  二、存在的困难和不足

  我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阶段性成效,但实际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是思想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我院领导班子对上级有关文件内容的学习、精神领会抓得比较紧,对专项斗争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有充分的认识,但个别干警仍然对上级文件精神和要求的整体性把握不够,认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仅仅是刑庭一个部门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的事,工作上被动接受安排部署,积极性、主动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是法律适用存在困难。在审判实践中,黑恶势力实施惯常实施的犯罪行为就是寻衅滋事,黑恶势力寻衅滋事的目的往往是经济利益,但寻衅滋事罪却没有规定财产刑予以惩罚,可能致使刑事审判达不到惩戒的有力效果。

  三是疫情对审判工作造成一定的影响。受上半年疫情的影响,大量案件中止审理造成下半年案件积压,加上新收案件较多,造成结案难度加大。对羁押被告人的远程开庭审理受设备影响较大,画面、声音不稳定,庭审效果达不到被告人当庭受审的效果。

  四是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宣传力度还不够大,覆盖范围还不够广,宣传形式还不够丰富,舆论引导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确保责任担当到位。坚持党对法院扫黑除恶工作的绝对领导,审理好各类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对扫黑除恶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请示报告县委政法委。树立全院“一盘棋”的意识,纠正“扫黑除恶专项争仅是刑事审判工作”的错误认识,集全院之力,坚决做到扫准、扫实、扫出声威和效果。

  二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专项行动有序开展。法院院长、主管刑事审判工作的副院长作为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按照上级要求,切实履行领导职责,统筹安排、高效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将办案、宣传、后勤保障等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人,确保工作落实到位,真正做到打击到位。

  三是切实强化配套保障,确保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向内深挖潜力,向外争取支持,加大软硬件投入,保证在人财物力上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线倾斜。做好信息报送工作,按照要求、时限,向县扫黑办、上级法院报送有关信息。积极强化宣传舆论引导,提升群众知晓率、参与度和支持力。

  四是切实加强队伍建设,确保问题整改到位。队伍是巩固扫黑除恶成果的重要力量,要以此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契机,压实责任,以坚定的政治立场、过硬的法院队伍、有力的打击举措把专项斗争引向深入,用扫黑除恶实际战果回应群众期待,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XXX人民法院

【篇3】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汇报

  自20-年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根据中央、省、市、县会议要求和文件精神,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党委、政府始终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坚持“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有伞必打”的原则,以制度机制建设为抓手,紧紧围绕政治站位、依法严惩、综合治理、深挖彻查、组织建设、组织领导等方面,全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实效。现将我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制度机制建设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和成效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两年以来,++++共制定实施方案、建立制度机制31个,其中以正式文件下发执行的22个,需要继续健全完善的9个。

  (一)以制度机制建设,提升政治站位。

  1.制定《++++贯彻落实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九督导组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方案》等5个中央、省、市、督导整改方案,对照督导反馈问题认真梳理细化措施、落实责任、立行立改,确保整改工作落地见效。

  2.制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等5个方案,统一部署,统筹协调,进一步提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性。全年召开专项斗争联席会议7次,工作推进会8次,各村知识培训会54次。

  3.制定《++++关于进一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等6个方案,广泛宣传动员,营造良好氛围,累计粘贴公告1600余份,宣传标语500余份、悬挂条幅136条,固定宣传栏24块,发放宣传资料20000余份,电子显示屏46条,集中宣讲32次受众4600余人,发布网络信息324条,广播宣传1200余次。

  4.制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检查方案》,强化责任担当,推动专项斗争工作落到实处。

  (二)以制度机制建设,推进依法严惩。

  建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摸排制度》,制定《++++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摸排和工作情况报告方案》,聚焦重点问题,摸排涉黑涉恶问题线索,依法从严惩处黑恶势力犯罪。全年全镇摸排涉嫌黑恶势力犯罪问题线索32件(自行摸排5件,群众举报27件),县扫黑办转办问题线索47件。

  (三)以制度机制建设,强化综合治理。

  制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开展源头综合治理排查整治工作方案》、《++++人民调解组织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摸排工作机制》等6个方案制度,坚持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进行专项整治。

  (四)以制度机制建设,突出深挖彻查。

  制定《++++纪委全面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方案》等2个方案,严格责任倒查、“一案三查”,深挖彻查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关系网”。

  (五)以制度机制建设,深化组织建设。

  制定《关于成立++++党组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的通知》,深入开展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转化工作,对++++甸心村进行包村整顿;对全镇433名村组干部进行任职资格联审;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力量,加强基层社会治安防控和矛盾纠纷化解;推动扫黑除恶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相结合,对涉及农村“两委”班子的24个问题进行督促整改;全面加强乡村文明建设,重新修订村规民约,助推基层治理向法治、德治、共治方向发展。

  (六)以制度机制建设,加强组织领导。

  制定《关于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的通知》等4个文件,成立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和工作人员责任,加强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统一领导,统筹协调各方资源,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二、存在问题和困难

  (一)制度体系不够健全。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制度规定比较零散,没有形成体系,规章制度有的是党和政府的文件,有的是职能部门规定,有的制度规定标准不明确,有的甚至是重复的,而且对于黑恶势力和黑恶势力犯罪行为的界定,部分单位、职能部门和工作人员的认识还相对模糊。是否属于黑恶势力犯罪,是否属于部门职责,如何处置涉黑涉恶犯罪问题线索等都需要有关制度机制加以明确,否则,不利于政法机关依法查处、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维护广大群众利益,给扫黑除恶工作带来困难,致使一些制度难以落实。

  (二)制度落实不够到位。在贯彻落实制度方面,特别是在基层村组一级,制度的执行上往往停留在用会议落实会议、用文件落实文件的一般性要求上,缺乏根本性的监督落实。并且有时会搞形式主义,对上级的制度满足于照抄照转,甘当“收发员、播音员和复印员”,至于贯彻落实措施是否符合本单位实际,是否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考虑甚少。

  (三)制度执行不够严厉。在执行制度机制上,存在畏难情绪,侥幸心理,把制度的执行错误的理解为建章立制即可,对于如何有效的执行制度不够重视,似乎制度建好了就大功告成,使之束之高阁;或者把制度建设用来装潢门面,写在文件上,贴在墙上,念在嘴上,或汇编成册,应付上级检查考核,而不去认真贯彻执行。有的干部好人主义思想严重,执行制度时原则性不强,遇到得罪人的情况,就有意回避,因人而异使用不同的制度标准。有的干部则对制度的理解存在偏差,不能按照制度规定的原则和主要精神去执行。

  三、下步打算和意见建议

  (一)健全制度体系,形成部门合力。预防打击黑恶势力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要通过建立制度机制,使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形成齐抓共管局面,综合运用治安、行政、经济和法律手段进行协同管治。

  (二)完善制度措施,确保制度可行。全面排查梳理扫黑除恶以来建立的制度机制,立足乡镇实际,在工作中总结提炼工作方法和经验,不断完善相关工作措施,与时俱进建立符合新形势下扫黑除恶工作的制度机制。

  (三)强化责任意识,推动制度落实。严格“双组长”负责制,加强地方党政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意识,统一领导、统一部署,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当作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旗帜鲜明地支持预防打击黑恶势力,为公检法机关依法办案和有关部门依法履职、深挖彻查“保护伞”排除阻力,提供有力保障,确保各项制度落地落实。

  (四)严格制度执行,依法打击犯罪。明确责任追究机制,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对日常监管不到位,导致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要实行责任倒查,严肃问责。健全涉黑涉恶犯罪问题摸排移送制度,各部门各单位在日常执法检查中发现涉黑涉恶线索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以利于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和人民法院审判。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将预防打击黑恶势力纳入综治工作(平安建设)考核体系,将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篇4】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汇报

  今年以来,为进一步推动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工作,我局根据中央、省、市、区有关要求,始终把常态化开展交通运输行业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整治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推进,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广泛宣传发动,强化行业整治,加大打击力度,全面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向纵深推进。现将有关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抓组织领导,促进部署有高度

  我局始终把扫黑除恶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一是成立了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交通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实施,由区交通局局党组书记、局长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局属相关站室负责人为成员,有力地组织和推动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开展。二是制定工作方案,层层传达部署。先后制定出台了《安源区交通运输局纵深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的实施方案》《安源区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区交通运输局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暨交通运输领域整治工作方案》《安源区交通运输系统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治乱象、净土壤”集中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等多个文件,明确了责任要求,细化了任务分工,强化了工作落实。三是多次组织召开了专题会议层层部署,及时传达中央和省市区,相关会议精神,确保重点行业领域内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工作落到实处。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以来,研究部署扫黑除恶斗争工作9次,召开扫黑除恶常态化暨行业领域整治调度会2次,切实推动扫黑除恶斗争走深走实。

  二、抓宣传氛围,促进摸排有深度。

      2021年3月,我局采取集中和常态宣传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了扫黑除恶“七进”宣传活动。一是“进农村、进社区、进超载超限检测站”。出动宣传车2台在区城主要街道和辖区农村公路宣传1天,印发宣传单等宣传材料15000份,出动执法人员15名,在帮创社区小区门口、超载超限检测站张贴发放。二是“进机关、进家庭”。局机关电梯间、楼梯间内醒目处悬挂了2幅标语,1块宣传栏,设立了举报电话,在超载超限检测站的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2021年4月1日,全体党员签订了承诺书,承诺党员个人和家属积极参与扫黑除恶行动。三是“进企业、进工地”。在建项目中环东路、丹井大道悬挂扫黑除恶宣传横幅。结合重点整治行动,组织人员把扫黑除恶宣传单和宣传海报,发放到个体货车车主手上。严格落实“7+x”清单的报送工作,各业务股室每月将摸排线索及时上报。今年以来,与交通运输行业监管对象、货运企业、项目建设工地等摸排询问55次,除行业乱象问题以外,暂未摸排到涉黑涉恶线索。

  三、抓行业治理,促进打击有力度

  (一)整治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对辖区19家主要货物源头单位落实部门监管,让“黄牛带车”的现象没有滋生蔓延的土壤。重点围绕运输车辆违法超限超载、闯卡等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治理,累计检测货运车辆58.2万辆,查处超载、撒落等违法违规车辆243辆,罚款58.3万元。加大科技治超工作力度,今年年底前将再建成4个不停车检测点。

  (二)整治行业执法乱象。开展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围绕宗旨不牢、作风不优、本领不强、担当不力、执法不廉五个方面,排查出的7个问题已整改到位。开展执法“亮旗亮剑”行动,强化执法警示教育,在全市率先高标准建成交通运输执法教育警示室并投入使用,获得市交通运输局高度肯定。

  (三)整治交通工程建设领域。严格招投标监管,开展公路工程建设领域违法违纪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对近三年来招标的公路建设项目进行再排查再整治。完善《安源区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质量管理办法》《安源区农村公路项目资金拨付、监督管理办法》,加强对工程项目专项资金使用、工程质量等方面的监管。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宣传再升温。在已有的宣传基础上,加大宣传力度,将宣传海报不仅贴进在社区和施工工棚,还要贴向农村招呼站和物流中心。

  (二)摸排再深入。继续加大摸排力度,持续发力,不间断摸排工作,做到“底数清”,对涉黑涉恶行为“零容忍”。

  (三)整治再加力。针对交通运输行业点多、面广、流动性强的特点,对行业中的乱象,不仅要常态化执法整治,还要在货运量大的特殊时段,与各相关部门通力协作,加强联动机制,实现资源共享,加大专项整治力度,铁腕遏制黑恶势力和交通乱象滋生空间。

  (四)监管再加强。加强干部队伍管理,发现渎职、保护伞等线索及时上报区纪委监察委,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打好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攻坚战,净化交通运输系统内外风气、营造风清气正的环境。

【篇5】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汇报

  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XXX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委和上级法院的决策部署,始终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紧抓严抓实,精心部署,周密安排,有力地打击了一批涉黑涉恶犯罪分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阶段性成效,也建立了一系列常态化机制,现将XX法院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成立了XX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统筹协调解决审判中的具体问题。由党组书记、院长担任组长,切实履行第一责任,分管刑事的副院长担任组长、刑事审判庭、法警队、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负责全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审判、安全保障及协调督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刑庭,由刑庭庭长担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扫黑除恶相关日常工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顺利开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是强化队伍建设,提升办案质效。选取多名政治素质高、审判业务精、作风过硬的员额法官组成审判团队负责扫黑除恶案件的申领工作,并加强对审判人员的教育培训力度,找准法律适用点,组织刑事审判人员认真学习“两部两高”《指导意见》,参加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业务培训,准确把握上级最新精神,严格执行“三项规程”,进一步增强证据意识、程序意识,提高业务能力。

  三是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审理涉黑恶案件。多次召开刑事、民商事三大专业法官会议,对涉恶类共同犯罪案件的案件性质、法律适用、证据收集等问题,民商事案件中摸排出的“套路贷”案件问题等进行专门研讨;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用足用好刑罚手段,将专项斗争与正在进行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相结合,围绕扫黑除恶重点打击领域和打击对象,确定打击重点,充分利用财产刑和资格刑,从严掌握取保候审和缓刑适用的条件;对涉恶类共同犯罪案件提前介入,通过重大疑难案件会商、重点案件通报等工作机制,加强与纪委监委和政法各单位的配合,形成打击合力,统一执法思想,力争依法、准确、有力的惩处黑恶势力犯罪和“保护伞”犯罪。

  三是发挥司法建议作用,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在涉黑涉恶案件审理过程中,进一步梳理案件事实,剖析黑恶犯罪背后的深层次原因,充分发挥司法建议作用,对行业管理薄弱问题及时提出司法建议。针对目前中央督导组转交、省扫黑办交办以及已经查处仍举报不断的线索,我院认真分析研判,找到当事人进行核对询问,了解实际情况,对不符合法律和事实的举报,耐心做好举报人的工作,对举报确有问题的,及时将情况报告至县扫黑办。

  四是健全工作会商机制,切实形成打击合力。XX法院始终坚持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对线索排查、问题处置、工作开展、程序推进等事项派专人进行管理,并将相关问题及时上报县委政法委、县扫黑办,积极争取党委的领导和支持。建立与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机制。加强与公、检、司的协作配合,统一执法思想,解决认识分歧,有效形成打击合力。建立涉黑涉恶线索排查机制,通过审理案件发现线索,并派专人对线索进行核查。加强台账建设工作,按照上级要求,对照专项斗争工作清单、任务清单、档案清单的要求,建立了XX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台账。

  五是强化舆论引导,建立宣传报告工作制度。在法院门户网站、微博、微信以及电子屏幕、宣传展板上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宣传,对重大涉黑恶案件进展情况以及扫黑除恶打击的对象、界限范围等进行宣传报道,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强大声势。充分发动群众,形成强大合力。通过发布举报公告,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等方式,鼓励群众踊跃举报涉黑恶案件线索,让更多的群众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来。精选典型案例,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相关群众参与旁听。

  二、存在的困难和不足

  我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阶段性成效,但实际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是思想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我院领导班子对上级有关文件内容的学习、精神领会抓得比较紧,对专项斗争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有充分的认识,但个别干警仍然对上级文件精神和要求的整体性把握不够,认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仅仅是刑庭一个部门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的事,工作上被动接受安排部署,积极性、主动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是法律适用存在困难。在审判实践中,黑恶势力实施惯常实施的犯罪行为就是寻衅滋事,黑恶势力寻衅滋事的目的往往是经济利益,但寻衅滋事罪却没有规定财产刑予以惩罚,可能致使刑事审判达不到惩戒的有力效果。

  三是疫情对审判工作造成一定的影响。受上半年疫情的影响,大量案件中止审理造成下半年案件积压,加上新收案件较多,造成结案难度加大。对羁押被告人的远程开庭审理受设备影响较大,画面、声音不稳定,庭审效果达不到被告人当庭受审的效果。

  四是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宣传力度还不够大,覆盖范围还不够广,宣传形式还不够丰富,舆论引导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确保责任担当到位。坚持党对法院扫黑除恶工作的绝对领导,审理好各类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对扫黑除恶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请示报告县委政法委。树立全院“一盘棋”的意识,纠正“扫黑除恶专项争仅是刑事审判工作”的错误认识,集全院之力,坚决做到扫准、扫实、扫出声威和效果。

  二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专项行动有序开展。法院院长、主管刑事审判工作的副院长作为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按照上级要求,切实履行领导职责,统筹安排、高效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将办案、宣传、后勤保障等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人,确保工作落实到位,真正做到打击到位。

  三是切实强化配套保障,确保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向内深挖潜力,向外争取支持,加大软硬件投入,保证在人财物力上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线倾斜。做好信息报送工作,按照要求、时限,向县扫黑办、上级法院报送有关信息。积极强化宣传舆论引导,提升群众知晓率、参与度和支持力。

  四是切实加强队伍建设,确保问题整改到位。队伍是巩固扫黑除恶成果的重要力量,要以此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契机,压实责任,以坚定的政治立场、过硬的法院队伍、有力的打击举措把专项斗争引向深入,用扫黑除恶实际战果回应群众期待,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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