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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法律服务所总结

范文大全 时间:2021-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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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2015年法律服务工作总结》

2015年法律服务工作总结

2015年法律服务工作总结

一是实现了我区村(居)法律服务全覆盖。在区司法局的领导下,圆满完成“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辖区内律师和经与市司法局协调,为我区派遣的18名律师已分别和村(居)委员会签订了法律顾问协议,颁发了法律顾问聘书,制做了法律顾问公示牌,并制定了相关制度。全区,五办一乡35个社区24个村,全部与律师签订了法律顾问协议。

二是法律援助工作再上新台阶。申请法律援助案件121件,其中刑事案件2件,民事案件119件,符合法律援助范畴的91件,审批的93件,提供法律咨询334件。

三是全面推进司法公开工作,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在公证、律师、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等业务股室全部实行公开操作,各股室的业务范围、工作制度、办事流程、收费标准已挂网上墙。6月份,我局全体人员在火车站开展了“以阳光行政、服务百姓”为主题的执法公开宣传活动。现场发放法律援助服务指南600余份,公民用法手册400余份,三位一体调解明白页500余份以及与公民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一些法律法规节选。门户网站登记文章及图片70篇,访问量17335次。信访网接受案件1件。

四是全面整顿法律服务市场,提升法律服务层次。对雪松律师事务所、各法律服务所、司法所的全体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全年开展了两次法律服务市场专项整顿活动,查处了3起投诉案件。

五是深入拓展公证工作。全年共办理公证事项62件(民事62件, 经济0件),公证收费46750万元,义务解答法律咨询500余人次,无出现假证错证的现象,为我区市场经济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2011年门源县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总结

2011年度门源县各司法所、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中心、的法律服务工作在县司法局的正确领导下,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宗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守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认真履行职责,开展法律服务工作,现将2011年度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学习,提高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人员在司法局的领导下,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结合“法律服务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为主题实践活动,把学习贯彻活动和本职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提高了法律服务队伍人员的执业理念,服务意识,忠于法律,依法执业,服务为民,诚实守信,确保基层法律工作健康有序的发展。

二、积极办理刑事民事案件,解答法律咨询,服务当地经济建设,维护社会稳定。

1、律师事务所积极参与政府信访接待工作,发挥律师职能作用,为信访群众答疑解难,为政府化解信访矛盾纠纷,今年共参与律师信访接待7起。其中,拆迁安置4起,妇女权益保障2起,农民工权益保障1起。

2、 中心法律服务所法律服务工作发挥作用正常,体现

所所相连作用,方便群众、增强工作透明、此项工作逐步赶上正规。截至2011年10月:代理社会案件:16件、办理援助案件70件,各所代书74份、其中援助:66份。典型案例3篇(浩门、泉口、西滩)。律师事务所共办理社会案件40件、其中民事案件36件、刑事3件、行政1件、挽回当事人经济损失57万余元、法律顾问4家,(企业一家、事业一家、政府两家、)代书168份。截止9月底律师事务所、上半年已超额完成任务。简报共计13 期,已在报刊发表4篇。典型案例3篇。

3、法律服务走向基层、农村,向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延伸,律师积极参与人民调解结对子,共参与乡村、社区结对子4起;参与矛盾纠纷9起。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构建和谐社会主题实践活动中,上街开展与老百姓息息相关的民法、婚姻法、土地承包法等法律宣传活动,在宣传活动中为群众答疑解惑,组织律师开展法律援助进村,进社区等法律服务公益活动,树立了基层法律工作者职业好形象,获得了良好的社会评价。截止目前,共进行法制宣传156次。

三、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内部机制。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立足为广大农牧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结合相关法律的学习,根据《基层法律服务职业道德规范》和《执业纪律规范》的相关规定,切实加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诚信建设,加大监督规范基层法律工作者

代理行为的力度,为每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建立了诚信档案,并将诚信档案作为对年终考核的一项标准。{基层法律服务所总结}.

门源县司法局 2011年10月19日

甪直镇公共法律服务2015年度工作总结

及2016年工作计划{基层法律服务所总结}.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区委、区政府将公共法律服务建设纳入了2015年十大实事工程之一,甪直司法所在镇党委政府及区司法局的正确领导下,结合甪直镇实际,积极探索,勇于实践,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工程建设向纵深发展,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积极谋划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镇党委、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特成立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积极谋划、开展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事项。

年初召开了多次座谈会,广泛听取意见。年中召开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工程建设的动员会和推进会,制定出台了《甪直镇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甪直镇法律顾问聘任工作意见》、《甪直镇公共法律服务补贴办法》等文件,同时政府通过购买服务方式,聘请江苏省久顺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6名,组建了镇一级法律顾问团。下辖各村(社区)依托甪直法律服务所、车坊法律服务所,同时在市场上以购买服务方式为补充(聘请江苏剑桥人律师事务所、江苏简恒律师事务所、江苏姑苏律师事务所、江苏大名大律师事务所),组建了村(社区)法律顾问团队,每村至少配备1名服务律师。

二、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初步建成,服务工作逐步向纵深发展 组建了公共法律服务便民法律服务团(18名)、村(社区)联络员队伍(18名)、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32名),还增设了专门的法律咨询室,在服务窗口设置人民调解、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标识。镇

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村(社区)司法行政工作站还建立了公开公示、接访接待、首问负责、群众评价、督查督办等制度。

在服务中,法律工作者团队积极开展送法下乡、法律服务进基层等活动,镇一级法律顾问全天候进驻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并将专业特长、联系方式等进行公示。今年镇法律顾问常驻法律咨询室律师值班66天,接待法律咨询105起,参与法制宣传12场,开展法律讲座12次(参与人数达1000以上),参与纠纷调解17起,调处17起,接受公证咨询8起,鉴定咨询7起,代写法律文书2件,参与政府性事务达13次。

村一级法律顾问定期在司法行政工作站(便民法律服务站)值班,每月开展1次法制授课,值班与授课计划在村务公告栏上提前公布,努力为广大群众和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每村每月至少安排一名律师在村里进行1天值班,有不少村还加大了服务力度,如甫里、淞南、澄北、淞浦、甫田、甫南等村都配备了2名律师,每月律师值班至少2天,个别村甚至要求律师值班达4天以上。村一级法律顾问全年值班时间累计达57天次444小时,针对性进村服务更是达39次。在法律咨询室接受法律咨询34起,参与就纠纷调解达10起,开展法制讲座达41场(参与人数1100多),接受援助咨询7起,鉴定咨询5起,代写法律文书4件。

通过全体人员不懈努力,我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正逐步迈上规范化发展的轨道,服务工作也逐步向纵深推开。

三、以便民法律服务团、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为依托,主动出击 依托便民法律服务团、村(社区)联络员队以及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定期走访辖区内的村民、城镇居民、新甪直人,搜集各类人员的

法律服务需求信息。今年还特地深入我镇机关各部门,搜集机关部门的法律服务需求,以便各部门更好的依法行政。这样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动静结合、有的放矢地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有力回应了群众对法律服务的渴求。

便民法律服务团以及法律服务志愿者还利用群众在节假日有时间的机会,积极深入,在端午节举办“家在甪直 共创法治”文艺演出,在安全生产月组织环保办、安全办等部门一道深入企业宣传《安全生产法》等。于此同时,还重点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深入甪直中学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宣传讲座,鼓励同学们自觉抵制不良行为,远离犯罪。

通过镇里的支持与协调,吴中法院走进甫田村,开展了巡回审判活动,使广大村民在家门口体验法庭审理的全过程,彰显了法律的严肃与公正。

村(社区)法律服务团队不仅积极开展法制教育讲座,还创新服务方式,如甫里社区的朱律师利用亲身经办过的案件,生动形象的讲解了民间借贷、婚姻方面的法律问题,对“借条”、“担保”、“担保人”等常见注意事项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解析;澄北村的曾律师结合当地务农人员较多的实际,举办了租赁合同及土地承包法律讲座,在签订租赁合同、经营权流转、法律纠纷等方面做了详细的讲解。淞南村一改以往教书式的方式,邀请苏州市评弹团开展了一场法治评弹,演出节目包括《一张存款单》、《痛改前非》、《亲情》等。

四、存在的不足

一是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虽然搭建完成,但实体化运作尚有不足之处。二是在服务广度、深度、力度上尚有很大提高空间。三是联动机

制不够健全,特别是与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联系不够密切,可供借鉴与分享的资源存在局限性,处于单兵作战境地。

五、今后的努力方向及2016年工作计划

在今后的岁月里,甪直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将继续以“体民情、汇民情、解民忧”为工作目标,秉承“倾听民意、惠及民生、方便群众、依法维权”的宗旨,努力建设一流环境、打造一流队伍、提供一流的公共法律服务。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在薄弱环节要下大力气,在服务的深度、广度上要攻坚克难,使服务质量更上一层楼。二是要积极向区一级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靠拢,形成强有力的合力。三是甪直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始终以一片真诚之心为百姓提供持续稳定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营建全镇人民守法用法依法维权的法治氛围,为法治吴中做出贡献。

2015年11月

乡镇法律服务所工作总结

**镇今年上半年以来,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上级的综合治理工作会议安排部署,解放思想,干事创业,加快发展,认真落实维护稳定责任制,矛盾纠纷排查机制,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维护我镇稳定,着力打造“平安泊头”。回顾全年来的工作,特总结如下。

一、基层组织建设方面

1、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工作人员共xxxx,其中大专xxxx,并专人专职。司法所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制订了《司法所的职责及规章制度》;2、司法调解中心成员1xxxx,其中大专1xxxx。今年上半年以来,调解纠纷xxxx,调处率达10xxxx。处结率成功率达9xxxx,减少了矛盾纠纷和集体上、越级上等事件发生。

3、安置帮教工作。2012年和2012年刑满释放人员xxxx,我们对他们进行摸底排查,规档案。

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1、我所制订了《**镇二六年普法工作计划》,并以党委件发至各村、各单位,对全镇全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起到了指导作用,并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印发普法宣传资料30xxxx份,充分利用在校学生带回庭,带给邻居的形式,发至各户,教育面达8xxxx,制作普法宣传版面15xxxx块;利用通俗、顺口的语言向群众宣传各种法律。

2、“民主法治示村”创建活动。据县民政局、县司法局联合下发的棣司发[2012]1号件精神,制定了泊发[2012]22号件“关于**镇开展‘民主法治示村’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和泊发[2012]21号件“关于成立**镇‘民主法治示村’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本着九个标准,对全镇5xxxx村一一核查,凡基本符合标准的,向领导汇报后,民政所、司法所联合一一自查,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觉得符合标准的,写成汇报材料,上报司法局。

三、“148”法律服务建设

1、“6427148”法律服务专线工作在不断完善办公设施和提高值班人员素质的基础上,开展了各项业务工作。一年来,共接到咨询电话5xxxx,当场解答5xxxx。“6427148”受到了群众的,大大避免和减少了集体上和越级上事件的发生。

2、基层调委会工作。我镇共有52各行政村,村村建立了调委会组织,并办理了调解员证,并达到“四落实”,坚持纠纷排查制度,对派查出来的矛盾和题建立了台帐,并限期在一个月内解决。上半年共调处民间纠纷3xxxx,调处率达10xxxx,处结率达9xxxx以上。

3、发挥公正工作在经济建设忠的“服务、沟通、公正、监督”的作用。我所上半年共办理公证业务xxxx。

在上半年的工作中,还存在着许多的不足,我们将严格按上级要求干好一切工作,不断树立好自己的形象。

基层法律服务所主任职责

1、负责管理本所行政事务和组织开展业务工作。

2、组织全所人员学习政治、业务知识,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基层法律服务所总结}.

3、负责向住所地的司法行政机关汇报工作。

4、组织制定本所发展规划及业务工作计划,建立健全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并督促检查落实。

5、组织对本所承办的重大疑难案件(纠纷)情况的讨论,集思广益,发挥集体智慧和力量,尽职尽责办好案件。

6、负责财务管理,严格遵守财务制度,杜绝违法违纪事件的发生。

法律服务工作者职责

一、严格遵守《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做合格的法律服务工作者,坚持党的领导,认真执行党的方针、政策;

二、不断加强思想政治学习,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努力钻研业务知识,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

三、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依法办案,杜绝办错案、办假案、办人情案,维护法律尊严和当事人合法权益;

四、努力开拓服务领域,提高服务质量,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热情服务,不断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五、加强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坚持依法办案; 六、认真做好法律宣传、咨询工作,不断提高全民知法、守法意识; 七、

努力完成主任安排、部署的工作任务。

法律服务所所务会议制度

一、由主任定期召开所务会议,专人记录,学习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民主讨论决定本所重大事务;

二、制定本所的管理规章制度;

三、审议本所的年度预、决算报表和重大财务开支项目;

四、研究决定本所法律服务工作者和辅助人员的奖励和处分;

五、其他需要决定的重要事项。 法律服务所政治学习制度 1、基层法律服务所应加强政治、业务学习,努力提高本所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2、学习的方式实行个人自学和集中相结合,坚持个人自学为主,集中学习为辅。应合理计划,采取多种形式,提高学习效果。 3、政治学习每月不得少于 2 次,业务学习不少于 1 次,每次不少于 2 小时。 4、集体学习记录、有个人学习笔记。因故不能按时参加学习须向所主任履行请假手续。

基层法律服务所业务范围

1、应聘担任法律顾问;

2、代理参加民事、经济、行政诉讼;

3、代理非诉讼法律事务;

4、主持调解纠纷;

5、解答法律咨询;

6、代写法律文书;

7、协助公证处办理公证;

8、办理见证:应当事人申请,对一些内容单一、权责明确、标的额小、履行期短的协议或合同给予审查和证明;

9、协助基层司法所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其他有关业务工作。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纪律

1、不准私自接案、收费。

2、不准在代理活动中收受对方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与其恶意串通,损害另一方当事人合法利益。

3、不准违反当事人订立的委托合同,拒绝或疏怠履行法律服务义务。

4、不准违反规定会见法官、检察官、仲裁员。

5、不准向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请客送礼或行贿,或指使诱导当事人行贿。

6、不准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协助当事人伪造、隐匿、毁灭证据。

7、不准做有损当事人和顾问单位合法权益的事情。

8、不准泄露执业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当事人的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

基层法律服务所办案程序规则

1、根据当事人陈述的情况,由承办人或负责接待的工作人员作

好询问笔录,并告知当事人必须如实陈述案情,审查是否符合主体资格,是否属于基层法律服务所的业务范围,由主任负责决定是否接受委托,对重大疑难案件由所集体讨论或报司法局讨论。 2、对决定接受委托的,由委托人按规定交纳代理费及必要的办案经费,由基层法律服务所统一办理委托手续,签订委托合同,收取代理费,出具发票,并由主任指定专人负责承办案件。 3、承办法律事务的人员根据委托人提供的事实及证据,决定是否需要进一步的调查核实。

4、承办人员按照委托合同内容要尽职尽责,准备好有关材料。 5、按时参加调解、仲裁及出庭参加诉讼代理等工作,结案后十天内将全部材料按顺序整理归档。

疑难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和重大案件报告制度

1、基层法律服务所在当事人申请委托代理案件时,发现是重大疑难、涉及国家安全或有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应及时向基层人民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报告,经基层人民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研究批准后,方可收案。

2、基层法律服务所在诉讼代理中,发现已接收的案件中可能涉及国家安全或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应及时向基层人民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报告、请示,基层人民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研究决定后作出指示。

3、在案件办结后,基层法律服务所应及时将书面小结移交基层

人民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并做相应汇报。{基层法律服务所总结}.

4、凡没有及时履行报告制度,造成重大错误和恶劣影响的基层法律服务所及法律工作者,按照《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的规定给予相应的处分。

基层法律服务所办案质量监督卡制度

1、法律工作者办案实行“法律服务办案质量监督卡”制度,该卡在当事人办理委托合同时,一并发给当事人,在案件办结时,由当事人根据办案情况,据实填写返回本所。

2、法律服务办案质量监督卡在案件办结后,由承办人员装入卷宗内备查。

3、法律服务所定期对法律工作者的办案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4、每年进行办案质量评选工作,对办案质量好的人员提请主管部门给予表彰。

基层法律服务所计划、总结、统计上报制度 1、按业务管理部门规定的时间做好月报、季报、半年报和年度报的表报工作。

2、做好业务工作的信息反馈、简报材料和年度计划、总结的上报工作。

3、根据业务工作情况,分别做好调解纠纷、法律顾问、案件代理、业务收费等各项业务工作的登记、统计上报工作。

镇赉县司法局2014年上半年基层

法律服务工作开展情况总结

2014年上半年度镇赉县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在县司法局的正确领导下,以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宗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守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认真履行职责,开展法律服务工作,现将2014年上半年度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总结如下:

一、按照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提出的“积极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部署,我县已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纳入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并组织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参与全省法律服务系统服务“五大发展”及助推民营经济发展“五大工程”活动。继续扩大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乡镇政府和社会企事业单位、民营经济组织法律顾问的覆盖面,截止目前,共担当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共14家。

二、为扎实做好服务民生工作,我局组织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社区、村屯、学校、机关、企业、单位进行法律宣传。将法律服务向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中延伸,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参与人民调解结对子,共参与乡村、社区结对子11对;参与矛盾纠纷39起。截止目前,共发放便民服务卡980张,法律宣传26次。

三、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能够积极为困难群众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提供法律服务。半年来共接受当事人来人来电咨询152余人次,其中诉讼代理5余件,非诉讼调解201余件,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3.06万元。在做好法律服务的同时,我们经常深入基层,义务解答法律咨询,调处民事纠纷,送法到田间地头。

四、为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构建和谐社会主题实践活动中,组织律师上街开展与老百姓息息相关的民法、婚姻法、土地承包法等法律宣传活动,在宣传活动中为群众答疑解惑,开展法律援助进村,进社区等法律服务公益活动,树立了基层法律工作者职业好形象,获得了良好的社会评价。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6件。

五、各法律服务所切实做到了“三挂牌”(挂牌办公、挂牌上岗、挂牌收费)、“四统一”(统一收案、统一分配案源、统一登记结案、统一收费),办案程序、收费标准、工作纪律上墙、服务承诺一律面向社会公开。严格案卷管理制度,严格建档、存档、清档,杜绝案卷内容不全、丢失等现象的发生。加强执业监督,实行投诉倒查制度。对群众投诉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违法违纪行为,必须受理并进行调查,做到违法必究的落实情况。

六、各基层法律服务所制订完善了办理法律事务内部工作流程,对收案实行统一登记、统一委派、统一收案、收费制度。同时实行“五公开”制度,通过设立投诉举报箱、开通投诉电话、发放法律服务情况反馈表、法庭旁听等方式公开办案程序、公开执业纪律。健全和规范了业务档案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基层法律工作者诚信档案,指定专人对档案进行管理。

七、现有在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年检注册后,全部备案归档。

关于上报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情况的总结报告

市司法局:

2011年,我县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重心,强化基层法律服务规范化建设和管理,积极教育引导全县广大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立足农村、社区,为广大农村群众、城镇低收入阶层和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服务的同时,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为弱势群众提供法律援助,参与社会矛盾纠纷的化解,在推进农村、社区依法治理,维护全县的和谐稳定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2011年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整体情况

(一)工作机构和人员基本情况。2011年全县共注册基层法律服务所XX家,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XX人,其中,专职法律服务工作者XX人,兼职XX人。

(二)业务开展情况。一年来,我县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围绕农村中心工作和社会热点难点开展法律服务,调解群体性纠纷,办理大量诉讼与非诉讼案件,积极拓展基层法律服务业务。一是深入开展法律服务各项业务工作,积极参与辖区内重点项目建设,调解疑难民间纠纷,受到当地党政的高度称赞。在开展“重大社会矛盾纠纷和积案化解攻坚行

动”和“法律六进”期间,积极参与、主动配合,圆满完成了各项任务。二是坚持按照依法维权、竭诚服务。全县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充分发挥了在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职责作用和优势,坚持便民、利民的服务宗旨,积极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三是积极参与“争当人民调解能手”和“案件评查”活动,推动法律服务工作再上新台阶。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参与,以实际行动投身活动中去,努力营造勤奋工作,积极向上的氛围,涌现出了一批优秀法律服务所和人民满意法律服务工作者。通过开展案件评查活动,进一步规范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增强了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质量意识和档案管理意识。

一年来,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应聘担任法律顾问XX家、接受当事人的委托代理诉讼案件XX件、代理非诉讼案件XX件、直接调解疑难纠纷XX件、解答法律咨询XX人次。办理农工维权案件XX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XX件,代写法律事务书XX份,为公民和法人避免、挽回经济损失XX多万元,切实维护了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合法权益。{基层法律服务所总结}.

(三)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建设情况。一是坚持贯彻落实了基层法律服务所工作廉政建设制度,诚信执业和有效信访追究制度,不断加强了基层法律服务财务管理,积极开展了反腐倡廉活动。二是坚持贯彻落实基层法律服务所的业务收费票据由县局统一领取、集中管理,按需发放制度,确保基

层法律服务所记好每一笔收支明细帐。三是加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的教育,增强了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意识,2011年全县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没有出现一例违法和违纪人员,无有效信访和投诉案件发生,树立了基层法律服务队伍的良好形象。

(四)日常监督管理情况。一是按照领导分工负责制,局领导班子成员各自分片包干联系几个所,不断加强管理指导,适时进行检查督导,不定期召开法律服务工作汇报会,并严格落实年终检查、量化考核制度。二是加强职业管理,年检注册时,局领导对法律服务机构、人员逐一进行严格审核,完成了XX个法律服务所和XX5名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一年一度的年检注册工作,为强化管理,推动法律服务健康发展创造了条件。三是对兼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围绕思想政治、职业道德、《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进行了统一培训。并制定下发学习宣传资料、手册200余份,全年对法律服务所集中检查指导均在三次以上,组织召开工作会两次以上。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档案管理还不够规范,学习难以持之以恒,受案登记制度不够健全。从而导致内部运行机制不完善,工作开展不够规范,业务难易拓展,致使法律服务业务量少。

(二)个别法律服务工作者大局意识、纪律意识不强,

不能站在党和人民需要的高度来看待法律服务工作,对县局安排的工作执行力不强,影响了司法行政和党委政府的形象,影响了法律服务工作的规范化管理。

四、今后的工作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法律服务水平和质量,要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以维护人民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充分发挥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维护司法公正、维护群众利益中的积极作用,进一步会同司法所做好基层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为经济社会建设提供及时、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二)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法律服务所的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台帐,基层法律服务所要认真做好业务收费收支明细帐,年初要有工作计划,年终要有工作总结,文书、档案资料收集齐全,及时归档。

(三)进一步加强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强化业务知识、政策、法律法规的学习。通过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使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能够遵纪守法、严格自律、恪尽职守、规范执业行为,树立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良好形象。

(四)进一步加强基层法律服务所、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年度年检注册工作,把好年检注册关。对不服从管理、业务发展难、服务质量差,执行纪律规定不力的,给队伍带来不良影响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所、法律服务工作者,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今年,我县共有XX个基层法律服务所和14名法律工作者参加本年度注册。其中,参加本年度基层法律工作者注册的专职人员有XX人,兼职人员有XX人。对照去年度基层法律工作者人员注册情况,本年度共有XX名兼职法律工作者不再申请注册。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一日

法律服务工作者年度执业报告

我是一名刚执业的法律工作者,通过执业半年来的实务操作,使我对法律服务这个行业有了更加理性的认识。在本年年度检查之际,对半年执业的经验加以总结:

一、执业以来的学习情况

半年来我积极参加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种培训,认真学习新的法律法规。同时向单位前辈学习实务经验,理论和实际相结合,渐渐走出了刚出校园那种唯理论至上的青涩执业时期。现在,从如何接见当事人,如何跟当事人交流案情,以及如何应对突发状况等我基本上形成了一套自己的办案风格。

二、执业以来的业务开展情况

关于业务开展,案源是新执业者执业初期最大的瓶颈。由于经验不足、社交面窄、人脉关系单一等诸多因素,前两个月我不但没有案子,连来咨询我的都很少。但可喜的是我选择了一个好的平台---XX法律服务所(律师事务所),在前期的两个月从主任到一般同事都给予了我极大的帮助,业务上精心指导,有当事人优先让我咨询。在我累积经验锻炼能力的同时,也将我慢慢推入法律服务的正规。

三、遵守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情况

执业以来,我严格遵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律师法》等相关法律中有关法律工作者职业道德及执业纪律的规定,积极配合主管部门的领导,从未有过任何违规违纪的情形,做到了以公平、公正的理念对待日常工作。

四、执业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改善措施{基层法律服务所总结}.

执业过程中的案源是我面临的首要问题。如何能改变现状,扩展案源,我认为应当如此:首先,理论知识掌握牢靠,打好服务的基础。其次,依附并利用好自己单位这个平台,认真解答当事人咨询,尽心尽力给当事人代理案件,通过口口相传慢慢累积案源。最后,在所里咨询量有限的情况下走出去,入社区普法,进企业走访等等,让法律服务接到地气,做到送法律服务上门。

通过以上总结,我认识到了刚踏足实务领域的艰辛,也坚定了从事法律服务的决心。新的一年,我会加倍努力,在遵守各种规章制度及执业纪律的情况下,扎实做好业务,突破执业瓶颈,将法律服务这条路走顺、走宽、走好!

基层法律服务所工作人员聘用合同

聘用单位:三台县石安法律服务所 (简称甲方)

受聘人员: (简称乙方)

为大力发展基层法律服务事业,稳定基层法律服务队伍,根据司法部、省司法厅、市司法局的有关文件规定,乙方提出执业申请,经审查符合基层法律服务执业条件,甲方同意聘用乙方为本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甲乙双方为明确权利义务关系,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聘用期限:自2014年5 月 12 日至2015年 5月11日止。

二、聘用期间:乙方必须承认本所《章程》享有并履行本所《章程》所规定各项权利和义务,经济上实行效益浮动工资制。即按乙方业务收入总额的60%计发,上不封顶,下不保底,按月支付,年终结算,甲方不在支付其他经济费用。

三、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乙方业务收入的5%支付给乙方,由乙方自行购买养老保养,不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乙方在聘用期间必须服从甲方安排,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内部管理办法,积极工作,完成年度岗位目标任务,遵守职业道德和法律,接受年度考核、考评,不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工作技能。

五、乙方因自身工作原因给当事造成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中止或解除合同。

1、本合同确定的聘用关系,违反国家用工制度的。

2、乙方经上级选拔任用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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