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春秋美文网!

统计造假专项整治讲话【6篇】

随笔感言 时间:2024-02-04

【www.cqwcsy.com--随笔感言】

讲话,汉语词语,是指说话;发言;谈话,或者指演说和普及性的著作体裁。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统计造假专项整治讲话【6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篇1】统计造假专项整治讲话

  银保监会下发了《关于深入学习贯彻执行〈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统计监督职能进一步深化,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的统计体系也进一步完善。我公司高度重视统计基础管理,多措并举,确保数据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严防统计造假、弄虚造假。现将相关工作汇报如下:

  一、建立健全组织架构和规章制度

  一是健全组织架构。按照监管要求,明确省分公司负责人为保险统计负责人、财务管理中心为统计联系部门、财务管理中心负责人为统计联系人。公司统计信息报送实行“统一管理、分级报送、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明确了财务管理中心为统计工作主管部门,在财务管理中心内部设立专人专岗负责保险统计工作,其他职能部门负责对口统计数据报送,信息技术部为统计信息支持部门。

  二是严格制度执行。公司统计工作紧紧围绕《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统计管理办法》和《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统计信息报送管理办法》展开。《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统计管理办法》涵盖了统计机构、统计人员、统计管理、统计信息采集和报送、统计信息的使用与公布、统计监督与检查、违法违规责任等内容。《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统计信息报送管理办法》对统计信息报送机构、统计信息报送人员、统计信息报送要求和统计信息报送监控等方面进行了规范。通过建章立制,建立健全公司统计信息报送工作机制,严防统计造假、弄虚造假。

  二、加强统计数据系统化建设

  一是系统报送类数据。为实现“统计应用系统严密,数据库管理安全”的管理目标,我省统一使用“中国人寿统计信息系统”,该系统由总公司负责开发与维护,包括快报,月报、标保、结构调整表及退保报表等常规报表。统计信息系统中所有统计指标的统计口径和统计办法均根据中国保监会和总公司规定执行,保证统计数据对外报送口径及取数逻辑的一致。统计信息系统与财务系统、业务系统对接,统计数据自动生成,不存在人为修改。同时,统计人员认真审核统计信息系统数据,保证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二是手工报送类数据。对于其他非系统自动生成报表,均由统计人员依据统计信息系统、财务SAP等公司内部数据系统中的基础数据加工整理而来,确保统计数据来源真实可靠。

  三、开展系统化专业培训

  统计数据质量与统计人员专业及综合素质密切相关,近几年,公司统计培训向多层次、多元化发展,培训内容不再局限于统计专业本身,而是涉及到公司业务发展的方方面面。

  一是总公司统计培训班。全国系统统计人员培训班每年举办一次,其间会安排各业务渠道专业人员就渠道业务知识进行授课,同时对统计指标的统计口径、统计逻辑,数据信息录入规范等进行专项培训,通过专业授课,提高统计人员对非财会类统计数据合理性的辨别水平。

  二是财会类综合培训。财会条线组织的各类财会培训涉及统计、会计、资金、收付费、资产等各方面专业知识及技能,统计人员在巩固统计专业知识的基础上,更加注意深入学习其他财会专业知识学习。通过全方位立体式培训,提高自身专业技能及综合素质,提升对财会类统计数据真实性及合理性精确定位的能力。

  四、强化统计数据质量检查

  完善的管理制度需要严格的执行,更需要监督、检查及纠错,只有两手抓两手都硬,才能保障统计工作顺利开展。统计质量检查主要采取定期检查与自我排查相结合的方式。

  定期检查以“月度财务业务核查表”和“月度重要指标异动表”为抓手,通过业务(财务)数据和统计数据校验核对,及时发现错误,分析原因,解决问题,以保证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不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自我排查围绕监管部门及公司内部组织的各项排查工作展开。20xx年主要组织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风险大排查和“统计数据真实性的自查工作”风险大排查,检查了20xx年1月至20xx年3月期间股份及留存业务统计数据,涵盖了业务、个险、大病、健康险、再保、人事、在售产品等多个条线的统计数据。重点排查了报送统计信息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是否存在数据造假行为,是否按照公司的规章制度履行统计信息审核报送流程、配备统计人员、建立条线统计队伍。通过自查,公司上报的.统计数据真实、准确,不存在虚报、瞒报、拒报、伪造等现象,每期次统计信息报表均在要求上报的时限之内提交,所有统计数据均经过总公司统计信息系统报表校验通过后,在统计信息系统内进行上报。

  《通知》对统计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司将组织统计人员学深悟透,不断提升防范统计造假的意识;贯彻落实各项条款,细化职责,规范统计工作;加强统计基础建设,创新统计工作,增强防范统计造假的能力。公司将以《通知》为镜鉴,履职尽责,确保数据客观真实,推进依法合规经营。

【篇2】统计造假专项整治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会议,主要目的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统计数据真实性的重视,充分认识统计造假的政治危害性,切实增强做好统计造假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刚才我们共同学习的5份文件,对统计工作及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工作作出了明确阐释、提出了系统要求,大家要持续深入学习,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下面,就持续深化统计造假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我讲四点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深化统计造假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重要性

  统计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综合性基础工作,统计数据是国家宏观调控和科学决策管理的重要依据。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统计工作,就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等作出了一系列指示批示、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党的十九大以来,党中央又着眼于加强党和国家制度建设作出完善统计体制改革的重大部署,先后就专门对做好统计工作、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出台了一系列意见、规定、办法。2021年8月3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强调:“要强化统计监督职能,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加快构建系统完整、协同高效、约束有力的统计监督体系”。省委xxx书记也高度重视数据统计工作,到x省履职不久,就专门协调邀请国家统计领域专家为全省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进行专题授课,并对做好新形势下统计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统计工作的严谨性、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关乎政策决策的科学性、关乎党和政府公信力、关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具体到我们纪检监察机关,每月、每季度都要对信访举报、案件查办等各类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如果数据不真实,就很难准确分析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短板,很难对全州政治生态情况进行科学评估和精准监督,更难以为党的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因此,我们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深化统计造假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把统计工作的严谨性和数据真实性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二、加强机制建设,形成高效的统计监督执纪问责体系

  要深化统计造假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必须加强机制建设,形成高效的统计监督执纪问责体系。具体来说,一是要完善统计数据监管机制,建立健全统计数据真实性评估机制,加强对统计数据的监督、审核和评估,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可靠;二是要建立健全统计造假信息收集、核实、处理和公开的机制,建立举报投诉渠道,加强信息收集和核实工作,及时查处统计造假行为,对违规违纪人员进行严肃问责;三是要加强统计监督执纪问责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统计造假查处和问责的工作机制,加强对统计造假行为的惩戒力度,对违规违纪行为严肃处理,形成震慑效应。

  三、强化责任担当,推动统计造假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深入开展

  要深化统计造假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必须强化责任担当,推动工作深入开展。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形成责任落实的闭环机制。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加强对统计数据的监督、审核和评估,及时发现和查处统计造假行为。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纪律观念,增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四、加强学习培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能力和水平

  要深化统计造假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必须加强学习培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能力和水平。要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培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有关统计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执纪能力和水平。要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法律培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同时,要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指导和帮扶,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效能和执行力。

【篇3】统计造假专项整治讲话

  10月18日下午,阳泉市统计局召开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工作汇报会,会议传达了中央、省、市纪委监委侵害群众利益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精神,听取了各县(区)统计局、市局各科室(单位)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对下一阶段工作进行了部署。市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魏海文出席会议并讲话。

  魏海文局长强调,此次会议是对专项整治工作的再动员、再部署、再推进。统计造假专项整治作为侵害群众利益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主题教育的具体行动和成效体现,各单位一定要以钉钉子的精神完成好此项工作。

  魏海文局长详细分析了我市专项整治工作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思想认识再提高,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专项整治工作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来抓;二是整治工作再推进,对工作进行全面“回头看”,聚焦存在的问题,有序开展好专项整治工作;三是整治措施再加强,要严格按照工作方案,按项目实行倒排机制,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

  市局领导,各县(区)局长、分管法规局领导、法规人员,市局各科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篇4】统计造假专项整治讲话

  今年以来,望谟县统计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州统计局的关心支持下,紧紧围绕中心工作,着力抓好“统计执法”这个关键,有效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加强统计造假源头防范。

  一是加大统计法治宣传力度。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意见》《办法》《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努力推动统计法学习进部门、进党校、进企业、进单位、进社区,推动学习常态化、制度化、全覆盖。2021年以来,向乡镇(街道)、部门发放《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文件选编》《领导干部统计知识问答》等学习材料共70余份,在县委党校授课3次,培训学习240余人次,共组织局干部职工学习9期170余人次。

  二是加大统计执法力度。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双随机、一公开”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及计划,对在库企业统计数据进行抽查检查,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夯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2021年以来,积极配合省、州统计局组织的执法检查3次,“双随机、一公开”共抽查14家企业。

  三是加强执法检查效果。积极开展“以数谋私、数字腐败”“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排查、整治统计数据造假,对发现数据异常的单位进行查询、核实,对数据增幅异常而无报表说明的,实行严格的质量控制,必要时进行核查,坚决杜绝代报、瞒报以及联网直报的违法违规和不规范报送行为。

【篇5】统计造假专项整治讲话

  为贯彻落实省、州主要领导关于统计工作的批示指示,我局高度重视,结合“统计数据质量巩固提升年”活动的总体部署,迅速在全县开展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专项整治活动,自上而下开展全面自查自纠,现将收集主要情况总结如下:

  一、认真学习,看齐立标警醒思想

  按照全州统计调查会议精神,我局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分层次深入学习、深刻领会了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精神和李凡局长在全州统计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充分认识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对党和政府科学决策的极端危害性,把思想统一到省、州领导重要批示精神上来,统一到州统计局安排部署上来,看齐立标,拔高认识,形成共识,站在“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是统计系统最大腐败”的高度,进一步强化向州统计局党组的看齐意识,坚持把严守统计法律法规和方法制度作为统计工作的基本底线,警醒思想,筑牢防线,全面领会精神实质,明确整治任务,掌握核心要求,确保整治工作扎实推进。

  二、及时汇报,自上而下迅速部署

  按照省、州统计局要求,迅速在全县范围自上而下部署开展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整治工作。第一时间安排部署,认真组织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切实有效地防范统计造假和弄虚作假行为。第一时间组织推动。强化组织领导,迅速成立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李志刚为组长,副局长甘建明、付琦为副组长,其他干部职工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专项整治活动工作任务的落实。对标查找问题。坚决依法依规统计创新,在确保不践踏‘四条红线’的前提下,在全县各企业、行业单位迅速部署开展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整治工作。

  三、细化措施,认真开展排查整改

  我局以系列批示精神为标尺,以统计法律法规为底线,全面开展排查整改。结合“统计数据质量巩固提升年”活动,背靠背、分专业梳理存在问题,以上级统一制定的《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承诺书》、《统计执法检查自查核查表》为载体,对gdp、农业、工业、三产、商贸、投资、城乡收入、劳资、物价等主要专业指标进行了全面排查,排查发现我县不存在“数字脱贫”、虚报浮夸、人为造假和弄虚作假等问题。

  四、综合施策,立足长远标本兼治

  我局严格按照统计法律法规和方法制度,坚持把依法管统治统作为防范各种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的治本之策,多管齐下综合治理。

  (一)加强统计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充分利用网络媒体、大型普查调查、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和《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关键节点,强化对领导干部、统计队伍、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多个层次的《统计法》、《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和统计执法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促进领导干部知法、统计执法队伍懂法、调查对象守法和社会公众敬法,努力营造良好的统计工作法治环境。

  (二)加大统计执法检查查处力度。按照抽查制度,进一步加大惩戒力度,对查实的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案件,严格按照《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党纪政纪和法律责任。

  (三)深化推进体制改革,提高数据质量真实性。从制度上防范统计造假和弄虚作假,严把数据源头关,强化统计工作业务督导和检查核查,确保填报单位不报假数;

  严把数据审核关,进一步制定细化的统计行业内部管理制度,确保主管部门不出假数。

【篇6】统计造假专项整治讲话

  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是统计领域最大的腐败。2019年7月,中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印发开展专项整治的通知,明确要求聚焦统计造假问题进行集中治理。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统一组织领导下,国家统计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会同审计署积极推进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工作,从“找、查、督、处、防”五个方面狠下功夫,努力推动形成“不敢、不能、不想”造假的统计工作氛围,以专项整治的新成效推动统计数据质量的新提升,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坚强统计保障。

  一、深刻认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重大意义

  统计数据是国家宏观调控和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是各级政府实行行政管理的重要基础,是人民群众参与经济社会活动的重要参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不仅严重践踏统计法,动摇依据统计数据进行宏观调控和决策的基础,而且严重背离党的实事求是思想路线,败坏党的求真务实工作作风,是对党的政治纪律和规矩、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的严重违背,严重透支党和政府的公信力。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指示,要从上到下、自始至终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强化监督问责,严肃追究责任人责任。中央连续印发《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对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作出全面部署。

  开展统计造假专项整治是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重要举措。通过聚焦统计造假问题进行集中治理,有利于进一步规范统计行为和方法,不断强化统计数据质量内控管理和外部监督,纠正和查处统计造假行为,严肃问责统计造假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切实推动解决统计数据失真失实问题,有力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决策部署得到全面贯彻执行,有力推动统计法律法规得到全面遵守执行,有力维护人民群众利益,有效遏制统计造假现象,促进统计数据质量得到明显提升。

  二、从五个方面狠下功夫,深入推动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努力营造“不敢假”的统计氛围

  中央《关于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专项整治的通知》《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实施方案》印发后,国家统计局着力发挥牵头单位作用,制定工作方案,明确问题清单,细化任务安排,压实各方责任,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落地落实。

  (一)在“找”上下功夫,畅通举报渠道依靠群众发现问题线索

  依靠群众举报是统计部门发现统计造假问题线索的重要途径和来源。专项整治开展以来,各级统计机构在门户网站、统计报刊、官方微信微博上公布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对举报线索进行认真登记、核实和处理。2019年6月1日至11月20日,国家统计局共受理举报线索176个,其中属于统计违法举报受理范畴的141件。对这些举报线索,国家统计局直接执法检查12件、统计督察期间核查24件、转中央纪委国家监委1件、转省级统计机构办理74件,其余线索将于近期梳理后集中办理。

  (二)在“查”上下功夫,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从统计源头纠治问题

  “双随机”执法检查是从企业端发现和排查统计数据不实问题线索的重要途径。专项整治期间,统计系统“双随机”执法检查从上到下全面铺开,大力营造统计打假声势。10月上旬,国家统计局组建9个检查组,分赴9个省、自治区开展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双随机”执法检查,对36个县(区)1000余家企业是否真实准确提供统计资料、是否受到行政干预进行重点检查。对于检查中发现的一些地方仍然存在不同形式非法干预企业独立报送统计数据,一些企业违法提供不真实统计数据等上百条统计违法线索,将交由地方依照统计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或处理。与此同时,20余个省份也组织开展了本地区统计“双随机”执法检查,截至11月20日,共检查企业10514家。同时,组织对相关专业统计数据质量管理和数据审核评估情况的监督检查,8月到10月期间,对4200余家规上工业企业和5765家规上服务业企业相关统计指标数据进行核实,并组织开展了“四下”抽样调查项目执行情况评估工作,对抽样调查主要指标数据与四经普数据进行对比研究。

  (三)在“督”上下功夫,借力统计督察声势全方位深入挖掘问题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授权,国家统计局于10月下旬至11月上旬,对9个省(自治区)、2个国务院有关部门开展了统计督察,对上述地区、部门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的决策部署和要求、统计法律法规、国家统计政令等情况进行全面督察。期间,国家统计局把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统计数据真实性情况、建立统计数据质量控制体系等统计造假专项整治问题作为统计督察的重点内容。国家统计局对7个省统计造假专项整治任务落实情况进行实地检查,推动各地把专项整治做实做细做到位。通过统计督察和专项整治落实情况检查,有力促进了各地区各部门健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问责制,严格遵守统计法律法规和执行国家统计政令。

  (四)在“处”上下功夫,加大案件查办力度真刀真枪解决问题

  近年来,国家统计局一直坚持直接查处各地重大统计违纪违法案件,积极推动有关地区、部门对统计造假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肃问责。6月以来,国家统计局直接立案查处8省(区)19起经济普查违法案件和国家调查队系统有关案件,严格按照《意见》《办法》要求和统计法律法规及党纪政务处分有关规定提出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并转交有关省委、省政府;组织对国家调查队系统有关调查工作情况进行直接检查核实,并向有关调查总队移送有关案件。6月以来,国家统计局检查企业1164家,地方各级统计机构共检查企业10514家,对755名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员给予了党纪政务处分处理。同时,加大对严重失信企业公示和联合惩戒力度,6月以来,国家统计局对44家统计严重失信企业进行联合惩戒公示,真刀真枪解决造假问题。

  (五)在“防”上下功夫,强化法治宣传和通报曝光发挥教育警示作用

  知法懂法才能更好地遵法守法。通过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推动统计工作各方参与者进一步提升统计法治意识和法治理念,是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关键一步。国家统计局组织开展2019年统计普法宣传骨干和执法骨干两期培训,积极带动各地区统计法治培训再上水平。截至11月15日,各地统计机构培训统计人员超过7万人次。同时,积极开展统计法治动漫微视频作品征集,以新形式、新元素使统计法治宣传更加贴近群众、贴近社会。通报曝光力度持续加大。6月以来,国家统计局在官方网站曝光台通报曝光了四川省德阳市下辖广汉市经济普查违法案件;山西省朔州市应县重大统计违纪违法案件;河北省沧州市献县和唐山市迁西县、滦县统计违法案件;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龙华区和三亚市吉阳区统计违法案件等4省8起案件。特别是将“曝光台”栏目与国家统计局企业联网直报平台进行链接,以案说法,使近百万家企业统计人员能够及时了解案件情况,警钟长鸣,引以为戒。各地也加大统计违法案件的通报曝光力度,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于7月在全区统计系统内通报了4起典型统计违法案件查处情况,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于8月在全区范围内对百色市田东县、那坡县统计违纪违法情况进行了通报。

  三、进一步深化统计体制改革,以制度机制巩固专项整治成效,推动形成“不能假、不想假”的统计生态

  强化监督、完善政策、健全制度,从源头上杜绝统计造假的可能,是这次专项整治的重要环节,也是巩固深化专项整治成果的重要举措。国家统计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重大决策部署,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加快完善统计体制机制,加强统计造假源头防控,切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政府统计公信力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统计获得感不断增强。

  一是以开展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改革为重点,进一步健全国民经济核算体系。7月下旬,开展了上半年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试算,根据试算的情况,对《季度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方法》及《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实施方案》进行了改进完善;11月中旬,召开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改革动员部署会议,动员安排实施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改革任务。2020年初将正式实施统一核算改革,统一核算各地区2019年地区生产总值。

  二是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抓手,切实落实统计监督监测评价体系。加快构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统计体系,认真配合发展改革委做好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相关工作,建立企业创新调查制度。科学监测国家重大战略实施,科学监测宏观经济运行态势,积极推进统计微观数据开发应用,积极与地方政府就重大统计改革开展战略合作。

  三是以重大国情国力普查为契机,推动改进统计调查体系。扎实完成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认真开展四经普事后质量抽查,经国务院批准,于11月20日向社会发布《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认真做好人口普查和脱贫攻坚普查方案设计和试点工作,修订并发布《生产性服务业统计分类(2019)》等统计分类标准,修订“三新”统计监测制度,进一步规范统计调查项目及其制度制定审批工作流程。

  四是以法律制度建设为引领,不断强化统计数据质量内控管理和外部监督。6月以来,国家统计局起草《统计法(修正案草案)》(送审稿)并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完成对《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统计执法证管理办法》2部部门规章的修改,印发了《关于省级统计机构统计信息发布工作的规定(试行)》等规范性文件,以法制建设巩固整治成效。同时,严格按照工作流程开展统计数据审核评估,在人口抽样调查的摸底、登记阶段,分别开展质量控制和验收;完善贸易统计主要统计指标数据质量审核评估办法,定期开展统计调查单位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检查;开展年定报制度修订工作,严格数据质量管理要求。各地也不断完善全过程质量管理和全员责任体系。部分国家调查总队,通过制定专业数据质量控制办法、完善统计数据生产业务流程、制定统计数据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完善全过程质量管理和全员责任体系、签订统计调查数据质量承诺书等方式加强统计调查质量管理。

本文来源:https://www.cqwcsy.com/shenghuosuibi/315337/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